中标
G324线K215+126~K224+276水头段路面重铺工程答疑纪要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南建标[2024]088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G324线K215+126~K224+276水头段路面重铺工程

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单位:

我司组织的G324线K215+126~K224+276水头段路面重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南建标[2024]088号),现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问提1、根据《工程量清单说明》第4.5点“施工标准化建设费取费基数按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7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费、施工标准化建设费)的合计金额计取,费率按1.0%计列。”投标报价是是否需要按此条款进行报价?“104-3 施工标准化建设”如何进行计量支付?

回复:报价请按预算编制说明及清单说明“施工标准化建设费取费基数按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7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费、施工标准化建设费)的合计金额计取,费率按1.0%计列。”进行报价。

“104-3 施工标准化建设”计量支付请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问提2、“102-4-2 保通工程(设施)费(不含围挡)”包含哪些内容,如何进行计量支付?

回复:请结合设计图纸;计量支付请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问提3、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1.1.5.2条“承包人报价清单中的各子目投标单价不作为合同单价。发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合同单价经南安市财政局审核的控制价中各子目单价×中标下浮率((中标价-不调整费用)/(控制价-不调整费用)×100%)进行调整,但中标总价保持不变(发包人暂估价(若有)、保险费、安全生产费、标准化工地建设费用不调整),调整后的总价与中标价差额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105-1 子目“不平衡报价修正”,合同价格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附件。”请提供经南安市财政局审核的控制价中各子目单价

回复:本项目不提供南安市财政局审核的控制价,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确定投标报价,用于计算投标人评标价得分,但投标人报价清单内的单价不作为合同单价。发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合同单价经南安市财政局审核的控制价中各子目单价×中标下浮率((中标价-不调整费用)/(控制价-不调整费用)×100%)进行调整,但中标总价保持不变(发包人暂估价(若有)、保险费、安全生产费、标准化工地建设费用不调整),调整后的总价与中标价差额列入工程量清单第 100章105-1 子目“不平衡报价修正”,签约合同总价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附件。以用于后期结算。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答疑纪要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的内容为准,本答疑纪要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ggzyjy.quanzhou.gov.cn)、南安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安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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