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托,对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铺面出租项目,招标编号:Q53A00W23001340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所需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
包号 |
编号 |
位置 |
结构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年租金最低限价(元) |
承租经营要求 |
供水、供电现状 |
001 |
西昌路院区2-1 |
西昌路院区153号2号住院楼商铺一楼 |
钢混 |
301.60 |
774508.80 |
眼镜和验光配镜的经营方向 |
供水能满足, 供电现状380V,能提供10KW用电量 |
西昌路院区2-2 |
西昌路153号2号住院楼商铺二楼 |
钢混 |
122.00 |
140544.00 |
供水能满足, 供电现状380V,能提供10KW用电量 |
||
呈贡院区A1-062号 |
呈贡院区门诊1楼(原眼镜店) |
钢混 |
114.00 |
184680.00 |
供水能满足, 供电现状380V,能提供10KW用电量 |
||
002 |
西昌路院区2-3 |
西昌路140号(现门牌号为西昌路580号)商铺 |
钢混 |
112.00 |
267456.00 |
不作具体规定 |
(根据实际需求向医院报备批准后自行调整解决) |
003 |
西昌路院区2-4 |
西昌路153号2号住院楼1楼(原酸汤猪脚米线) |
钢混 |
49.50 |
129492.00 |
除经营活动会产生油烟废气、异味外的其他经营方向 |
供水能满足, 供电现状220V |
004 |
西昌路院区2-5 |
西昌路153号2号住院楼1楼(原交通银行) |
钢混 |
75.00 |
196200.00 |
供水能满足, 供电现状380V,能提供10KW用电量 |
|
005 |
西昌路院区4-1 |
西昌路153号4号楼1楼 |
钢混 |
365.77 |
794452.44 |
除经营活动会产生油烟废气、异味外的其他经营方向(可同时经营多品类) |
供水能满足, 供电现状380V,能提供10KW用电量 |
006 |
呈贡院区A1-063号 |
呈贡院区门诊1楼(原春融药房) |
钢混 |
217.00 |
341124.00 |
便利店、饮品类、水果、鲜花、文印类经营方向经营方向(可同时经营多品类) |
供水能满足, 供电现状220V |
007 |
呈贡院区A1-060号 |
呈贡院区门诊1楼(原水果店) |
钢混 |
119.25 |
197478.00 |
供水能满足, 供电现状380V,能提供10KW用电量 |
|
008 |
呈贡院区A1-064号 |
呈贡院区门诊大厅最右边警务室旁边空置房 |
钢混 |
550.00 |
739200.00 |
超市类经营方向 |
无供水条件, 供电现状380V,能提供10KW用电量 |
009 |
呈贡院区A1-065号 |
呈贡院区A区一层(原华夏银行) |
钢混 |
495.00 |
1200000.00 |
银行类经营方向 |
供水能满足, 供电现状380V,能提供10KW用电量 |
注:
1.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具体要求”。
2.以上项目中标人必须以合法经营为前提;均不得从事与医疗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耗材、医疗器械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001包限于眼镜和验光配镜的经营范围);可以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对房屋的水电等进行升级改造,改造费用自行承担,但涉及房屋基础性改造前需与医院进行书面报备,经院方批准后方可施工;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对上述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单个包内范围必须整体承租、自主经营,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租、转让、转包他人。
2.2出租地点: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昌路院区和呈贡院区商铺。
2.3承租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每年根据医院和患者、职工的综合评价结果进行考核。不符合商铺经营规范或考核不合格或整改期内整改不到位,不能满足需求的,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均由承租人自己承担,该承租房屋内所有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人自己承担,与出租方(医院)无关,承租人如果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或者其他违规事项,出租方(医院)有权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若因为承租人不当行为给出租方(医院)带来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由此给出租方(医院)造成的损失。
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承租人需在15日内办理与承租房屋相关联的执业许可、营业执照等注销工作,如未及时办理注销,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未及时办理给出租方使用和再次出租等情形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
3.1投标人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非法人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及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证书经营范围须覆盖6822(2002年分类目录)或者16(2017年分类目录)。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网上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招标包的采购活动。
3.5投标人在参加招租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包-008包:
3.1投标人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非法人组织。
3.2投标人承租后,须承诺依法办理与经营方向一致的国家及行业相关许可文件及手续,并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网上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招标包的采购活动。
3.5投标人在参加招租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9包:
3.1投标人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非法人组织。
本包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该分支机构及其或其所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及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网上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招标包的采购活动。
3.4投标人在参加招租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23年12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08日17时3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12月26日09时00分;
5.2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本级)(https://ggzy.yn.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发起在线异议,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回复。为保证顺利开标,请各投标人提前熟悉《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指南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n.gov.cn/yn-tender/index.html#/login)、平台上发布,别无它处,招标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昆明市西昌路295号
联 系 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871- 65324888-234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电话:0871-65339622、65321232
联 系 人:何雨、张钰豌、倪粒桑、张林秀
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帐号:2502016009024543511
技术支持
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服务电话:010-86483801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