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尧县东方食品城产业园区生态治理工程监理已由隆尧县行政审批局以隆尧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隆尧县东方食品城产业园区生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隆批投资【2022】2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尧县东方食品城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隆尧县东方食品城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隆尧县东方食品城。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建设水质净化系统、设置漫水坝、种植水生植物、河床底泥清淤、敷设内循环管路和生态补水管路、建设提升泵站以及其他附属设施。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4.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18 00:00:00至2022-08-24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9-07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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