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645.47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东华
招标代理机构怒江文瑞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素花0886-36256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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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上江镇古龙坝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9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泸水市上江镇古龙坝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泸水市上江镇古龙坝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7360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8-19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98861236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泸水市上江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胡东华
办公电话: 15198734394
招标代理机构: 怒江文瑞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何素花
办公电话: 0886-3625688 移动电话: 1398869563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3300202300152001001
标段名称: 泸水市上江镇古龙坝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8-25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9-11 09:00
开标地点: 第二开标室(414:泸水市)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645.4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新建花筑村,民宿7360平方米;标识标牌65套。改扩建生态停车场500平方米;游客服务中心544平方米;旅游公厕65平方米3个;人居环境提升1项;基础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1项;净菜工坊596.2平方米;农特产品展销馆459平方米;乡村会客会谈中心532平方米;咖啡餐饮商业群4780平方米;稻田咖啡吧678平方米;稻鱼小厨477平方米;稻香田园旅游配套1项;星空露营地1项;野溪漂流1项;创意农场1项;乡村数字化电子信息商务平台1项;稻田阳光步道1项。具体内容以最终设计内容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有联合体投标,施工总承包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方必须明确共同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证件等,某一联合体中的成员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如一个单位参加两个联合体以上投标的,则取消该联合体的投标资格。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国家规定的有效期内。 3.4财务要求: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新成立企业除外。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求:本项目设置一个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 (1)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证书,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划分的责任配置相应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3.6施工机械设备: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至少须包括项目安全员、质量员;其中安全员、质量员需持证上岗。 3.8投标人在招标投标经营活动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未出现其它不良行为记录。 3.8.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此条件。 3.8.2近三年(2020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书面承诺书。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此条件。 3.9其他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有联合体投标,施工总承包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方必须明确共同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证件等,某一联合体中的成员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如一个单位参加两个联合体以上投标的,则取消该联合体的投标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求:本项目设置一个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 (1)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证书,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划分的责任配置相应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业绩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9-1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告发布登记表.pdf2023-08-17 20:45:11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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