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督查工作管理子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工04-033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徐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伯新1391891754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督查工作管理子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A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工04-0334
项目名称:督查工作管理子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4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4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的规划建设,是在上海检察的数字化转型的大背景下,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建设的符合督促检查工作发展规律的检察事务数字化管理系统。通过本项目的规划建设,实现督查督办事项网上流转、网上监控、网上办理、网上分析,提升督促检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确保各项决策部署科学高效地贯彻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整个工程应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并通过甲方检验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至 2023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A03
方式:供应商在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盖公章及被授权人签字) 3、资格要求中提到的相关证明材料。 4、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相应公章,采购代理单位留存。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如因磋商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A0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A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上海市建国西路75号
联系方式:徐老师 021-24079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
联系方式:陈伯新、张锋平 13918917541、13817843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伯新
电 话: 13918917541
督查工作管理子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A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工04-0334
项目名称:督查工作管理子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4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4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的规划建设,是在上海检察的数字化转型的大背景下,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建设的符合督促检查工作发展规律的检察事务数字化管理系统。通过本项目的规划建设,实现督查督办事项网上流转、网上监控、网上办理、网上分析,提升督促检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确保各项决策部署科学高效地贯彻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整个工程应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并通过甲方检验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至 2023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A03
方式:供应商在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盖公章及被授权人签字) 3、资格要求中提到的相关证明材料。 4、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相应公章,采购代理单位留存。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如因磋商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A0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A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上海市建国西路75号
联系方式:徐老师 021-24079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
联系方式:陈伯新、张锋平 13918917541、13817843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伯新
电 话: 13918917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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