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国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161台报废公交车网络竞价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NGS-CQ-JJ-2024586
受宁国市国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对下列标的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信息 |
数量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竞价阶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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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国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161台报废公交车 |
详情见清单 |
1875840元 |
200000元 |
加价幅度为每次10000元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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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本场竞价会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 (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开发有限公司400-998-0000)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市境内外企业法人。
三、竞买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申请,竞买人须通过 CA证书或皖事通登录系统参与报名或竞价,系统会自动获取竞买人名称和五码信息。
凡对本公告交易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需要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报名(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止(工作时间)。
3、报名时必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选择CA登录,输入密码后进入电子交易系统):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3)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4)竞买承诺书签字并盖章(原件);
(5)现场看样确认书签字并盖章(原件);
(6)退还保证金声明函签字并盖章(原件);
(7)如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必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材料上传提交后需要联系彭经理审核,联系电话:18056322369。
四、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账号及有关要求:
1、保证金数额:200000元。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6:30时止,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网上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3、保证金及银行账号:
户 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国支行
账 号:6232811760000030107
汇款时备注参加竞买的项目名称。
4、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款方式,如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纳造成的竞买保证金退款不及时或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请各竞买人在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务必向银行柜台说明,办理电汇或转账业务,非现金存款,须有交款人账户信息,以便退还竞买保证金。
(2)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如竞买人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纳,将造成报名审核时不能确认该保证金是谁交纳,故无法审核报名,报名审核不通过)。
(3)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人原账户。
(4)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免申即退”:委托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报废机动车转让合同》,并由拍卖人将相关材料交至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还竞得人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退还竞得人竞买保证金的,系统将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1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首个工作日)上午9时自动退还。出现不按规定要求领取成交确认书、不按规定要求交纳成交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协议书)等情形的,委托人应及时书面说明情况,竞买保证金将按照委托人要求时间退还。
五、看样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下午16:00时止(工作日)。
2、看样地点:宁国市长途汽车站公交场站、宁国市梅林路交通驾校公交首末站
3、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13966216883。
六、交易方式及竞价时间:
1、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时间 |
宁国市国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161台报废公交车 |
2024年10月9日9:00时至2024年10月10日9:00时 |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
七、确定竞得人方式:
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且不低于起始价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合同、明确价款支付及相关违约责任:
1、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宁国市津瑞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将成交价1.1%的拍卖佣金支付至宁国市津瑞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与委托人签订《报废机动车转让合同》,并按《报废机动车转让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签订《报废机动车转让合同》前,竞得人必须向委托人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8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交纳人和竞得人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第三方委托付款,相关税费按国家税务征收规定进行负担。
3、竞得人未按上述约定支付网络竞价交易标的价款、履约保证金及签订《报废机动车转让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竞得资格取消,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将网络竞价交易标的再次进行网络竞价。网络竞价交易标的再次进行网络竞价的,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网络竞价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网络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网络竞价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原竞得人拒绝补足差价的,应承担委托人为维护权利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告费等。
九、特别说明(以下条款请竞买人特别注意):
1、本场网络竞价会竞价公告的数据由出让方宁国市国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报废车辆均以现场现状为准,竞买人应事先对标的进行现场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如竞得人因情况不清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对标的物质量瑕疵做担保。
2、本次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须全部作报废处理,禁止上路行驶,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禁止拼装的机动车交易,否则由此造成相关一切法律、经济及安全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
3、竞得人签订合同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后,转让人在现有场地交付拍卖标的,竞得人须在15个自然日内将报废车辆完成全部转移。拍卖标的移交竞得人后30日内,竞得人须拆解报废机动车,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及车辆注销证明,拆解时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不得造成污染。车辆运输、拆解、注销等后续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4、其他未尽事项按与宁国市国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报废机动车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5、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及《网络竞价须知》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宁国市津瑞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1日
网络挂牌竞价须知.doc
竞买承诺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doc
现场看样确认书.doc
车辆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