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2-130290-89-02-665788
预算金额2756.77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旭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月香0315-20600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曹妃甸新城污水处理厂(二阶段)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51582001G01
招标内容:

曹妃甸新城污水处理厂(二阶段)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污水处理厂(二阶段)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曹新城项目备【2022】19号(项目代码:2212-130290-89-02-66578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曹妃甸新城污水处理厂(二阶段)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建设内容:项目规模2.0x104m3/d,项目建设在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污水处理厂内,无新增用地。主要工程内容(1)生反池(2万吨/日)新增固定填料,对原有部分设备进行更新改造;(2)新建反硝化深床滤池1座(2万吨/日);(3)中间提升泵房新增提升设备;(4)厂内配套管网、供电、自控等。
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60日历天。
项目估算价:2756.77万元
2.2招标范围:(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技术把关、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且施工图纸须达到工程验收要求等相关服务;(2)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材料设备采购(含施工的材料、设备等)、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工程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4)本项目按经批准的建安工程费进行限额设计施工,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对于超限额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①投标人业绩: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建过一项污水处理厂工程(或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站)设计项目或工程总承包业绩。②项目经理业绩: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具备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业绩,业绩指: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站)项目。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不得有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修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项目经理资格标准,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4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投标人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zfcxjst.hebei.gov.cn)。⑤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⑥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证书(包括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QCCA:13832326174、CFCA : 400-880-9888)的投标人可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并直接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所有类型介质+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吉大正元介质+吉大正元签章)、联通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龙脉介质+点聚签章)、北京中认环宇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飞天介质+点聚签章)、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08 09:00至2023-05-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2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唐山市路南区胜利桥东南 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裕华嘉苑二期综合楼
邮编:
063000
邮编: 063000
联系人:
张旭
联系人: 刘月香、张宸熙
电话:
0315-5930806
电话: 0315-206000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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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5-2060005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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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zcgczx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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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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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住房城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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