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行政复议法律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7.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115-njrz-c2023-0038
预算金额9.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润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雅025-57046360
中标公司江苏苏晟律师事务所16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苏上元律师事务所15.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9.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115-NJRZ-C2023-0038
二、项目名称:行政复议法律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苏晟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菲尼克斯路70号10栋2层
成交金额:160000元(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供应商名称:江苏上元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41号4楼
成交金额:158000元(人民币壹拾伍万捌仟元整)
 
供应商名称: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石羊路9号4-1室
成交金额:99000元(人民币玖万玖仟元整)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3楼
成交金额:160000元(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行政复议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供应商指派1名法律助理提供驻场服务,代江宁区政府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的辅助审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辅助审查,承担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整理、统计、汇总、归档工作及其他行政复议应诉相关的文秘工作,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要求:
(一)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安排的工作。
(二)成交供应商不得向法律助理布置工作,让法律助理在工作时间内全身心投入到为采购人的服务工作中来。
(三)在完成采购人指派任务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四)严格遵守《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严密审慎、尽职尽责、高质量、高效率地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任何损害采购人的活动,保证不利用有关保密事项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将严格保密知悉的有关各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五)成交供应商驻场法律助理应在中标后3日内到岗。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
采购标的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叶春云、堵杏华、朱湘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向中标人收取;中标金额不足40万元的,按四千元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每个成交供应商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润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776号
联系方式:025-52281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润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55号611室
联系方式:025-57046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雅
电    话:025-5704636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南京润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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