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医大附属口腔医院荔湾院区黄沙大道39号维护维修项目施工 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7 00: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广医大附属口腔医院荔湾院区黄沙大道39号维护维修项目施工 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广医大附属口腔医院荔湾院区黄沙大道39号维护维修项目施工补充公告
一、广医大附属口腔医院荔湾院区黄沙大道39号维护维修项目施工(项目编号:JG2023-2374),于2023年05月10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投标须知修改表 条款号:11.2 |
11.2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取得代理权的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外,还应提供相关业务代理委托书。);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投标人与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者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之间不存在附属关系或关联关系(提供声明函)。 (7)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8)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9)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 (10)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2)专职安全员须配备两名,且均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条件及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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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条件及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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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格审查表 |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
3 |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 |
4 |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三 |
5 |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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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四 |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项目最终开标等时间以交易中心日程安排为准。
招标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日期:2023年5 月 16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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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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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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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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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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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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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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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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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
网上投标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及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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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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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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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
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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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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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3.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资格审查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不得直接认定其不通过资格审查。
附件二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投标人 评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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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的总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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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的工程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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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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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除带“★”号的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外,其余格式仅供参考不作为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条件),或主要内容(指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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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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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无《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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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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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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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
2.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的打“×”,不存在的打“○”,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表三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投标人
评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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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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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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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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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1%或以上误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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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除带“★”号的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外,其余格式仅供参考不作为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条件),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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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到80%及以上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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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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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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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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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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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 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的打“×”,不存在的打“○”,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评委签名: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分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 |
项目管理机构(14分) |
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负责人 |
2 |
1、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不满足不得分; 2、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的,得0.5分; |
项目管理机构-质量负责人 |
2 |
1、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质量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不满足不得分; 2、工作年限(时间以毕业证的发证日期起算)10年(不含10年)以上的得0.5分;10年(含10年)以下的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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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安全负责人 |
4 |
1、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10年(不含)以上的得1.5分;5年(不含)-10年(含)的得1分;5年(含)或以下的得0.5分; 注:需同时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及“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zcaqgcscx/index.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时间以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发证日期起算。 2、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担任安全员工作年限15年(含)以上的得1.5分;10年(含)-15年(不含)的得1分;10年(不含)或以下的得0.5分; 注:需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工作年限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的发证日期起算。 3、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安全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的,每项得0.25分;本项最高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
||
项目管理机构-造价负责人 |
4 |
1、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15年(含)以上,得1.5分,10年(含)至15年(不含)得1分,10年(不含)以下的得0.5分; 注:需同时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及“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造价师注册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时间以注册造价工程注册证书的初始注册日期起算。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2、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有造价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师的得0.5分; 3、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造价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不满足不得分。 注:注册造价工程师需同时提供“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造价师注册信息查询”网页截图,不提供不计分。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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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其它人员 |
2 |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其中项目管理团队其他人员具备: 暖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人、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1人(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全部满足的得2分,每少一人扣0.5分,扣至0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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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企业资信 (6分) |
企业资信-类似业绩及获奖 |
3 |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类似业绩的,每项得0.15分,最高得1.8分。 2、以上企业工程业绩中,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奖项的,符合一个得0.6分,最高得1.2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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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信-研发能力 |
0.8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奖项得0.8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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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信-第三方评价 |
1 |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纳税信用等级A级”证书: (1)连续5年或以上获得(须含2021年度),得1分; (2)连续4年获得(须含2021年度),得0.5分; (3)连续3年获得(须含2021年度),得0.2分 (4)不满足上述条件者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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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信-财务指标 |
1.2 |
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0、2021)每年的负债率均<40%的得1.2分;40%≤负债率<45%的得0.6分;45%≤负债率<50%的得0.3分;负债率≥50%的得0.1分。 注:提供近三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需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附表,财务报表附注无需提供);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资产负债率=期(年)末负债总额÷期(年)末资产总额×100%。 若三年负债率不在同一档次中,则按负债率最高的档次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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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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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附注:
1、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注册类人员须提供注册证扫描件,职称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学历证明提供毕业证扫描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须提供身份及近1个月(2023年4月)的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管理机构人员职称只按最高级别计分。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人员),不含子母公司人员;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所有证明资料的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2、人员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业绩上传件为依据。平台中竣工验收文件须有对应职位及该人员的姓名。(如竣工文件无对应职位及该人员姓名的,则投标人需提供体现该人员以对应职位参与过该项目的其他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无提供证明材料不计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平台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企业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企业获奖:(1)工程获奖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 “奖项信息”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平台内网页信息截图的工程获奖不予评审。
(2)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
(3)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类;不包含钢结构、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只计算房建类工程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4、研发能力:工法奖项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证书等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须成功应用于具体的房建项目,须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建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该工法不能计算有效工法。
5、第三方评价:提供由市级(或以上)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颁发的“纳税信用等级A级”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网上查询截图作为评分依据,提供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分公司或子公司的纳税等级不计算。
6、财务指标: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负债率以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不符合条件的不计分)。
7、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8、在评标过程或中标公示期间,在接到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评审材料的原件核查,若在核查中发现造假的,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评委签名: 日期:
- 广医大附属口腔医院荔湾院区黄沙大道39号维护维修项目施工补充公告【挂网版】.pdf
- SL202305080029-20230516165501.zip
- 广医大附属口腔医院荔湾院区黄沙大道39号维护维修项目施工补充公告【挂网版】.docx
- 广医大附属口腔医院荔湾院区黄沙大道39号维护维修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挂网版(修改).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