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7 16: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信息化(二期)
智能水平运输及辅助性信息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已由天津市港航管理局以津港航发[2019]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及其他方式筹集,招标人为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息化(二期)智能水平运输及辅助性信息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天津港北港池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5-7#泊位)北侧,拟建设3个集装箱泊位,码头结构按照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设计,码头岸线总长1100m,可同时停靠两艘2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或同时停靠一艘7万吨级和两艘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集装箱年通过能力250万TEU。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2.2.1供货范围:
投标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方提供智能水平运输及辅助性信息系统相关软硬件的采购、安装、调试、测试、性能考核,以及负责运输至现场安装、接线、送电、调试(包括系统对接联调)、验收、质保、技术培训和所有伴随服务。投标方将承担全部现场安装、调试、保管、测试直至双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为止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方对本标段建设信息化系统的性能负责;
本标段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1智能水平运输系统:
(1)车队管理系统软硬件;
(2)扭锁站管理系统管硬件;
(3)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软硬件;
(4)智能水平运输系统接口软硬件:
1)与码头生产管理系统的接口软硬件;
2)与岸桥、轨道桥接口软硬件;
3)与ACT接口软硬件。
4)与其他相关的全部接口,包括但不限于扭锁站、自动充电桩等相关的系统接口软硬件。
(5)提供1套自动充电桩(含配电箱),1套人工充电桩(含配电箱)。
(6)提供1套远控操作台(含座椅),品牌及样式需由招标方认可。
(7)提供一套完整的智能水平运输系统应急方案。
2.2.1.2辅助性信息系统
(1)数据中心机房系统:
1)全部数据中心机房环境建设软硬件等;
2)全部数据中心机房系统建设软硬件等;
(2)视频监控系统:
1)全部生产安防室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软硬件等;
2)全部海关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软硬件等;
3)全部边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软硬件等;
4)全部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建设软硬件等;
2.2.2投标方所提供的项目中所有硬件和软件必须有厂家授权,授权期限不低于设备实际使用寿命。
2.2.3使用和维修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设计审查、招标方在制造期的监造。
2.2.4竣工图纸和资料以及检验文件(包括操作使用手册,维修、保养、修理手册,数据图表)等。
2.2.5投标方对本项目负有的责任不应由于项目的完结而终止,因设计缺陷发生的问题,投标方须进行免费维护。
2.2.6双方最终验收前现场施工、安装、调试所需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2.2.7交钥匙所需的其他费用等。
2.3交货期:
2.3.1智能水平运输系统:40个月。
工期节点要求:
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智能水平运输系统基本功能开发,具备两条作业线实船测试条件;
2021年3月25日前完成智能水平运输系统功能迭代,具备六条作业线实船测试和多种ACT混行作业条件;
2021年6月25日前完成智能水平运输系统全部功能开发和测试,完成全部配套设备安装和调试,达到第一阶段效率指标;
2021年9月1日前智能水平运输系统及全部配套设备具备项目竣工验收条件;
2024年底前完成智能水平运输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持续优化,达到第二阶段效率指标。
2.3.2数据中心机房系统交货期:2021年5月30日前。
2.3.3视频监控系统交货期:2021年5月20日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存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拥有2017至今类似信息化、智能化集成项目业绩。
3.4投标人信誉要求:1、良好,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其他要求
3.5.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须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进行注册、登记。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联系,疫情期间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都必须完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登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燕赵大厦1-1701-A-97 |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35号建设大厦2104室 |
邮政编码:300461 |
邮政编码:300452 |
联系人:柴浩 |
联系人:韩飚 刘云杰 |
电话:022-25700614 |
电话:022-25706699 |
传真:022-25700614 |
传真:022-25708827 |
电子邮箱:chaihao@tptsct.com |
电子邮箱:blueshan2008@126.com |
开户行:/ |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新港支行 |
银行账号: / |
银行账号: 03020904093000166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