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垃圾运输处置项目(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3-01-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垃圾运输处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垃圾运输处置项目(第二次),该项目准备组织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其中唐家桥污水处理厂由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代为招标,中标后,中标人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合同。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垃圾运输处置项目(第二次)
2.2招标内容: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垃圾运输处置项目,暂定年运输处置量合计3423吨,详见下表,最终以实际运输处置量结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暂定运输处置量(吨) |
地址 |
1 |
渝中污水处理厂 |
2000 |
渝中区长滨路 |
2 |
唐家桥污水处理厂 |
223 |
江北区华唐路 |
3 |
鸡冠石污水处理厂 |
1200 |
南岸区鸡冠石镇 |
4 |
合计 |
3423 |
|
2.3服务期:1年,起止时间具体以中标合同实际约定的时间为准。
2.4项目概况: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垃圾运输处置项目,按实际调度安排将垃圾运送至重庆市政府规定的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暂定年运输处置量合计3423吨,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际运输处置量结算。
2.5服务要求:
1)自行装车、卸货(包括料仓下料不畅时自行疏通等);须配备符合合同和甲方要求的垃圾装卸、运输、处置、料仓疏通等服务人员并对服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等承担责任;乙方确保服务人员具备完成其工作的资质和能力;
2)须拥有、配置、安排符合合同要求的垃圾运输车辆;垃圾运输车辆的数量、性能等应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满足安全环保、招标文件、本合同约定的垃圾运输处置服务全部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车辆为适应运输垃圾的全密封运输车辆,并符合“三防措施”要求(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防臭要求,运输过程不得撒漏滴冒、不得有臭气散溢;
3)满足招标方24小时连续出渣的需要并随时作好换车和运渣换垃圾厢准备,按招标方实际调度进行垃圾运输处置,确保招标方生产不受影响,接到招标方通知后1小时内车辆和作业人员必须到达甲方现场装车(换车)、运渣换垃圾厢并提供垃圾运输处置服务,完成垃圾运输车辆/垃圾厢更换;
4)必须将垃圾运到重庆市政府规定的垃圾处理场合法处置,并负责提供垃圾接、运的车辆和人员,负责车辆的正常、安全运行及作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在处置地临时受限的情况下无条件派车屯渣(当日装载量不低于150吨),确保招标方生产不受影响;
5)在合法合规处置点暂不能接受垃圾的情况下,必须提供具有密封设施的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临时堆放地点,并承担相关风险、费用和责任。
6)对垃圾运输处置服务全过程进行监控、管理并自行承担垃圾装卸、运输、处置等服务全过程的安全、环保责任。垃圾装卸、运输、处置等服务全过程应当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且必须确保垃圾运输服务全过程合法、合规、安全、环保、卫生,并提供应急处理预案,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垃圾。
7)在装卸、运输、处置垃圾等服务过程中应遵守招标方及指定垃圾产生单位、垃圾接收/处置单位等相关单位规定的卫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操作程序和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安全、环保、文明作业(在厂区内严禁吸烟、擅自动火、超速/超载行驶等),确保不影响招标方及甲方指定厂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如造成甲方或甲方指定垃圾产生单位生产/办公环境、道路、公共环境等环境清洁影响,由乙方负责无条件免费清洁,由此产生风险、费用、损失、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并完全赔偿甲方和(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
8)提供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甲方环境管理卫生等要求的垃圾运输车辆、车厢和垃圾箱,确保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滴漏,影响环境卫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章制度等规定,对垃圾运输处置服务全过程进行监控管理,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垃圾暴露、洒落、滴漏、臭气逸散等,保证在装卸、运输、处置等服务过程中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不影响环境卫生;若在垃圾装卸、运输、处置等服务过程中造成环境二次污染、环境清洁影响等问题,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损失、责任、后果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9)在服务过程中维护招标方所有的设施设备完好;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招标方设施设备等物品损坏、丢失等,投标人应按招标方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若投标人及其服务人员、垃圾运输车辆等导致招标方设施、设备受损,由投标人负责无条件按原样修复;如因故不能完成修复的,需按设施、设备原价进行赔偿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另行采购,由此产生的费用、损失、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10)服务质量须达到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合同及其附件、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服务要求”、投标文件等要求和标准,且服务期间服务质量良好,无引起有效投诉情况、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环保事故等事故及其他违约行为。若上述要求和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和标准为准。
11)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经营范围应包含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以及经营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置等类似描述。
(2)投标人应具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相应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2019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类似运输处置业绩至少一个(提供合同、发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应提供重庆市合法的垃圾处理场的处置授权证明(提供相应授权证明原件,格式自拟)。
(5)投标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1 月 13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逾期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3 年 2 月 3 日11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详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023-67767416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 系 人:陈亚男
电 话:1361764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