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院将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医院 行政三楼会议室  进行金华市中医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一)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年限
最高限价
1
年度法律顾问基础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第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单位考核小组考核通过后,在服务价格、政策不变的前提下,签订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如考核结果不达标或政策出现变动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0000元/年
2
合同审查服务
35元/件
3
招标文件审查顾问服务
50元/份
4
诉讼代理(医疗纠纷案件)
6000元/件

2、采购要求:
(1)法律顾问基础服务:
1)为采购人有关业务(含医疗损害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为采购人草拟、修改、审查在经济活动、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3)为采购人的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就决策的合法性提出意见或进行论证。
4)对采购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或提出修改意见;
5)为采购人作出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确保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
6)对涉法事件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协助处理涉法信访事件;
7)承担相应的法律援助任务;
8)不定期对采购人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9)协助采购人规范内部劳动关系;
10)代表采购人参与项目谈判;
11)代表采购人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
12)指导采购人制定各类招标文件范本,各类经营管理合同范本,就医院重大合同提供法律意见,为医院处理重大经济事项提供法律咨询;
13)提供与医院经营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协助采购人对经营风险进行预测并出具法律应对策略;
14)应采购人要求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意见书、法律意见书或以法律顾问名义为采购人发表律师声明;
15)协助采购人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务。
(2)合同审查服务:完成服务期内采购人单位委托首次签订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合同审查、修改任务并出具意见。
(3)招标文件审查顾问服务:完成服务期内采购人单位委托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招标文件审查、修改任务并出具意见。
(4)诉讼代理(医疗纠纷案件)服务:代理服务期内采购人的各类诉讼案件(医疗纠纷案件)。
3、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认同并遵守采购人的一切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愿意接受采购人的考核管理。
(2)投标人应指派一名以上的本单位顾问律师,指定的顾问律师须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为大型医院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经验且在投标开始前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采购人有以上服务范围内的需求时,可及时联络到顾问律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内明确指定的法律顾问人选,中标后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调整更换。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熟悉并胜任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工作能力;
2)具有熟悉并胜任招标文件和工程建设合同的审核工作能力;
3)具有熟悉并胜任审核医疗设备安装及维护保养方案的审核工作能力。
(4)投标人应保证指派的顾问律师每月至少1次在采购人处召开一次法律服务研讨会,为采购人提供顾问服务,并及时响应采购人的需求,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遇紧急突发情况要求积极配合确保2小时内到场处理。
(5)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工作,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在办公场所开展其他与法律工作无关的活动。
(6)投标人不得从事有损于采购人利益的其他活动,要求对日常接触了解到的不宜公开或保密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在采购人的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中,投标人不得担任对方当事人代理人。
4、法律顾问服务要求:
(1)为采购人的各科室工作人员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对采购人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应按采购人要求作出及时解答,一般应在2小时内作出回复,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
(2)修改、审查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3)根据采购人通知列席采购人召开的会议,及时了解采购人动态,为采购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及法律依据,或者应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的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和法律风险的评价。
(4)应采购人要求审阅其对外公告,出具或签署与采购人有关的法律文件。
(5)为采购人涉及的各类纠纷、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其他采购人需要响应供应商提供法律支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向对方出具律师函。
(6)能根据采购人要求或随时指示处理其他杂项法律事务。
5、招标文件和合同风险排查及评估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审核管理制度,协助采购人做好招标文件和合同把关工作。
(2)优化完善采购人的招标文件和合同范本。
(3)直接参与采购人重要的谈判并提供全程的法律服务,协助采购人方起草或修改、审查商务谈判所需的法律文本,从法律上最大限度地预防及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保护采购人的利益。
(4)为采购人开展法律风险评估,给予采购人合理性整改意见,控制法律风险。
6、诉讼代理服务要求:代理采购人参加行政诉讼或仲裁、行政复议、民事等,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保密要求:不得擅自对外披露工作内容,不得利用工作中所知悉的非公开信息谋取利益。
8、其他要求:
(1)法律顾问认真履职,对采购人的法律事务严格把关,能有效防止、化解风险或避免经济损失。
(2)不得以法律顾问名义从事与法律顾问工作无关或其他损害公共利益、采购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活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单位必须在金华市区范围内设有固定服务点(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自有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房产证产权人或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为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负责人),服务响应时间必须在2小时以内(提供承诺书)。
4、为提高服务质量,本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必须为律所主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中标后无法履约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报名(节假日除外)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下午5点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3、报名方式:邮件报名,邮箱地址:165069573@qq.com
4、联系电话: 0579-82136867
(四)报名资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24年01月31日上午8:00-8:30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中医医院行政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以综合评分法对本次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依次作出评判。评审小组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在澄清、调查核实、评估和比较的基础上,按照采购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先评资信及技术部分,后评报价部分。按照“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成交”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总得分相同的,取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总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同的,则抽签确定。
评标内容
评标内容和评分标准
分值
价格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本项目以满足招标采购要求投标报价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年度法律顾问基础服务评标基准价/年度法律顾问基础服务投标报价)×18%×100+(合同审查服务评标基准价/合同审查服务投标报价)×12%×100+(招标文件审查顾问服务评标基准价/招标文件审查顾问服务投标报价)×2%×100+(诉讼代理(医疗纠纷案件)评标基准价/诉讼代理(医疗纠纷案件)投标报价)×18%×100
50分
技术部分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流程,服务管理方案,服务标准设计、日常事务响应方案、紧急事务响应方案、保密措施、是否承诺能及时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法律服务事项、是否承诺愿意承担为采购人代理案件过程中产生的文印费、浙江省内交通费及食宿费等),服务方案及承诺科学合理、安全严密、条理清晰、前后逻辑一致、具有实际可操作性、前瞻性、贴合医院实际需求,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0-10分。
10分
律师团队: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律师团队,根据律师团队是否具有医院行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0-6分);律师团队是否具有医药公司行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0-6分);律师团队中是否具有医学从业背景人员(0-6分);律师团队是否具有法医学从业背景人员(0-6分);律师团队是否具有保险公司从业背景人员(0-6分);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贴合医院实际需求,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最高得30分。
注:拟派的服务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开标前近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从业年限等证明材料,未提供或社保缴纳凭证提供与投标人名称不符或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评审小组可能作出不利评审,是否属有效证明材料以评审小组统一判定为准。
30分
资信部分
投标人 2021年1月1日以来具备同类业绩的,每笔有效业绩按1分计算,最高得2分。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属于无效业绩或未按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识的,该笔业绩不予计分。有效业绩以评审小组集体判定为准。
2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司法部门、律师协会对律所业务工作类的公开表彰,国家级的加4分,省级的加2分,市级的加1分,本项采取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最多加8分。
(须提供公开表彰文件或其他形式书面内容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与要求不符的,评审小组可能作出不利评审,是否属有效证明材料以评审小组统一判定为准)
8分

(七)开标会议时提交的投标文件(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另单独做开标一览标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文件包括(按顺序):并逐页盖红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供应商最近季度的税收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材料复印件(无缴纳记录的提供说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采购要求偏离表(格式自拟);
(4)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5)评分标准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说明。
2、开标一览标:
 
 
 
 
 
 
 
开标一览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年度法律顾问基础服务
20000元/年
小写:          元/年
合同审查服务
35元/件
小写:          元/件
招标文件审查顾问服务
50元/份
小写:          元/份
诉讼代理(医疗纠纷案件)
6000元/件
小写:          元/件

 
投标供应商全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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