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鹰潭市政府经济大厦东区停车场场外充电站项目高压工程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62.3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2.36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工0791-8819489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鹰潭市政府经济大厦东区停车场场外充电站项目高压工程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鹰潭市政府经济大厦东区停车场场外充电站项目高压工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鹰潭市政府经济大厦东区停车场场外充电站项目高压工程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关于鹰潭石油分公司鹰潭市政府经济大厦东区停车场场外充电站项目建设资金的批复》以(石化销售赣发【2023】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鹰潭市政府经济大厦东区停车场场外充电站项目高压工程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政府经济大厦东区停车场场外充电站。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62.36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电力工程等内容,对应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相关工作内容等 。
2.5计划工期:30天。
2.6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录像,录像保存期限一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
(5)2020年以来有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20万元投标人业绩;且2020年以来电力工程施工业绩累积合同金额≥100万元。
(6)请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2020年以来有合同,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在招标公告时间前1个月开具,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7)投标人承诺1:
①我公司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商,承诺依法合规承揽该项目,不对该项目进行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买标)项目。
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向招标人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③供电方案须确保能通过当地供电部门的审批并成功送电承诺,按单站5万元标准收取履约保证金。
④承包商服从招标人管理承诺。根据《江西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石油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对承包商开展考核。
(8)投标人承诺:若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赣备案。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月10日下发的《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文件要求,”自2020年1月13日起,正式启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即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赣信息登记业务均在该系统办理。“外省企业进赣信息登记需先去数字中心办理CA锁,使用CA锁登录企业端办事,网上提交材料,待省厅初步审核后,再携带纸质材料前往省厅办事大厅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即进赣成功。关于更多入赣备案信息请登录江西住建云(http://zjy.jxjst.gov.cn/)查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0年以来有合同金额≥20万元电力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2020年以来有合同金额≥20万元电力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2020年以来有合同金额≥20万元电力工程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请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2020年以来有合同,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在招标公告时间前1个月开具,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13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16 时00 分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售价:每套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将本项目资料费转至招标代理处(户名: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赣江新区分行;银行账号:791911233300168),汇款需注明“**项目资料费”,汇款需以到帐为准)。
4.4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或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正(或副)本原件;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或副)本原件;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购买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人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及资料费转账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审核(gzzbsh@jxgzzb.com.cn,注:必须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资料经招标代理确认无误的,并确认资料费到账的,即报名成功。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南站路63号;
邮编:335000;
联系人:徐工;
电话:0701-6316096;
电子邮箱:25464617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南大道348号南昌市农业科学院大楼十楼;
邮编:330000;
联系人:朱工;
电话:0791-88194897;
电子邮箱:gzzbsh@jxgzzb.com.cn。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徐工 0701-6316096 | 电子邮箱 | 254646174@qq.com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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