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玖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载板迁扩建项目拟批准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碧华路898号;
建设单位:南通玖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南通玖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将东久(南通)智造园A5厂房(老厂区)尚未建成的不锈钢材质高效太阳能电池载板生产线迁至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碧华路898号南通综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厂房(新厂区),并扩大生产规模。项目建成后新厂区具有年产不锈钢金属载板3500套的生产能力。项目生产工艺:不锈钢半成品-CNC加工-喷砂-超声波清洗-烘干-组装-检验-包装-成品。项目生产使用的水性清洗剂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表1中VOC含量限量要求。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5%。本项目新增职工110人,年生产300天,两班制,每班12小时,全年工作7200小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金西中心竖河;超声波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工艺:调节-混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气浮-出水)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接管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入通甲河,最终汇入新江海河。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大气污染防治。喷砂废气由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机加工废气由管道收集,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与超声波清洗废气、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水泵、空压机及风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次品、废砂、除尘灰、废布袋、普通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物交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劳保、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油、空压机含油废液、废导轨油、废油桶、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含浮油)和废石英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示时间: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6028309
联系地址: 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电子邮件:994629318@qq.com
联系人:南通高新区投资管理科
邮编:22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单位:南通玖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南通玖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将东久(南通)智造园A5厂房(老厂区)尚未建成的不锈钢材质高效太阳能电池载板生产线迁至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碧华路898号南通综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厂房(新厂区),并扩大生产规模。项目建成后新厂区具有年产不锈钢金属载板3500套的生产能力。项目生产工艺:不锈钢半成品-CNC加工-喷砂-超声波清洗-烘干-组装-检验-包装-成品。项目生产使用的水性清洗剂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表1中VOC含量限量要求。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5%。本项目新增职工110人,年生产300天,两班制,每班12小时,全年工作7200小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金西中心竖河;超声波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工艺:调节-混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气浮-出水)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接管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入通甲河,最终汇入新江海河。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大气污染防治。喷砂废气由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机加工废气由管道收集,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与超声波清洗废气、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水泵、空压机及风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次品、废砂、除尘灰、废布袋、普通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物交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劳保、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油、空压机含油废液、废导轨油、废油桶、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含浮油)和废石英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示时间: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6028309
联系地址: 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电子邮件:994629318@qq.com
联系人:南通高新区投资管理科
邮编:22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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