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4年苗木采购公开选择代理机构
金额
249.2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莆田市园林花卉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苗木采购公开选择代理机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单位所需2024年苗木采购实行公开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市园林花卉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苗木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约2492218元,合同期限为1年。 二、代理内容:代理采购项目招标全过程工作(包括编制、送审备案采购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三、代理费用:招标代理费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含代理费、专家评标费、场地使用费、交通费及评标期间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最终代理费用价以最终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按照公告第三条要求,按实结算)。 四、报名条件: 1、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及莆田市政府采购网上系统已注册备案(截图加盖公章,上传系统)。 2、须为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库中招标代理类入库的单位。 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含有招标代理。 4、近三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诚信承诺书》(附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 五、中标方式采用随机抽取法: 1、各供应商需在2024年8月26日17点整前登陆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进行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本公告第四条中的第1、3、4点),无加盖公章,视为材料不齐,自动放弃,由于本项目限制统一报价,故各供应商报价时统一填写21931.51元。(最终代理费用价以最终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按照公告第三条要求,按实结算) 2、按照意愿报价先后时间进行排序(如1号代表第一个意愿报价的招标代理供应商,以此类推),以兵乓球标注,进行两轮现场抽取的方式。第一轮,根据报价排序时间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根据顺序号随机抽取中标号,抽中的招标代理供应商为最终选择对象。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采用线上投标。 3、若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按流标处理,届时将重新进行招标。 六、注意事项: 1、中标单位必须在抽签确定后7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招标人重新进行招标。 2、采购代理机构在抽中后要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完成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备案,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 3、采购代理机构应按采购单位要求,派熟悉招标业务的人员与采购单位联络开展工作,在代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招投标,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 4、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代理合同时应向采购单位缴纳2000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履行合同后无其他未了事宜一次性予以退还。 联系电话:05942259198 联系人:严先生 监督电话:05942259159 监督人:李女士 附件:诚信承诺书/upload/202408/21/202408210945467133.doc 莆田市园林花卉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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