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叉车充电设备维修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叉车充电设备维修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告
成都中航货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货站”)根据生产需要,现需采购叉车充电设备定期维护及故障维修,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叉车充电设备维修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为成都中航货站提供叉车(堆垛式叉车充电机;托盘式叉车充电机;平衡式叉车充电机)6种型号专用充电设备共计21套充电设备定期维护及故障维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021-2023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
(三)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具备提供销维修人员资质(维修人员必须具备一年及以上相关专业维修经验);
(五)非国货航黑名单供应商,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并最终通过国货航供应商资格准入审核。
四、报名材料:
(一)公司简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已“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登记信息页面的证明。
(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
(四)独立签订合同及承担民事责任,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供应商需在国货航官网采购平台采购模板下载列表中自行下载)
(五)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六)类似项目业绩清单(如有请提供)。
(七)所有报名材料,每一页须加盖公章。
五、报名方式:
供应商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材料原件邮寄地址:成都中航货站214E办公室 彭先生 收)。申请材料须顺序整理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资料不全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六、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8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七、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人电话:028-85206880
联系人电子邮箱:pengdong@airchinacargo.com
八、发布媒介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发布渠道为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公司不承担责任。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的单位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当事单位或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成都中航货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货站”)根据生产需要,现需采购叉车充电设备定期维护及故障维修,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叉车充电设备维修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为成都中航货站提供叉车(堆垛式叉车充电机;托盘式叉车充电机;平衡式叉车充电机)6种型号专用充电设备共计21套充电设备定期维护及故障维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021-2023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
(三)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具备提供销维修人员资质(维修人员必须具备一年及以上相关专业维修经验);
(五)非国货航黑名单供应商,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并最终通过国货航供应商资格准入审核。
四、报名材料:
(一)公司简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已“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登记信息页面的证明。
(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
(四)独立签订合同及承担民事责任,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供应商需在国货航官网采购平台采购模板下载列表中自行下载)
(五)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六)类似项目业绩清单(如有请提供)。
(七)所有报名材料,每一页须加盖公章。
五、报名方式:
供应商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材料原件邮寄地址:成都中航货站214E办公室 彭先生 收)。申请材料须顺序整理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资料不全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六、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8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七、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人电话:028-85206880
联系人电子邮箱:pengdong@airchinacargo.com
八、发布媒介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发布渠道为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公司不承担责任。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的单位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当事单位或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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