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双桥公园二期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4-500111-04-01-59361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新启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老师023-678373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7
公告正文
双桥公园二期维修改造工程
发包公告
一、发包条件
双桥公园二期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双桥经开区发审【2023】37号文(项目编码:2304-500111-04-01-593615)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发包人为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采取在备选承包商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发包。
发包项目概况与相关要求
2.1建设地点:大足区双龙西路23号(双桥公园内)
2.2建设内容:项目拟对双桥公园进行提档升级,其中绿化提升2200㎡、休闲场地改造1730㎡、西入口改造800㎡、南入口改造1650㎡、人民之路升级改造1300㎡、跌水改造80㎡、挡墙美化50㎡、九重葛花廊建设90m、栏杆改造55m、踏步改造240㎡以及大门改造、路灯提升、人大主题设施建设、修补破损及导视系统提升等。为满足市民游览、休息、娱乐、文化活动的需要,分别建成为观景游览休息区、水景区、游乐活动区、文化活动区、管理服务区等区域。
2.3发包范围:具体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建设内容为准。
2.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三、发包价格
(1)本项目发包价格为2890744.54元(大写:贰佰捌拾玖万零柒佰肆拾肆元伍角肆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93147.69元(大写:玖万叁仟壹佰肆拾柒元陆角玖分)。
(2)本发包工程实行单价包干承包模式,该发包价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价协[2002]第0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园林绿化计价定额》(CQYLLHDE-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CQBP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设计文件、国家技术规范及标准及工程实际情况;
(3)人工单价:按照造价信息大足双桥经开区2023年第一季度人工价格计入。
材料单价:材料单价(不含税)采用《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大足双桥经开区2023年5月信息价并结合市场价执行。
(5)取费:按公共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房屋建筑修缮工程、房屋单拆除工程 等专业取费。
(6)计税方式:按增值税一般计税,费率9%,附加税12%计算。
(7)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文并结合渝建发〔2016〕35号文,按“合格”标准计取。
(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
3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9】143号)。
(9)承包商按本发包范围内容、结算及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并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自主确定是否参加本项目的承包商公开摇号随机抽取。中标后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及纠纷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四、发包项目信息发布
本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备选承包商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所发布的与该项目发包有关的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发包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五、承包商登记注册及报名程序
(一)承包商登记注册:拟参加抽取的承包商须在“2022年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库”中,且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大足区限额以下施工类项目交易”系统中成功登记注册的承包商。
(二)网上报名程序:承包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大足区限额以下施工类项目交易”模块中按相关程序进行报名(详见操作指南),逾期报名的发包人不予受理。
报名截止时间和现场抽取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 日10时00分(以系统时间为准)
抽 取 时 间:报名时间截止,相关人员到达抽取现场后进行抽取。
七、随机抽取程序
(一)发包人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经开区交易事务科(大足区通桥街道文化二路1号,双桥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西裙楼五楼)进行公开随机抽取。监督部门应当派监督人员到场全程监督,监督人员未到场的,不得开展现场随机抽取活动。已报名的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可参加发包抽取现场(不参加现场抽取活动的承包商可以在自已的抽取账户中查看抽取结果)。
(二)抽取活动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包人通过系统展示本项目报名承包商的数量。
2.参与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应当不少于3家,少于3家的,应重新发包。
3.发包人先后三次进行网上随机抽取。第一次抽取到的企业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第二次抽取到的企业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次抽取到的企业为第三中选候选人。
4.抽取结束后,抽取结果应经发包人、监督人员和区交易事务中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5.发包人宣布的其它事项,抽取结束。
八、公示
(一)项目发包公告发布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发包人应在发包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示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二)公示期内无异议、无投诉或者异议、投诉不成立的,发包人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中选通知书。
九、中选承包商提交相关资料
(一)中选承包商资格要求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潜在承包商必须是已备入2022年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施工类企业,且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参与随机抽取的承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若发现存在上述第(1)、(2)、(3)、(4)、(5)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应取消其中选资格,同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其剔除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5.业绩时间要求:
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210万以上绿化景观或公园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二)中选承包商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1. 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应在公示期内向发包人递交一式叁份资格审查资料(格式按照发包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拟定)。
2.发包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认真对资格审查资料予以甄别核实,严格核查中选承包商主体身份。
3.排名第一中选承包商候选人未递交或逾期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中选承包商资格,发包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同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其剔除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4.发包人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43335755,资格审查资料递交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大道39号企业服务中心。
十、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本区属国有担保公司保函或现金+保函的组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 提交时间:中选承包商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必备条件。
4. 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或按工程实际情况约定分阶段退还。
十一、合同签订
发包人和中选承包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合同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发包公告(发包文件)的内容一致。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应当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合同。
十二、工程款支付:
发包人以转账汇款方式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①、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确认施工总承包企业已完工产值,按形象进度付至完成工程量的60%,建设单位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确认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
十三、违约责任及重新发包
1、中选承包商放弃中选项目,或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提供虚假履约保函或不按约定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中选承包商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应取消其中选资格,同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其剔除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发包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后可以根据抽选结果顺序依次确定中选承包商或重新发包。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将严格实行现场考勤制度,对中选承包商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按资格审查资料中的任命文件承诺配备进行核查,发现有挂靠、转包、非法分包等非法行为的,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担保,并追究中选承包商相关责任,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十四、服务费
(一)代理服务费。
根据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795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由招标人支付。
(二)交易服务费。
本工程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由重庆数字大足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按大足发改〔2023〕10号文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全额缴纳。
注: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
(缴费地点: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区旁,咨询电话023-43639110)。
十五、联系方式
发 包 人: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地 址: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大道39号企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刘老师
联 系 电 话:023-4333575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新启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组团I标准公区量庆铁路口岸公共物流仓储项自9楼20115-5
联系人:吕老师
电 话:023-67837388
双桥公园二期维修改造工程预算.zip
双桥公园二期维修改造工程限下发包定稿.doc
发包公告
一、发包条件
双桥公园二期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双桥经开区发审【2023】37号文(项目编码:2304-500111-04-01-593615)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发包人为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采取在备选承包商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发包。
发包项目概况与相关要求
2.1建设地点:大足区双龙西路23号(双桥公园内)
2.2建设内容:项目拟对双桥公园进行提档升级,其中绿化提升2200㎡、休闲场地改造1730㎡、西入口改造800㎡、南入口改造1650㎡、人民之路升级改造1300㎡、跌水改造80㎡、挡墙美化50㎡、九重葛花廊建设90m、栏杆改造55m、踏步改造240㎡以及大门改造、路灯提升、人大主题设施建设、修补破损及导视系统提升等。为满足市民游览、休息、娱乐、文化活动的需要,分别建成为观景游览休息区、水景区、游乐活动区、文化活动区、管理服务区等区域。
2.3发包范围:具体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建设内容为准。
2.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三、发包价格
(1)本项目发包价格为2890744.54元(大写:贰佰捌拾玖万零柒佰肆拾肆元伍角肆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93147.69元(大写:玖万叁仟壹佰肆拾柒元陆角玖分)。
(2)本发包工程实行单价包干承包模式,该发包价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价协[2002]第0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园林绿化计价定额》(CQYLLHDE-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CQBP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设计文件、国家技术规范及标准及工程实际情况;
(3)人工单价:按照造价信息大足双桥经开区2023年第一季度人工价格计入。
材料单价:材料单价(不含税)采用《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大足双桥经开区2023年5月信息价并结合市场价执行。
(5)取费:按公共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房屋建筑修缮工程、房屋单拆除工程 等专业取费。
(6)计税方式:按增值税一般计税,费率9%,附加税12%计算。
(7)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文并结合渝建发〔2016〕35号文,按“合格”标准计取。
(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
3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9】143号)。
(9)承包商按本发包范围内容、结算及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并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自主确定是否参加本项目的承包商公开摇号随机抽取。中标后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及纠纷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四、发包项目信息发布
本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备选承包商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所发布的与该项目发包有关的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发包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五、承包商登记注册及报名程序
(一)承包商登记注册:拟参加抽取的承包商须在“2022年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库”中,且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大足区限额以下施工类项目交易”系统中成功登记注册的承包商。
(二)网上报名程序:承包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大足区限额以下施工类项目交易”模块中按相关程序进行报名(详见操作指南),逾期报名的发包人不予受理。
报名截止时间和现场抽取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 日10时00分(以系统时间为准)
抽 取 时 间:报名时间截止,相关人员到达抽取现场后进行抽取。
七、随机抽取程序
(一)发包人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经开区交易事务科(大足区通桥街道文化二路1号,双桥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西裙楼五楼)进行公开随机抽取。监督部门应当派监督人员到场全程监督,监督人员未到场的,不得开展现场随机抽取活动。已报名的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可参加发包抽取现场(不参加现场抽取活动的承包商可以在自已的抽取账户中查看抽取结果)。
(二)抽取活动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包人通过系统展示本项目报名承包商的数量。
2.参与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应当不少于3家,少于3家的,应重新发包。
3.发包人先后三次进行网上随机抽取。第一次抽取到的企业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第二次抽取到的企业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次抽取到的企业为第三中选候选人。
4.抽取结束后,抽取结果应经发包人、监督人员和区交易事务中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5.发包人宣布的其它事项,抽取结束。
八、公示
(一)项目发包公告发布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发包人应在发包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示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二)公示期内无异议、无投诉或者异议、投诉不成立的,发包人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中选通知书。
九、中选承包商提交相关资料
(一)中选承包商资格要求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潜在承包商必须是已备入2022年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施工类企业,且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参与随机抽取的承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若发现存在上述第(1)、(2)、(3)、(4)、(5)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应取消其中选资格,同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其剔除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5.业绩时间要求:
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210万以上绿化景观或公园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二)中选承包商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1. 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应在公示期内向发包人递交一式叁份资格审查资料(格式按照发包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拟定)。
2.发包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认真对资格审查资料予以甄别核实,严格核查中选承包商主体身份。
3.排名第一中选承包商候选人未递交或逾期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中选承包商资格,发包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同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其剔除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4.发包人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43335755,资格审查资料递交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大道39号企业服务中心。
十、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本区属国有担保公司保函或现金+保函的组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 提交时间:中选承包商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必备条件。
4. 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或按工程实际情况约定分阶段退还。
十一、合同签订
发包人和中选承包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合同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发包公告(发包文件)的内容一致。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应当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合同。
十二、工程款支付:
发包人以转账汇款方式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①、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确认施工总承包企业已完工产值,按形象进度付至完成工程量的60%,建设单位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确认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
十三、违约责任及重新发包
1、中选承包商放弃中选项目,或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提供虚假履约保函或不按约定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中选承包商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应取消其中选资格,同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其剔除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发包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后可以根据抽选结果顺序依次确定中选承包商或重新发包。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将严格实行现场考勤制度,对中选承包商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按资格审查资料中的任命文件承诺配备进行核查,发现有挂靠、转包、非法分包等非法行为的,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担保,并追究中选承包商相关责任,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十四、服务费
(一)代理服务费。
根据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795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由招标人支付。
(二)交易服务费。
本工程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由重庆数字大足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按大足发改〔2023〕10号文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全额缴纳。
注: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
(缴费地点: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区旁,咨询电话023-43639110)。
十五、联系方式
发 包 人: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地 址: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大道39号企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刘老师
联 系 电 话:023-4333575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新启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组团I标准公区量庆铁路口岸公共物流仓储项自9楼20115-5
联系人:吕老师
电 话:023-6783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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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公园二期维修改造工程限下发包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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