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及病理科外送检测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twdzc-202306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正松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14-8797893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及病理科外送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棟415-41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WDZC-2023062
项目名称: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及病理科外送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
注: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须包含医学检验科。(2)投标人检测用的仪器和试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认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至 2024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棟415-418室
方式: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登记报名,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棟415-4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最高折扣率不超过江苏省物价收费标准的3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胶装、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投标人对于所投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邗江区杨庙镇苍颉路2号        
联系方式:孙正松 18012138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棟415室—418室            
联系方式:陈工 0514-87978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514-8797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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