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园街道赤尾村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3243.8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1-440304-04-05-727574
预算金额3243.81万元
招标公司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蔡工19928753594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755-889182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8
公告正文
南园街道赤尾村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标段信息1
附件信息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南园街道赤尾村综合整治项目 | 项目编号: | 2211-440304-04-05-727574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园街道赤尾村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 招标项目编号: | 2211-440304-04-05-727574002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是否场外工程: | 否 | 行政监督部门: |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年06月02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3年06月08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3年06月05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3年06月06日17: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 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蔡工 |
办公电话: | 19928753594 | 传真: | |
手机号码: | 19928753594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八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刘工 |
办公电话: | 0755-88918226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 2211-440304-04-05-727574002001 | ||
标段名称: | 南园街道赤尾村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6-08 18:00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3243.819297 万元 | ||
计划总投资: | 378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施工总承包;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社区治安治理工程、消防安全治理工程、用电安全治理工程、弱电管线治理工程、环境卫生治理工程、市容秩序治理工程、交通秩序治理工程、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发包人认可的、最终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为准。承包单位不得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须执行的不可或缺的附带工作。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赤尾村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之间不能存在股权关系)。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5、联合体各方的资质等级按其在联合体协议中所承担工作内容的专业类别进行确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6、项目经理(建造师)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无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
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1 | 关于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南园街道赤尾村综合整治项目(施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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