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莎车县2021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qgc-20220502
预算金额57.6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彭海军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倩17599797799
中标公司新疆农立丰种植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喀什晋南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XJQGC-20220502
二、项目名称: 莎车县2021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自然资源局滴灌速溶冲施肥120吨 | 滴灌速溶肥:冲施肥,粉状全溶型,氮磷钾配比为:41-6-5,含量≥52%,含微量元素。 | 120 | 吨 | 报价:529999(元) | 新疆农立丰种植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图木舒克市天海腾惠农资市场东十二号商铺 | 91659003MA77T56D2Y | |
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自然资源局对地面滴灌管网进行维护,采购阀门PVC、园林管等设备,对地下主管道进行维护,维修水泵首部等(含配件、包装、运输) | 对地面滴灌管网进行维护,采购设备,对地下主管道进行维护,维修水泵首部等(含配件、包装、运输),详见清单 | 1 | 批 | 报价:236800(元) | 喀什晋南商贸有限公司 | 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大利贸易市场A5-50号商铺 | 91653125MA78RB0H31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自然资源局滴灌速溶冲施肥120吨 | 滴灌速溶肥 | 前海 | 120吨 | 4466.67 | 冲施肥,粉状全溶型,氮磷钾配比为:41-6-5,含量≥52%,含微量元素。 |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自然资源局对地面滴灌管网进行维护,采购阀门PVC、园林管等设备,对地下主管道进行维护,维修水泵首部等(含配件、包装、运输) | 滴灌管网设施设备 | 对地面滴灌管网进行维护,采购设备,详见清单 | 10日 | 李晶利 | 无 |
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自然资源局对地面滴灌管网进行维护,采购阀门PVC、园林管等设备,对地下主管道进行维护,维修水泵首部等(含配件、包装、运输) | 滴灌管道设施设备 | 对地下主管道进行维护,维修水泵首部等(含配件、包装、运输),详见清单 | 10日 | 李晶利 | 无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飞,唐梅,徐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中标金额50-100万元的按1.35%收取;中标金额100-300万元的按0.99%收取;中标金额300-500万元的按0.99%收取;中标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按0.72%收取;1000万元-5000万元按0.45%收取;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0.23%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52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莎车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998-8511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33号万创中心12号楼307室
联系方式:17599797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倩
电 话:17599797799
附件信息:
莎车县2021年莎车县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一包2022-3-30.docx莎车县2021年莎车县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一包2022-3-3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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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莎车县2021年莎车县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一包2022-3-30.docx 莎车县2021年莎车县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一包2022-3-30.docx
莎车县2021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编号:XJQGC-20220502
一标包:滴灌速溶肥采购
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 标 人:莎车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33号万创中心12号楼307室
联 系 人:孙倩
联 系 电 话:17599797799
发 出 日 期:2022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
一 总 则1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
2.资金来源2
3.投标费用2
4.适用法律2
二 招标文件3
5.招标文件构成3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3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3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4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4
9.投标文件构成4
10.证明投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4
11.投标报价5
12.投标保证金5
13.投标有效期6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6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7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7
16.投标截止7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8
五 开标及评标8
18. 开标8
19.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9
20.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0
21. 投标偏离11
22. 投标无效11
23. 比较与评价12
24.废标13
25.保密原则13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13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19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21
(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21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21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21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21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2
五、免责条款22
六、争议的解决22
七、保函的生效22
第2章 投标文件格式23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23
1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24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5
3、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25
4、被授权委托人投标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26
5、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6
6、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6
7、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6
8、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26
9、 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良好记录;26
10、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银行缴款凭证26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27
1 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28
2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30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32
4 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34
5 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35
6 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36
7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37
7-1 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37
7-2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38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39
8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39
9 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39
第3章 投标邀请41
莎车县2021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41
一、项目基本情况4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1
三、获取招标文件42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2
五、公告期限42
六、其他补充事宜4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3
第4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4
第5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50
第6章政府采购合同55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55
第一部分 合同书55
1.1 合同组成部分56
1.2 货物56
1.3 价款56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57
1.5 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57
1.6 违约责任57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58
1.8 合同生效58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59
2.1 定义59
2.2 技术规范59
2.3 知识产权59
2.4 包装和装运60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60
2.6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60
2.7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60
2.8 质量保证60
2.9 货物的风险负担61
2.10 延迟交货61
2.11 合同变更61
2.12 合同转让和分包61
2.13 不可抗力61
2.14 税费62
2.15 乙方破产62
2.16 合同中止、终止62
2.17 检验和验收62
2.18 通知和送达62
2.19 计量单位63
2.20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63
2.21 履约保证金63
2.22 合同份数63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64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 总 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6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
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4.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4.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 2021 年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
第一册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册
投标邀请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三册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8.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3 无论招标文件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构成
9.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合订成册。
9.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0.证明投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
11.投标报价
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1.3.1 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11.3.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
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4.1 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
12.4.2 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
12.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2.6.1 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12.6.2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2.6.3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
12.7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及,每份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封皮右上角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逐页盖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二),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 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为方便开标及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内容合订成册密封提交。
15.2 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开标地点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15.3 投标文件双面打印,编辑索引且页码连续,投标文件需逐页盖章。
15.4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编制及密封的,将被拒绝接收。
15.5 资格证明文件密封装订在其他投标文件中,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投标截止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 |||
招标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递交时间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
接收单位 | |||
接收人签字: |
17.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4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 开标及评标
开标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8.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9.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本项目开标现场须提供证件原件或可扫描二维码复印件:详见投标人须知表。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1 本项目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3名。
20.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4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5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4条规定处理。
20.6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投标偏离
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
投标无效
22.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 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
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比较与评价
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谈判情况,可能会要求供应商提供二轮或三轮报价,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二轮或三轮报价单(格式自拟,需至少体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N次报价,加盖单位公章)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评分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4.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保密原则
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6定标
26.1 投标有效性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6.2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首先对中标候选供应商就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视为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延续,以书面报告作为最终审查的结果。
26.3 如果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将按排名依次对其余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类似的审查。
26.4 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26.5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投标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招标。
26.7 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通过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26.8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6.9 凡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9.1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26.9.2 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26.9.3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
26.9.4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6.9.5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6.9.6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6.9.7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6.9.8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6.9.9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6.9.10 向采购人、评审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6.9.11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6.9.12 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明)到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2 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8.中标服务费
28.1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中标服务费。
28.2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中标服务费或免收中标服务费的,从其规定。
29.履约保证金
29.1 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向业主方提交10%履约保证金。
29.2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30.签订合同
30.1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向业主方出示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
30.2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30.3 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供应商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30.4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供应商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供应商此前评议的结果或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供应商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1.验收
31.1 采购人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的责任主体,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法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该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1.2 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1.3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供应商)承担。
32.质疑
32.1 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即法定质疑期内,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32.2 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
32.3 质疑人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4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2.4.1 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2.4.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2.4.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2.4..4 事实依据;
32.4.5 必要的法律依据;
32.4.6 提出质疑的日期。
32.4.7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2.5.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2.5.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2.5.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2.5.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2.5.5 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32.5.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32.6 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7 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32.8 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质疑人应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32.9 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32.9.1 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32.9.2 捏造事实;
32.9.3 提供虚假材料;
32.9.4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未尽事宜
33.1 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4.解释权
34.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新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中标后开具)
致: (买方名称)
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供应商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供应商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供应商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公章: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
(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本项使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第2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 、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一);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4、被授权委托人投标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5、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6、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良好记录;
10、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银行缴款凭证
1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货物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小写: 大写: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
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说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
3、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4、被授权委托人投标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
说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5、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说明:1、如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
2、如新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6、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说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8、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说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9、 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良好记录;
说明: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10、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银行缴款凭证
说明: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
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六)
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
4、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
5、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
6、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
7、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
7-1《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7-2《制造商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8、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
9、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1 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并以 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投标总价 %。
(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
(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7)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
(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单位章-------------------------
日期-------------------------------
2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
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和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的,应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投标文件格式六),将原件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投标文件格式六)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货物名称 | ||||||||
2 | 备品备件 | ||||||||
3 | 专用工具 | ||||||||
4 | 安装、调试、检验 | ||||||||
5 | 培训 | ||||||||
6 | 技术服务 | ||||||||
总价: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注: 1.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货物填写一份该表。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5.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
4 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规格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其它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注: 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5 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注:本次投标项目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出现负偏离的将导致废标。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6 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7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
7-1 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企业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企业(单位)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3、□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 ___
日 期:____________
7-2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本企业(单位)作为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
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企业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为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企业(单位)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声明函经制造商和投标人共同盖章生效。
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9 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莎车县2021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
第二册
第3章 投标邀请
莎车县2021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莎车县2021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XJQGC-20220502号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 年 04月07 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QGC-20220502
项目名称:莎车县2021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
预算金额:
一包:576000.00(伍拾柒万陆仟元)
二包:300000.00(叁拾万元);
最高限价:876000.00 (捌拾柒万陆仟元);
采购内容:
一包:滴灌速溶肥;
二包:滴灌管网设施设备、滴灌管道设施设备(技术参数详见招标 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4、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5、被授权委托人投标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6、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7、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9、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0、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良好记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31 日至 2022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上传申请人资格要求附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04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07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莎车县新城南路4号莎车宾馆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莎车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彭海军
联系电话:1839991533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倩
电 话:17599797799
第4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条款号 | 内 容 |
1.1 | 招标人名称:莎车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人地址:莎车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彭海军 电话:18399915338 |
1.2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33号万创中心12号楼307室 联系人:孙倩 联系方式:17599797799 |
1.3 | 投标人开标时应出具的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可扫描二维码复印件;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3、被授权委托人投标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原件;4、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5、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7、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8、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良好记录原件; 9、保证金收据原件及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开标时各投标企业需递交以上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其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中,若复印件无法辨识或不按要求携带至开标现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以上资料不接受二次提供) |
1.3.1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是、否) |
1.3.2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是、否)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 |
1.4.1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
1.5 | 项目预算金额:576000元(伍拾柒万陆仟元整); |
1.6 | 保证金形式:□保函 ☑电汇 □支票 (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 一包:滴灌速溶肥 保证金数额:10000元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10:00前(北京时间) 保证金收款人:新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帐号:651651008013000122171 联系人:孙倩 联系人电话:17599797799 |
1.7 | 投标有效期:60日历日 |
1.8 |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投标文件合订成册:正本 壹份,副本 叁份, 电子U盘一份, 开标一览表一份;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投标文件,正副本单独密封。 投标人必须制作“开标一览表”和“电子版U盘”并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骑缝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使用A4,胶装,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中大于A3的彩图应需要另外裱装。 所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随文件同时递交的图纸、U盘等附件均不予退回 |
1.9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7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1.9.1 |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07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莎车县新城南路4号莎车宾馆会议中心 |
2.1 |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
3 |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三名 |
4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 (是、否) |
5 |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5日历日内 |
6 | 中标服务费: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50-100万元的按1.35%收取;中标金额100-300万元的按0.99%收取;中标金额300-500万元的按0.99%收取;中标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按0.72%收取;1000万元-5000万元按0.45%收取;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0.23%收取; 支付形式: 网银汇款 支付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7 |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 否 (是、否) |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无 |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名称 | 结论 |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可扫描二维码复印件; |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 | 被授权委托人投标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原件; | 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 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 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良好记录原件; | 保证金收据原件及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 ||
1 | ||||||||||
2 | ||||||||||
3 |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莎车县2021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采购清单 一包:滴灌速溶肥 预算价:576000元 | ||||
一、滴灌速溶冲施肥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滴灌速溶肥 | 冲施肥,粉状全溶型,氮磷钾配比为:41-6-5,含量≥52%,含微量元素。 | 吨 | 120 |
1、交货地点:莎车县自然资源局指定地点。
2、交货期:中标后10个日历日内。
3、质保期:1年
4、质保金:合同总价的3%。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10%后预付款20%,供货完成支付至80%,验收合格支付至97%,质保金为3%,质保期1年满后退还,详细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
6、包装和运输:中标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中标方承担。
7、验收:由莎车县自然资源局、同时邀请投标单位。并在验收合格后再验收报告签字确认,若不合格则重新由中标单位补栽保障质量合格方可验收成功。
第6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 开标及评标”、“六 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一、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
评审内容 | 投标企业名称 | ||||
1 | 2 | 3 | … | ||
1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
2 |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 ||||
3 | 被授权委托人投标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 | ||||
4 | 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
5 |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6 | 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
7 | 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8 | 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良好记录; | ||||
9 | 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银行缴款凭证;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为无效投标。 |
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 | ||||
审查事项 |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 |||
序号 | 本项目要求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 |
1 | 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未高于预算金额; | |||
2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无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的,投标人的报价不存在异常一致并成规律性的,其报价合理; | |||
3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份数; | |||
4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及签署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 |||
5 | 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 |||
6 | 所投产品的设备及数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参考分项报价表); | |||
7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全或关键字迹清晰、数量等齐全的; | |||
8 | 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9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10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错漏一致的情况; | |||
11 | 标文件没有散页、活页、未胶装的。 | |||
结论 |
备注:1.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
表中所述分项评审结果分两种:(1)合格用“√”表示;(2)不合格用“×”表示。
1、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7.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别情形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8.投标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9.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编写评标报告并签字。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评标纪律
11.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采购人、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供应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莎车县2021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
第三册
第6章政府采购合同
请参照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订立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货物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 以 (政府采购方式) 对 (同前页项目名称)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相关评定主体名称) 评定, (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货物
1.2.1 货物名称: ;
1.2.2 货物数量: ;
1.2.3 货物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1.4.2 发票开具方式: 增值税发票 。
1.5 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交付期限:
1.5.2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1.5.3 交付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2.1.3 “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包装和装运
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4.2 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7.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8 质量保证
2.8.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9 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0 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 合同变更
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
2.11.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 不可抗力
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3.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4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2.15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 合同中止、终止
2.16.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 检验和验收
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8 通知和送达
2.18.1 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 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9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0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20.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20.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1 履约保证金
2.21.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
2.21.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21.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22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莎车县2021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编号:XJQGC-20220502
一标包:滴灌速溶肥采购
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 标 人:莎车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33号万创中心12号楼307室
联 系 人:孙倩
联 系 电 话:17599797799
发 出 日 期:2022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
一 总 则1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
2.资金来源2
3.投标费用2
4.适用法律2
二 招标文件3
5.招标文件构成3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3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3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4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4
9.投标文件构成4
10.证明投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4
11.投标报价5
12.投标保证金5
13.投标有效期6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6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7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7
16.投标截止7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8
五 开标及评标8
18. 开标8
19.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9
20.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0
21. 投标偏离11
22. 投标无效11
23. 比较与评价12
24.废标13
25.保密原则13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13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19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21
(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21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21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21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21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2
五、免责条款22
六、争议的解决22
七、保函的生效22
第2章 投标文件格式23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23
1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24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5
3、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25
4、被授权委托人投标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26
5、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6
6、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6
7、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6
8、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26
9、 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良好记录;26
10、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银行缴款凭证26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27
1 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28
2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30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32
4 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34
5 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35
6 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36
7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37
7-1 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37
7-2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38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39
8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39
9 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39
第3章 投标邀请41
莎车县2021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41
一、项目基本情况4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1
三、获取招标文件42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2
五、公告期限42
六、其他补充事宜4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3
第4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4
第5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50
第6章政府采购合同55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55
第一部分 合同书55
1.1 合同组成部分56
1.2 货物56
1.3 价款56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57
1.5 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57
1.6 违约责任57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58
1.8 合同生效58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59
2.1 定义59
2.2 技术规范59
2.3 知识产权59
2.4 包装和装运60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60
2.6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60
2.7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60
2.8 质量保证60
2.9 货物的风险负担61
2.10 延迟交货61
2.11 合同变更61
2.12 合同转让和分包61
2.13 不可抗力61
2.14 税费62
2.15 乙方破产62
2.16 合同中止、终止62
2.17 检验和验收62
2.18 通知和送达62
2.19 计量单位63
2.20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63
2.21 履约保证金63
2.22 合同份数63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64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 总 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6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
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4.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4.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 2021 年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
第一册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册
投标邀请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三册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8.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3 无论招标文件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构成
9.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合订成册。
9.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0.证明投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
11.投标报价
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1.3.1 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11.3.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
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4.1 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
12.4.2 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
12.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2.6.1 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12.6.2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2.6.3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
12.7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及,每份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封皮右上角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逐页盖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二),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 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为方便开标及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内容合订成册密封提交。
15.2 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开标地点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15.3 投标文件双面打印,编辑索引且页码连续,投标文件需逐页盖章。
15.4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编制及密封的,将被拒绝接收。
15.5 资格证明文件密封装订在其他投标文件中,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投标截止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 |||
招标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递交时间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
接收单位 | |||
接收人签字: |
17.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4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 开标及评标
开标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8.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9.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本项目开标现场须提供证件原件或可扫描二维码复印件:详见投标人须知表。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1 本项目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3名。
20.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4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5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4条规定处理。
20.6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投标偏离
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
投标无效
22.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 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
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比较与评价
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谈判情况,可能会要求供应商提供二轮或三轮报价,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二轮或三轮报价单(格式自拟,需至少体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N次报价,加盖单位公章)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评分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4.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保密原则
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6定标
26.1 投标有效性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6.2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首先对中标候选供应商就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视为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延续,以书面报告作为最终审查的结果。
26.3 如果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将按排名依次对其余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类似的审查。
26.4 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26.5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投标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招标。
26.7 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通过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26.8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6.9 凡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9.1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26.9.2 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26.9.3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
26.9.4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6.9.5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6.9.6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6.9.7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6.9.8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6.9.9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6.9.10 向采购人、评审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6.9.11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6.9.12 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明)到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2 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8.中标服务费
28.1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中标服务费。
28.2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中标服务费或免收中标服务费的,从其规定。
29.履约保证金
29.1 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向业主方提交10%履约保证金。
29.2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30.签订合同
30.1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向业主方出示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
30.2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30.3 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供应商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30.4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供应商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供应商此前评议的结果或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供应商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1.验收
31.1 采购人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的责任主体,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法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该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1.2 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1.3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供应商)承担。
32.质疑
32.1 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即法定质疑期内,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32.2 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
32.3 质疑人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4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2.4.1 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2.4.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2.4.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2.4..4 事实依据;
32.4.5 必要的法律依据;
32.4.6 提出质疑的日期。
32.4.7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2.5.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2.5.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2.5.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2.5.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2.5.5 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32.5.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32.6 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7 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32.8 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质疑人应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32.9 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32.9.1 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32.9.2 捏造事实;
32.9.3 提供虚假材料;
32.9.4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未尽事宜
33.1 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4.解释权
34.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新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中标后开具)
致: (买方名称)
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供应商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供应商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供应商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公章: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
(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本项使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第2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 、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一);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4、被授权委托人投标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5、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6、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良好记录;
10、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银行缴款凭证
1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货物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小写: 大写: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
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说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
3、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4、被授权委托人投标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
说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5、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说明:1、如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
2、如新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6、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说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8、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说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9、 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良好记录;
说明: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10、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银行缴款凭证
说明: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
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六)
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
4、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
5、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
6、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
7、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
7-1《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7-2《制造商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8、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
9、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1 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并以 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投标总价 %。
(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
(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7)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
(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单位章-------------------------
日期-------------------------------
2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
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和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的,应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投标文件格式六),将原件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投标文件格式六)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货物名称 | ||||||||
2 | 备品备件 | ||||||||
3 | 专用工具 | ||||||||
4 | 安装、调试、检验 | ||||||||
5 | 培训 | ||||||||
6 | 技术服务 | ||||||||
总价: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注: 1.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货物填写一份该表。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5.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
4 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规格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其它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注: 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5 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注:本次投标项目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出现负偏离的将导致废标。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6 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7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
7-1 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企业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企业(单位)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3、□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 ___
日 期:____________
7-2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本企业(单位)作为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
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企业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为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企业(单位)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声明函经制造商和投标人共同盖章生效。
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9 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莎车县2021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
第二册
第3章 投标邀请
莎车县2021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莎车县2021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XJQGC-20220502号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 年 04月07 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QGC-20220502
项目名称:莎车县2021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
预算金额:
一包:576000.00(伍拾柒万陆仟元)
二包:300000.00(叁拾万元);
最高限价:876000.00 (捌拾柒万陆仟元);
采购内容:
一包:滴灌速溶肥;
二包:滴灌管网设施设备、滴灌管道设施设备(技术参数详见招标 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4、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5、被授权委托人投标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6、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7、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9、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0、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良好记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31 日至 2022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上传申请人资格要求附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04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07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莎车县新城南路4号莎车宾馆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莎车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彭海军
联系电话:1839991533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倩
电 话:17599797799
第4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条款号 | 内 容 |
1.1 | 招标人名称:莎车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人地址:莎车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彭海军 电话:18399915338 |
1.2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33号万创中心12号楼307室 联系人:孙倩 联系方式:17599797799 |
1.3 | 投标人开标时应出具的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可扫描二维码复印件;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3、被授权委托人投标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原件;4、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5、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7、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8、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良好记录原件; 9、保证金收据原件及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开标时各投标企业需递交以上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其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中,若复印件无法辨识或不按要求携带至开标现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以上资料不接受二次提供) |
1.3.1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是、否) |
1.3.2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是、否)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 |
1.4.1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
1.5 | 项目预算金额:576000元(伍拾柒万陆仟元整); |
1.6 | 保证金形式:□保函 ☑电汇 □支票 (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 一包:滴灌速溶肥 保证金数额:10000元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10:00前(北京时间) 保证金收款人:新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帐号:651651008013000122171 联系人:孙倩 联系人电话:17599797799 |
1.7 | 投标有效期:60日历日 |
1.8 |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投标文件合订成册:正本 壹份,副本 叁份, 电子U盘一份, 开标一览表一份;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投标文件,正副本单独密封。 投标人必须制作“开标一览表”和“电子版U盘”并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骑缝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使用A4,胶装,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中大于A3的彩图应需要另外裱装。 所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随文件同时递交的图纸、U盘等附件均不予退回 |
1.9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7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1.9.1 |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07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莎车县新城南路4号莎车宾馆会议中心 |
2.1 |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
3 |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三名 |
4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 (是、否) |
5 |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5日历日内 |
6 | 中标服务费: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50-100万元的按1.35%收取;中标金额100-300万元的按0.99%收取;中标金额300-500万元的按0.99%收取;中标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按0.72%收取;1000万元-5000万元按0.45%收取;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0.23%收取; 支付形式: 网银汇款 支付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7 |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 否 (是、否) |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无 |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名称 | 结论 |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可扫描二维码复印件; |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 | 被授权委托人投标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原件; | 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 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 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良好记录原件; | 保证金收据原件及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 ||
1 | ||||||||||
2 | ||||||||||
3 |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莎车县2021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采购清单 一包:滴灌速溶肥 预算价:576000元 | ||||
一、滴灌速溶冲施肥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滴灌速溶肥 | 冲施肥,粉状全溶型,氮磷钾配比为:41-6-5,含量≥52%,含微量元素。 | 吨 | 120 |
1、交货地点:莎车县自然资源局指定地点。
2、交货期:中标后10个日历日内。
3、质保期:1年
4、质保金:合同总价的3%。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10%后预付款20%,供货完成支付至80%,验收合格支付至97%,质保金为3%,质保期1年满后退还,详细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
6、包装和运输:中标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中标方承担。
7、验收:由莎车县自然资源局、同时邀请投标单位。并在验收合格后再验收报告签字确认,若不合格则重新由中标单位补栽保障质量合格方可验收成功。
第6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 开标及评标”、“六 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一、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
评审内容 | 投标企业名称 | ||||
1 | 2 | 3 | … | ||
1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
2 |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 ||||
3 | 被授权委托人投标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 | ||||
4 | 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
5 |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6 | 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
7 | 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8 | 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良好记录; | ||||
9 | 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银行缴款凭证;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为无效投标。 |
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 | ||||
审查事项 |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 |||
序号 | 本项目要求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 |
1 | 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未高于预算金额; | |||
2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无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的,投标人的报价不存在异常一致并成规律性的,其报价合理; | |||
3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份数; | |||
4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及签署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 |||
5 | 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 |||
6 | 所投产品的设备及数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参考分项报价表); | |||
7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全或关键字迹清晰、数量等齐全的; | |||
8 | 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9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10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错漏一致的情况; | |||
11 | 标文件没有散页、活页、未胶装的。 | |||
结论 |
备注:1.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
表中所述分项评审结果分两种:(1)合格用“√”表示;(2)不合格用“×”表示。
1、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7.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别情形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8.投标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9.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编写评标报告并签字。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评标纪律
11.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采购人、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供应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莎车县2021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
第三册
第6章政府采购合同
请参照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订立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货物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 以 (政府采购方式) 对 (同前页项目名称)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相关评定主体名称) 评定, (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货物
1.2.1 货物名称: ;
1.2.2 货物数量: ;
1.2.3 货物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1.4.2 发票开具方式: 增值税发票 。
1.5 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交付期限:
1.5.2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1.5.3 交付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2.1.3 “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包装和装运
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4.2 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7.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8 质量保证
2.8.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9 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0 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 合同变更
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
2.11.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 不可抗力
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3.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4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2.15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 合同中止、终止
2.16.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 检验和验收
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8 通知和送达
2.18.1 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 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9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0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20.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20.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1 履约保证金
2.21.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
2.21.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21.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22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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