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尚义县大营盘乡万头牛养殖场及粪池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16179001b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尚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招标联系人戈柱鑫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永莉0311-667922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2023年尚义县大营盘乡万头牛养殖场及粪池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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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6179001B01 | ||||||||||||||||||||||||||||||||||||||||
招标内容: | |||||||||||||||||||||||||||||||||||||||||
【2023年尚义县大营盘乡万头牛养殖场及粪池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尚义县大营盘乡万头牛养殖场及粪池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尚义县行政审批局以尚行审【2023】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尚义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尚义县涉农整合资金、县预算安排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尚义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2023年尚义县大营盘乡万头牛养殖场及粪池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1.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大营盘奶牛饲养厂引进50位转盘挤奶和12位鱼骨挤奶两套生产设备和一套牛粪排污清洁系统设备,设计存栏3000 头牛,拟建尾产新产牛舍 8018.40平方米,泌乳牛舍1-3共38073.60平方米,挤奶大厅及附属设施用房5275.98平方米,转牛通道1366.20平方米,综合检验室699.46平方米和更衣消毒室351.79平方米,共计53785.43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2.1.3 建设地点:尚义县大营盘乡六十庄村。 2.1.4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设计阶段: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日内完成补充和修改。施工阶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1.5 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即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2023年尚义县大营盘乡万头牛养殖场及粪池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优化设计及预算等相关工作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以及采购内容的实施 (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其中: ①设计资质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2023年6月1日以后出具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以上信誉要求) 。 3.1.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③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现阶段没有在任何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④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兼任;⑤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满足《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程总承包项目需要配备的人员要求和建设部“建质(2008) 91 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有关要求。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现阶段没有在任何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截止时间后 ,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4)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9 09:00至2023-06-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29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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