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状元小区地块拆运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FJGC-FS-G-2023-203-1(招标文件编号:FJGC-FS-G-2023-203-1 )

二、项目名称:状元小区地块拆运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永福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潭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窗夏村

中标(成交)金额:438.04536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永福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潭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状元小区地块拆运工程      状元小区地块拆运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状元小区地块,包括对状元小区地块进行(砖混、钢筋混凝土预构)、(简易房、砖混厂房)、 (钢棚、铁皮厂房)三种类型房屋拆除、垃圾外运、资源化利用等;      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工和竣工      合同签订之日30日历天完成拆除清运资源化,达到净地交付      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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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人应按照以下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 以预算价为计算基数:(1000000*1.5%+(4441238-1000000)*0.8%)*0.5=21264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264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1.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熙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昌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联合体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保证金凭证中国建设银行电子回执中付款人全称为“福建熙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协议中“……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1、牵头方福建省昌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5条款号12.2(3)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主办方(即牵头方)提交。”及“(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熙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昌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无效;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中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福州市大件废弃物处置服务有限公司与福建省雄川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福建永福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潭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郑莹莹、林琨/0591-83393306、83393307) 、负责人(李水清、吴晓君、张秋英、应俊/0591-83393301)

3、中标日期:2023年11月27日(招标编号:FJGC-FS-G-2023-203-1)。

4、本公告中“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描述,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30日止。

5、本公告的采购人名称详见本公告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万科广场1号楼5层        

联系方式:郑涛/13328270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 话:  0591-83393306、8339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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