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洪祥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拱型全钢架双面日光温室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4/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x-2022-004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蓓蓓1335933016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嘉丽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蓓蓓1335933016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村东庄社滑坡前期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JLX-2022-004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村东庄社滑坡前期治理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7)水利
联系人 马蓓蓓 联系电话 13359330164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2-03-09 18: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2-03-12 18:00:00
采购单位 甘肃嘉丽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村东庄社滑坡前期治理工程(监理)001 JLX-2022-004 服务-监理 250000.0(元)

公告内容

  • 一、招标条件

    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村东庄社滑坡前期治理工程(监理),已由平凉市自然资源局以平资函【2021】185号和平资函【2022】2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2年度中央财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嘉丽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村东庄社滑坡前期治理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村东庄社

    建设规模:前期治理工程措施为:削方减载、截排水工程相结合的治理方案。

    1、削方减载

    本次削方减载分三部分,一是以城南路地面标高作为起点,对滑坡体分三级边坡进行回填反压;二是对滑坡体中部进行平整,分为两级平台;三是以滑坡体削方平整的第四级平台标高作为起点,对滑坡后壁进行5~11级边坡削方减载。总计削方32.2×104m³,土方夯填31.9×104m³。

    2、截排水工程

    截水渠工程:截水渠分三型,Ⅰ型截水沟布置在滑坡体外围,总长580m;Ⅱ型截水沟布置在削坡马道平台上,总长2820.6m;Ⅲ型截水沟布置在滑坡体平台上和滑坡前缘,总长1202m。在滑坡外围的Ⅰ型截水沟布设5处消力池。

    3.招标内容: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村东庄社滑坡前期治理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监理服务。

    4.招标控制价:250000.00

    5.资金来源:2022年度中央财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7.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 123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有效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同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监理业绩。

    (2)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或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监理培训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2022391800分至202231218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PDF格式加盖公章)。

    2.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核,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2.所有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与网上上传的文件内容一致)正本一份、副本一份、U盘1份(PDF格式),请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嘉丽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凉市崆峒区百泉路5号宏达国际花园A区3号商业楼201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址:灵台县城东大街57号

    联系人:张先生

    话:1869332033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嘉丽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平凉市崆峒区百泉路5号宏达国际花园A区3号商业楼201号

    联系人:马蓓蓓

     话:13359330164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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