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3年新增景东县等烟叶收购资金(投入)兑付及烟用物资销售款电子结算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3年新增景东县等烟叶收购资金(投入)兑付及烟用物资销售款电子结算服务项目已由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3年新增景东县等烟叶收购资金(投入)兑付及烟用物资销售款电子结算服务项目。
2.2谈判范围: 景东、镇沅、景谷、墨江、宁洱、江城县2023年烟叶收购资金(投入)兑付及烟用物资销售款电子结算服务。金融机构通过搭建资金结算平台,与公司相关业务系统实现对接,将2023年烟叶收购资金(投入)及时、安全、准确无误支付给普洱市内签订烟叶种植合同的农户;同时将烟用物资销售款及时、安全、准确无误归集到市公司银行账户中。
2.3项目预计结算金额:预计涉及结算资金19.91亿元,其中:烟叶收购资金16.94亿元,烟叶产前投入资金0.85亿元,烟用物资销售资金2.12亿元。
2.4最高限价:根据近几年该项目采购情况,烟叶收购资金(投入)兑付手续费率为0;烟叶产前投入资金结算手续费率为0;烟用物资销售款电子结算手续费率为0。
2.5服务地点:普洱市辖区内。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的相关规范及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本部开户的金融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管理资格的市级金融机构或市级金融办事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供应商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书;
3.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8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9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烟草行业采取禁入措施,未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3.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香叶智农”一站式烟农服务平台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云烟司〔2023〕1号)部署安排,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平台技术保障、金融服务提供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5.邀请谈判供应商单位名称和单位地址
单位名称: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单位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养路8号。
6.公示发布的时间和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外网、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内网,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示及公示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示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西路85号
联系人:潘工、刘工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润城第四大道3幢3楼
联系人:王锐、字加娅、王晓光、周宏伟
本采购项目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3年新增景东县等烟叶收购资金(投入)兑付及烟用物资销售款电子结算服务项目已由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3年新增景东县等烟叶收购资金(投入)兑付及烟用物资销售款电子结算服务项目。
2.2谈判范围: 景东、镇沅、景谷、墨江、宁洱、江城县2023年烟叶收购资金(投入)兑付及烟用物资销售款电子结算服务。金融机构通过搭建资金结算平台,与公司相关业务系统实现对接,将2023年烟叶收购资金(投入)及时、安全、准确无误支付给普洱市内签订烟叶种植合同的农户;同时将烟用物资销售款及时、安全、准确无误归集到市公司银行账户中。
2.3项目预计结算金额:预计涉及结算资金19.91亿元,其中:烟叶收购资金16.94亿元,烟叶产前投入资金0.85亿元,烟用物资销售资金2.12亿元。
2.4最高限价:根据近几年该项目采购情况,烟叶收购资金(投入)兑付手续费率为0;烟叶产前投入资金结算手续费率为0;烟用物资销售款电子结算手续费率为0。
2.5服务地点:普洱市辖区内。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的相关规范及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本部开户的金融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管理资格的市级金融机构或市级金融办事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供应商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书;
3.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8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9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烟草行业采取禁入措施,未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3.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香叶智农”一站式烟农服务平台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云烟司〔2023〕1号)部署安排,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平台技术保障、金融服务提供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5.邀请谈判供应商单位名称和单位地址
单位名称: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单位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养路8号。
6.公示发布的时间和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外网、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内网,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示及公示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示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西路85号
联系人:潘工、刘工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润城第四大道3幢3楼
联系人:王锐、字加娅、王晓光、周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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