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伊春电信2018年-2019年宣传物料制作及印刷品采购项目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8-03-06 13:27:03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8-03-06 09:00:51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8-03-12 16:30:03 | |||||||||
伊春电信2018年-2019年宣传物料制作及印刷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伊春电信2018年-2019年宣传物料制作及印刷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BZB20180356),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 伊春电信2018年-2019年宣传物料制作及印刷品采购项目 (2)招标项目性质:货物招标 (3)招标项目内容:
(4)采购预算:80万元人民币(含税)。采购预算为预估预算,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量或订单量为准。 (5)合同签约方式:采取框架+订单的方式,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6)付款方式:以实际框架订单为准按月度结算,支付条件为到货并验收合格后100%付款。 (7)交货地点:依据甲方指定地点。 (8)交货时间:接到甲方订单后5日内。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人,中标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原件备查。 2.2投标人营业范围应至少包含专业印刷、彩色喷绘、活动承办、标识牌制作加工、广告业务的设计及制作其中一项或同类经营范围。 2.3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4发票要求:提供 17%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投标人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至少1个含合同金额、采购内容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从未违反过国家及企业相关的国家信息安全法规。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年03月6日至 2018年03月12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兴路44-8号二楼203室。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应委托经办人按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文件发放记录表及财务信息表)中的要求,将以下资料填写完整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将以下材料一并发送至ZBTXZB-HLJ6@jszbc.com.cn邮箱中,缺一不可。 (1)招标文件费用汇款截图; (2)招标文件发放记录表(excel版); (3)财务信息表(excel版); (4)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5)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持以上材料到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兴路44-8号二楼2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4.1.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费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使用单位账户汇款的,账号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的,汇款时应备注伊春电信2018年-2019年宣传物料制作及印刷品采购项目标书费。 4.1.4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本项目不涉及。)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3 招标文件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 年 03月28日 13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44-8号二楼204室。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适用):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 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 。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2018年3月26日-2018年3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必须在此期间送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44-8号二楼204室。 6.2 检测相关费用: 0元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前进办林都大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 街北侧中国电信伊春分公司综合楼1-5路44-8号 层 邮 编:/ 邮 编: 150001 联 系人: 刁女士 联 系 人: 岳一鸣 电 话: 0458-6103075电 话:0451-51062409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ZBTXZB-HLJ6@jszbc.com.cn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京草场门支行 账 号:/ 账 号:9558854301001615878
9.其他 关于标书费发票和中标服务费发票的注意事项: (1)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中标服务费发票根据中标厂家情况开具: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于缴纳投标保证金当日将汇款凭证、一般纳税人证明及增票信息EXCEL表格发送到公告中的邮箱,并电话告知,否则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发票一经开具不可退换更改。 (4)增值税发票有效期180天(自开票之日起),过期不补开。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8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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