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葫芦岛市凌兴线小莲蓬小桥十一号等4座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葫芦岛市通武线南营子小桥等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2]78号)批准,招标人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计划投资,建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
2.1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境内;
2.2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葫芦岛市凌兴线,小莲蓬小桥十一号桥设计中心桩号为K142+575,桥长8.69米,小莲蓬小桥十号桥设计中心桩号为K143+122,桥长8.69米,药王小桥二号桥设计中心桩号为K149+857,桥长8.6米,老边小桥设计中心桩号为K180+152,桥长8.62米,四座桥梁均为拆除重建工程;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5月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2年10月30日(其中主体工程计划完工时间9月30日),共计168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2022年葫芦岛市凌兴线小莲蓬小桥十一号等4座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施工招标;(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6投标保证金: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 等级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且资质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中、小桥等的大、中修养护工程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 |
投标人在2020年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 |
企业 业绩 |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不少于1座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桥梁(新建、拆除重建)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或一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中包含1座桥梁(新建、拆除重建)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
企业信誉 |
未在2021年度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
主要 人员 |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1名:道桥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1)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日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2日8时00分至2022年4月26日17时00分,在百度网盘(链接:pan.baidu.com/s/14s2GYqAGtGCtGIdSWM_uzw ,提取码:q4f3)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公告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
4.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与修改内容将在百度网盘上(链接和提取码与招标公告第4.1条款相同)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报名
取消投标报名环节。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5月7日13时30分;
6.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白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本次招标采用纸质标书,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及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参加开标会议。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http://jtt.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test.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
八、其他
8.1本项目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公布。
8.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http://jtt.ln.gov.cn/)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1号
电 话:0429-3113453
招 标 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21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429-321601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1号A座1209室
邮政编码:110000
联 系 人:周丽红
联系电话:024-31353696/18940130979
开 户 行:阜新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200100009110669
代理邮箱:a4765302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