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333电话咨询中心修缮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78.91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hxsx2020006
预算金额81.82万元
招标联系人金薇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翔0991-4617465
中标公司湖南建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8.9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ZYHXSX2020006
二、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333电话咨询中心修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333电话咨询中心修缮 | 12333电话咨询中心修缮 | 1 | 项 | 789123.31元 | 湖南建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金茂路社区二区1栋北斗路1-7号楼4楼 | 91430121MA4Q1PF15T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333电话咨询中心修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333电话咨询中心修缮项目 | 12333电话咨询中心修缮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 | 郭群安 | 注册证书:湘143091006197 |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红,靳涛,鄢世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
联系方式:0991-3689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1210室
联系方式:0991-46174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翔
电 话:0991-4617465
附件信息:
12333电话咨询中心扩容装修项目招标文件.docx12333电话咨询中心扩容装修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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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cgp-xinjiang.gov.cn/ZcyAnnouncement/ZcyAnnouncement4/ZcyAnnouncement3004/xhfg0E8PE157sMrIdekkbg==.html
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333电话咨询中心扩容装修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招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盖章)
文件编号:ZYHXSX2020006
招标代理公司: 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联系人: 宋翔
联系电话:0991-4617465-8006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333电话咨询中心扩容装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24日 11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HXSX2020006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333电话咨询中心扩容装修项目
电力土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818241.81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1 疆外单位必须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企业信息报送的单位。
3、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 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8日至2020年09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1210室)
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9 月24日 11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12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资料:
企业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网上信用记录证明打印件加盖公章: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的查询页面打印件,页面无法打印的可以截图打印,打印件须体现投标人单位全称、查询时间和查询网址,查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外省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原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壹份均应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作为报名资料留存.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金薇
联系方式:0991-3689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翔
联系方式:0991-4617465-8006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各投标人注意:凡招标文件本章的其他部分相关内容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项号 内 容 说明及要求
1 工 程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333电话咨询中心扩容装修项目
建 设 地 点 乌鲁木齐市
建 设 规 模 /
资 金 来 源 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 818241.81元(捌拾壹万捌仟贰佰肆拾壹元捌角壹分)
2 招 标 范 围 施工
3 质 量 标 准 合格
4 付款方式 中标后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约定
5 施 工 工 期 总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日历日)
6 封套上应载明的 信息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名称: 项 目 名称: 投标文件在2020年 月 日 点 分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7 投标人的资质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1 疆外单位必须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企业信息报送的单位。 3、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 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报价和技术三个部分组成
投标文件份数 叁份,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电子光盘1份(含商务、报价及技术)。
9 投标截止时间 截止日期: 2020 年09月24日; 截止时间: 11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10 投标有效期限 60天(日历日)
11 质保期 /
12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地点: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1208室
13 谈判时间地点 截止日期: 2020 年09月24日; 截止时间: 11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地址: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1208室
14 评 标 办 法 竞争性谈判
1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于2020年09月2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采用电汇或网银形式缴纳,缴纳程序: 开户名: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龙盛街支行 开户行行号:313881000867 账号:0000020060110097946923 投标保证金金额:16000元(壹万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991-4617465-8002。 若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16 查验证件 开标前,请各投标人随身携带下列有效证件以备随时查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单独提供,并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以上证件均应当为原件; 2 、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 、本工程拟派负责人的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查询页面打印件,须体现投标人单位全称、查询时间和查询网址,查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并加盖公章; 外省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原件 打款凭证原件或保证金收据原件。 证件齐全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17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3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8 其他 根据财库《2011》300号第五条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
19 招标答疑 请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仔细认真阅读后,有疑义的在2020年9月22日11:00(北京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无疑义的在2020年9月22日11:00(北京时间)之前给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回复对招标文件无疑义的确认函,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20 招标代理费 以中标金额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算。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的报价和谈判。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市,建设内容为:/等。
二、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承包人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3、承包人在收到谈判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承包人,如果不足3个工作日,则应当顺延承包人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投标文件(响应性文件)
1、投标文件(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内容:
(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谈判申请及声明(附件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工程投标廉政承诺书(附件三)、投标保证金(附件四)、项目管理机构(附件五)、资格审查资料(附件六)。
(2)报价部分,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内容要求:正文及目录应采用Excel文档编写, 字间距为“标准”,所有字体均采用9号宋体字。
(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施工方案、工期计划安排和关键环节控制等内容。
技术部分内容字体要求:正文及目录应采用Word文档编写,字间距为“标准”,行间距为“单倍行距”,所有字体均采用四号宋体字。技术标中的施工进度计划表或施工网络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须采用A3复印纸,图中字体采用宋体字,字迹以清晰为准。采用A3复印纸制作的图纸须放在标书的最后位置。
2、投标文件(响应性文件)的封装要求
(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一同封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电子版报价单光盘与投标文件一同封装。
(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四、报价要求
1、报价
1.1本工程报价的计价方式采用包干价,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1.2 供应商应根据图纸、现场勘察情况和本项目施工内容编制工程量清单,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报价为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包括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内容为:
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包括完成每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
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除外);
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其中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供应商按规定必须全额计入报价。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创优工程、文明施工和赶工措施费用等,应体现在报价中。供应商没有就上述费用报价的,视为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内。
1.4供应商应根据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市场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实力、供应商为本工程准备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供应商之于本工程的成本水平等准备自己的报价。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
1.5供应商的综合单价将被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同样的和类似的工程设计变更的计价。
1.6供应商应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自身情况,一次性的报出本工程的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凡属于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而供应商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认为供应商已经在报价的其他列项中作了相应的考虑。特别提醒供应商,供应商所报的此类费用是合同制约的固定包干价,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其他任何情况下不予调整。
1.7 报价的综合单价为使之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物价浮动等风险因素在内的全部费用。
1.8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价格全部按市场价报价,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
1.9本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按相应的规范执行;低于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1.10 供应商必须在措施项目中就安全措施费单独列项进行报价。
1.11文明施工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供应商应对采购人为达到文明施工目标所提出的要求予以响应,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在报价中,采购人对此类费用不另行支付。
1.12供应商可先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程量、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应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至指定的地点,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2、投标文件需提供指定的份数,且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视为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无效文件:
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缴纳谈判保证金的;
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被确认为无效文件后,该谈判投标单位即失去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资格。
六、开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监督人查验投标人的相关证件,证件齐全、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召开评标预备会,组建谈判小组,推荐小组组长;
(7)开标结束。
七、评标
1、评标
(1). 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
1.2 评标办法如下:
评审项目 评分内容 评分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初步评审 一项未通过者不参加下阶段评审(详见附表一)
重大偏差评审 一项未通过者不参加下阶段评审(详见附表二)
技术标评定 符合性审查(参照附表三) 评标委员会对于认定不合格的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对于无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判定不合格。
以上未通过者,不参加下阶段评审
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根据响应性文件请各投标人作最后报价
以谈判最终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人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新建建[2010]7号文)中所规定的标准和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实施办法。
1.3谈判
1.3.1谈判小组按已确定的谈判顺序,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投标单位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议,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下一轮谈判。
1.3.2谈判过程中,若需修正谈判文件或优化采购方案,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谈判投标单位,并给所有谈判投标单位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谈判投标单位根据谈判文件修改,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章后,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交的,视同放弃谈判。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文件修正后,按照规定的时间继续进行谈判。
1.3.3每一次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投标单位均须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并作出有关承诺说明。
1.3.4谈判投标单位作出最后报价,通过授权委托人签字后,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按谈判情况和最后报价情况,推荐成交中标候选人前三名,形成谈判报告。
1.3.5谈判投标单位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谈判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招标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4.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4.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投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6~10%的扣除。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1.4.2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否则不予扣除。
投标单位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1.4.3 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
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节能、环保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最低报价10%的,应当确定节能、环保产品投标单位为成交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须提供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页面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凡涉及国家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生产制造商使用节能环保材料的有效证明,并应将纳入国家节能产品清单的产品要以“”作标注;对于获得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的产品要以“”作标注。否则,经核实情况后,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1.4.4 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招标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1)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8%的价格扣除。
(2)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以相适应的采购方式采购或给予6%的价格优惠扣除政策,优先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3)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6%的价格扣除。
附表一 初步评审标准
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 意见
是 否
形式评审 1 投标文件中的谈判申请及声明未加盖承包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的;
2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保证金,或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与投标人不一致的;
3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是投标人(备案的)注册执业人员,或者不具备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
4 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或者联合体一方以自己名义对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5 投标的施工、装修、附属材料设备采购、工程监理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6 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报价文件的;
7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8 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资格评审 1 是否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
2 是否具有满足招标项目需要的资质等级;
3 是否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类似项目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 企业信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6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条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 自治区区外投标单位是否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格备案书;
8 现场管理班子中是否配备管理人员,其中安全员还必须具备两证(岗位证、安全考核证)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
附表二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标准——重大偏差评审标准
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 意见
是 否
审 查 标 准 1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建筑工程, 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限额)的;
2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
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改动);
4 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工程量的;
5 将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规费和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列入招标投标竞争性费用的;
6 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
7 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8 经谈判小组认定承包人以低于成本价报价,恶意竞争的;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
附表三
经评审最低投标报价法——技术标评定标准
项目 评分方法 评审意见
是 否
技术标评审标准 1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 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
3 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4 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5 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6 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7 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8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附图)
9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10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和承诺
11 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12 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
八、合同授予
1、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ZcyAnnounce.)对中标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该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采购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4、采购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5、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抛弃中标项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采购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6、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
九、公告、质疑
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通知、评审结果公告等谈判程序中所有信息。成交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21.2如果谈判投标单位对此次招标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②质疑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④明确的请求和必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
⑤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
⑥提起质疑的日期。
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政府采购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21.3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
21.4质疑投标单位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1.5谈判投标单位的质疑和投诉应有事实依据,若为无效投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十、项目验收
22.1 项目实施完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组织对投标单位履约的验收。
22.2 验收标准: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
22.3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联系电话: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十一、适用法律
23.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十二、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3】56号)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总经理以上管理者(或双方工地代表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详细施工图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不采用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不采用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不采用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开工前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肆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办公室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方项目经理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取得出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施工现场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是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超过±3%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现场经济技术签证。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执行通用条款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竣工图及资料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两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后壹个月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双方协商确定 。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工作。
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2天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由发包人师批准后方可离开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执行通用条款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执行通用条款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材料、设备进场至验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交付使用后由发包人做成品保护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合格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达到《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开工前提供场地治安管理计划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标准。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纳入合同价格支付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5日内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工程进度; 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工程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 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价款的0.1%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价款的2%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地震、暴风雪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按发包人需求确定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按有关规定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有关规定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执行乌鲁木齐市2020年06月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通知。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经济签证、设计变更以外的所有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经济签证、设计变更引起工程总价变化幅度超过3%时予以调整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
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承包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完成后并在开工以前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乌鲁木齐市现行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按月计量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月计量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发包方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执行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发包方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执行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发包方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执行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收到申请7日内审查并报送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收到7日内完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14日内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按合同通用条款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合同通用条款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日内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日内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发包方支付工程款必须进入本合同约定账户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肆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收到最终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为12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按照国家、自治区现行规定执行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24小时内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由发包人承担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节 合 同 文 件 格 式
1.合同文件格式
1.1 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工程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自治区和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1.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条件”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2013-0201 )的合同条件。
1.3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建设单位(发包人)与中标单位(承包人)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十、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谈判申请及声明
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工程投标廉政承诺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总说明;
2.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3.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5.1综合单价分析表;
6.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7.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7.1暂列金额明细表;
7.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
7.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7.4计日工表;
7.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8.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9.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10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11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八、技术部分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
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7.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8.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附图)
9.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10.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和承诺
11.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12.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
方案
附件一:谈判申请及声明
致: (建设单位)
根据贵方项目编号 的谈判文件,我方正式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同意如下:
1、总报价为小写 元 (大写) 元人民币。
2、我们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将根据谈判文件与贵方签订书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4、我方指派 (姓名)为项目经理,保证于承诺的时间 日内完成本次发包范围内的任务,并交付贵方验收、使用。
5、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承包人,决不与发包人、其它承包人恶意串通,决不向发包人及谈判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如有违反,愿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6、与本申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承包人名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录
序号 条款内容 采购人要求 投标人承诺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姓名:
2 工期 20天(日历日) 天数: 日历天
3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5 逾期竣工违约金 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价款的0.1% 赔偿合同价款的0.1%
6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合同价款的2%
7 质量标准 合格
8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不调整。
11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3 %的工程款
13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
13.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13.2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保修期2年 保修期 年
13.3 其他工程保修期 保修期 2 年 保修期 年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承包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发包人)的 工程的竞争性谈判活动。代理人在谈判、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工程投标廉政承诺书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确保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企业)就参与招投标过程中,作出以下廉政承诺,如若违反,甘受相应处罚,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1、不以不正当手段向采购人谋取资格预审及投标的不正当照顾。
2、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标底编制、审查人员打听标底编制情况,向招标代理单位谋求不正当利益。
3、在确定中标人前,不向评标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在资格预审资料中,主动提供近二年信用档案情况,包括有无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期限的证明。
5、不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如有其他人出现上述情况,主动向地区招标办反映。
6、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7、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中标。
8、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
9、中标后,与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0、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11、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在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设立廉政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廉政责任人、廉政保证有关条款及廉政标语、廉政监督单位、廉政举报电话等。
12、主动接受、配合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附件四:投标保证金
(代理公司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附件五: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
资料员
材料员
技术员
其它人员
注: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配备上述项目管理人员。上述填报内容真实, 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等,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 建造师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配备上述项目管理人员。上述填报内容真实, 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应附身份证、注册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
岗位名称
姓名 年龄
性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
附件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的进疆备案资料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附:中标通知书、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意见书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编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总价
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总价(小写):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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