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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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216.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yhzb[2022]04号
预算金额240万元
招标公司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云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老师13981307526
中标公司成都鸿润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16.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2000036
二、项目名称: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鸿润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羊横四路17号6栋1楼4号 | 2,169,044.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鸿润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1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2,169,044.00 |
姚淑、袁晓辉、文锐、吴文彬(采购人代表)、余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按中标金额的1.5%计算后下浮20%向中标单位收取。如果供应商不支付的,由采购人从中标或成交费用中扣除支付给代理机构。
2.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的,视为中标供应商无条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收款单位:四川云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乐山分行凤凰路支行。
银行账号:230600560900001977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2.60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41号
联系方式:0833-2451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云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市中区凤洲路与至乐路交汇处万华金座12楼12号(红星美凯龙旁)
联系方式:13981307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833-2303538
四川云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8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招标文件(2022072201).zip 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招标文件(2022072201).zip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或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成都鸿润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参加(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
服务中心)的(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
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成都鸿润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
入510.2万元,资产总额为319.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境
企业名称(盖章):成都海镇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
日
日期:2022年158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2、请按照采购清单逐项填写,标的属于同一制造商的可合并填写。
3、未填写的标的,将视为非中小企业制造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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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11012022000036,项目编号:
序序号号 | 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名称 | 是否是否通过通过资格资格性审性审查查 | 是否是否通过通过符合符合性审性审查查 | 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 | 是否根据政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行价格扣除 | 价格价格环节环节(15分分) | 垃圾分垃圾分类运营类运营服务方服务方案案(32分分) | 垃圾分垃圾分类管理类管理信息系信息系统统(16分分) | 服服务务团团队队(11分分) | 业业绩绩(10分分) | 项目项目分析分析(10分分) | 信信誉誉(6分分) | 综合评综合评审得分审得分汇总汇总((100分)分) |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 |
1 | 成都鸿润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 | 是 | 15 | 30 | 16 | 11 | 10 | 9.25 | 6 | 97.250 |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鸿润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2169044(元)(贰佰壹拾陆万玖仟零肆拾肆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379700(元)(贰佰叁拾柒万玖仟柒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绿源金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79375.2(元)(贰佰贰拾柒万玖仟叁佰柒拾伍元贰角整)。第四中标候选人:成都心得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396000(元)(贰佰叁拾玖万陆仟元整)。 |
2 |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是 | 13.67 | 30 | 16 | 11 | 10 | 9 | 6 | 95.670 |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鸿润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2169044(元)(贰佰壹拾陆万玖仟零肆拾肆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379700(元)(贰佰叁拾柒万玖仟柒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绿源金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79375.2(元)(贰佰贰拾柒万玖仟叁佰柒拾伍元贰角整)。第四中标候选人:成都心得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396000(元)(贰佰叁拾玖万陆仟元整)。 |
3 | 四川绿源金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是 | 14.27 | 27 | 16 | 11 | 10 | 8.5 | 6 | 92.770 |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鸿润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2169044(元)(贰佰壹拾陆万玖仟零肆拾肆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379700(元)(贰佰叁拾柒万玖仟柒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绿源金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79375.2(元)(贰佰贰拾柒万玖仟叁佰柒拾伍元贰角整)。第四中标候选人:成都心得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396000(元)(贰佰叁拾玖万陆仟元整)。 |
4 | 成都心得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是 | 13.58 | 26 | 0 | 0 | 2 | 7.75 | 6 | 55.330 |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鸿润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2169044(元)(贰佰壹拾陆万玖仟零肆拾肆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379700(元)(贰佰叁拾柒万玖仟柒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绿源金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79375.2(元)(贰佰贰拾柒万玖仟叁佰柒拾伍元贰角整)。第四中标候选人:成都心得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396000(元)(贰佰叁拾玖万陆仟元整)。2022-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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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云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项目编号:SCYHZB[2022]04号招标文件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一章投标邀请1目录二〇二二年七月四川·乐山共同编制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供参考)69第七章评标办法58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46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5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4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3
四、项目简介:三、采购预算:240万元二、项目名称: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一、项目编号:SCYHZB[2022]04号四川云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对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第一章投标邀请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五、资格条件: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报名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供应商只有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文件无效责任自负。1、招标文件自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在(www.ccgp-sichuan.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种邀请方式九、供应商邀请方式:八、开标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凤洲路与至乐路交汇处万华金座12楼12号(红星美凯龙旁)。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022年8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41号采购人: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十、联系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了/家供应商。。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了/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1.公告方式:本次招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csczt.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联系电话:0833-2303538联系人:王老师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洲路与至乐路交汇处万华金座12楼12号(红星美凯龙旁)代理机构:四川云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33-2451112联系人:吴老师
2、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1、每家供应商只能安排1人参加投标,开标结束后须离开现场,保持电话畅通。十二、疫情防控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代理机构将有权通过“天眼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核实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评审委员会,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十一、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适用范围二、总则一、投标人须知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7月22日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相应服务的供应商。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云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2.有关定义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3)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了报名资料且报名成功的。(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数在一半及以上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子公司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一)投标邀请;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6.招标文件的构成三、招标文件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七)评标办法;(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三)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人须知;
由于报名供应商名单在开标前自动保密,潜在投标人应保持在开标时间前每日都需主动上网进行查询相关信息,以免遗漏造成损失,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7.3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于报名供应商名单在开标前自动保密,潜在投标人应保持在开标时间前每日都需主动上网进行查询相关信息,以免遗漏造成损失,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八)合同主要条款;
8.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8.1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如潜在投标人认为编制招标文件或提供服务时需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准备的,可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参观考察。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注:提醒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须密切关注网站信息,避免遗漏相关信息造成投标损失。7.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潜在投标人应保持在开标时间前每日都需主动上网进行查询相关信息,以免遗漏造成损失,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单独提醒。7.4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护照、国外认证证书除外。)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四、投标文件
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4.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4.投标文件的组成(非实质性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写投标文件参考使用)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2)投标产品本身的技术指标和参数;(1)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14.2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实质性要求)。
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仅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投标函;14.3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4)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商务应答表;(7)售后服务方案;(6)配送安装方案和计划;(5)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出席无须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出席无须提供)
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5.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15.投标文件格式14.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10)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9)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16.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将在采购结果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解退所有非中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项目遇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须在处理结束后解退投标保证金。1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适用于已收取保证金的情况):16.1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18.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应分册装订。资格性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的证明材料,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除外)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标。资格性投标文件内容缺失或模糊不清等原因造成投标人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7.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4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18.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提交投标资料清单如下表:同时另行准备相应的电子文档壹份(U盘,可将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放在一起),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如未单独提交“开标一览表”,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其中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开标一览表应按以下投标资料清单单独封装。18.2投标人应按18.1要求准备两部分投标文件,每部分应分别包含正本和副本。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8.8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18.7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并逐页编码(复印件证明材料可采用手写编码)。18.6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18.5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左侧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注:投标人在签到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0.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递交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注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9.2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21.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编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编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编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22.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22.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2.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监督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监督代表、投标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22.开标五、开标和中标
23.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23.开标程序22.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注:投标文件中装订的“开标一览表”与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不一致,以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为准。22.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4.开评标过程存档(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6.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中标通知书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25.评标情况公告
27.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副本(一式两份)送采购代理机构留存。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7.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7.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签订合同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9.合同转包(本项目不适用)28.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等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8.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28.1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28.合同分包
31.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以非现金的形式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入为采购人指定的账户。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0.补充合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3.合同备案32.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4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31.3遇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须暂缓解退履约保证金的,由代理机构向采购人出具书面通知。待质疑、投诉、举报等处理结束后,代理机构向采购人出具书面通知解退履约保证金。31.2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履约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凭退还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35.2验收结果合格的,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5.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乐市财政采〔2018〕16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5.验收3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4.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4.履行合同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7.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37.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七、投标纪律要求在合同中另行约定。36.资金支付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十、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9.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九、其他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八、询问、质疑和投诉(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4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等。40.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本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资格性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四、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加盖双方印章外,其余均可由签头人盖章。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四川云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承诺函(实质性要求)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单位:(盖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7.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的其他资格性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投标人名称:XXXXX(单位公章)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特此授权。本授权声明:XXXXXX(投标人名称)XXX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授权XX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我方“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项目编号:X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四川云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50000元为标准。若供应商被处罚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元,但在行业内部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金额的,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佐证。3、本承诺函须与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承诺函分开单独承诺。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的声明注: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须提供,且应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日期:XXXX年XX月XX日投标人名称:XXXXXX(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投标人名称:XX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特此声明。现声明: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是XXXXXXX(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由其本人参加“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项目编号:XXXXX)投标活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四川云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XXX(盖章)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本公司XXXXXX(投标人名称)参加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川云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出席须提供此声明,且应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再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
四川云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不限,投标人自拟)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投标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六、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格性证明文件投标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投标人名称:XXX(盖章)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本公司XXXXXX(投标人名称)参加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XXXXXX(投标人名称)及现任法定代表人XXXXXX(姓名、职务)、主要负责人XXXXXX(姓名、职务)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说明:根据“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提供,格式不限。
四川云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投标函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单位:(盖章)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XXX万元(大写:XXXXXX)。我方全面研究了“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X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XX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XX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邮政编码:XXXXXX通讯地址:XXX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投标人名称:XXXXXX(单位公章)七、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费。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本单位XXXXXX(投标人名称)参加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四川云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书注:本投标函为实质性要求,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日期:XXXX年XX月XX日联系电话:XXXXXX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四)本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XXX次。(三)本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XXX次。(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此承诺函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1.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注: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投标人名称:XXXXXX(盖章)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我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服务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四川云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三、知识产权承诺书注:本承诺书为实质性要求,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3.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
投标日期: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投标人名称:XXXXXX(盖章)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4、如采用我公司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我公司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在此郑重声明,将在中标后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公司将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2.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的,视为中标供应商无条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按中标金额的1.5%计算后下浮20%向中标单位收取。如果供应商不支付的,由采购人从中标或成交费用中扣除支付给代理机构。本单位XXXXXX(投标人名称)参加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四川云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四、招标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注:本承诺书为实质性要求,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日期: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投标人名称:XXXXXX(盖章)银行账号:230600560900001977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乐山分行凤凰路支行。3、收款单位:四川云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开标一览表”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印章。注:1、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本报价是供应商全部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最终报价,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费、资料费、专家评审费(如有)、差旅费、税费、利润等与供应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现实情况,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自行填报。若因响应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响应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会承担任何费用。项目编号:XXXXXX项目名称: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五、开标一览表注:本承诺书为实质性要求,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注:开标一览表为实质性要求,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投标人名称:XXXXXX(单位公章)3、除按第二章要求单独提供的“开标一览表”外,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也应当包含“开标一览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投标人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报价。注:项目编号:XXXXXX项目名称: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六、分项报价明细表
七、商务应答表注:分项报价明细表为实质性要求,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投标人名称:XXX(单位盖章)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本报价是供应商全部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最终报价,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费、资料费、专家评审费(如有)、差旅费、税费、利润等与供应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现实情况,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自行填报。若因响应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响应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会承担任何费用。
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不得以“响应”或“完全响应”作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除“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外的内容全部列入此表并逐一进行详细应答。注:项目编号:XXXXXX项目名称: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本表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投标人名称:XXXXXX(单位盖章)
项目编号:XXXXX项目名称: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投标人名称:XXXXX(单位盖章)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备案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