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珠区东晓路明珠大街64、66、70、72号地下1层B105
金额
31.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GR2024GD0002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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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海珠区东晓路明珠大街64、66、70、72号地下1层B105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31.5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10-14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可按公告约定参加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的转让标的现场看样活动,对转让标的产权、用途、结构、质量、面积、供水、供电、消防系统、使用现状(包括房屋内部间隔现状、装修装饰现状;建筑物和构筑物附属设施及物业管理)等进行现场勘察和谨慎详尽必要的了解。 2.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转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房屋所在地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3.意向受让方的应价、报价以及成交即表明意向受让方认可并响应转让方设定的项目交易条件,已知晓转让标的历史情况,认同转让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能就转让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项向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主张任何抗辩,不能以转让标的间隔、用途、面积或受让价格和风险过高为由拒付交易价款、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资产交易合同》不因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时间过长、新核定的权属证照标示内容和面积数据差异而变更、解除或终止。4.转让标的的专项物业维修资金由受让方依法缴付(如有)。 5.此次标的车位仅向悦龙阁商住楼及走马岗综合楼符合条件的业主转让,业主每持有一套房屋,只能相应购买一个车位。业主须在报名时提供本人持有本小区房产的权属证明。 6.车位具体信息以相关权属证明为准。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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