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昭君镇响龙村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6.9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dy-2023-0012
预算金额56.94万元
招标公司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帝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涵1867171496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昭君镇响龙村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帝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Y-2023-0012
2、项目名称:昭君镇响龙村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569480.47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569480.47元
6、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开挖石方900m³, 新建M7.5浆砌石挡土墙98m³,硬化C30混凝土场坪490m²,新建活动板房2间共计17.3m²,新建C20混凝土边沟35m,新建钢构棚225 m²,新建化粪池1座,新建C25混凝土道路2850 m²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范围内所有工程);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3)安全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1、本项目(是/否)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正常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经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或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磋商文件作出承诺,以磋商文件格式为准。质量员(或质检员)和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证)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响应供应商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委托代理人(如有))缴纳社保;(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9)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企业;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证明本企业是“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证明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人员)
(10)供应商的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11)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2)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07月12日至 2023 年07月19日17时30 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帝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兴山县古夫镇后河小区城南路68号)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兴山县财政局昭君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信息发布媒体: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3年07月12日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http://www.xingshan.gov.cn/)。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山县昭君镇香溪社区和平大道108号
联系方式:15717209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帝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后河小区城南路68号
联系方式:186717149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涵
电 话:18671714962
昭君镇响龙村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帝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Y-2023-0012
2、项目名称:昭君镇响龙村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569480.47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569480.47元
6、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开挖石方900m³, 新建M7.5浆砌石挡土墙98m³,硬化C30混凝土场坪490m²,新建活动板房2间共计17.3m²,新建C20混凝土边沟35m,新建钢构棚225 m²,新建化粪池1座,新建C25混凝土道路2850 m²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范围内所有工程);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3)安全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1、本项目(是/否)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正常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经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或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磋商文件作出承诺,以磋商文件格式为准。质量员(或质检员)和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证)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响应供应商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委托代理人(如有))缴纳社保;(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9)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企业;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证明本企业是“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证明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人员)
(10)供应商的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11)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2)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07月12日至 2023 年07月19日17时30 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帝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兴山县古夫镇后河小区城南路68号)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兴山县财政局昭君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信息发布媒体: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3年07月12日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http://www.xingshan.gov.cn/)。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山县昭君镇香溪社区和平大道108号
联系方式:15717209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帝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后河小区城南路68号
联系方式:186717149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涵
电 话:18671714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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