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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中国海油2023-2026年度钻井液用矿物白油一级集采框架协议(舟山、塘沽、龙口、北港)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变更公告
【变更公告】中国海油2023-2026年度钻井液用矿物白油一级集采框架协议(舟山、塘沽、龙口、北港)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海油2023-2026年度钻井液用矿物白油一级集采框架协议(舟山、塘沽、龙口、北港)
采购项目编号:
23-CNCCC-HW-GK-6489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货物
公告开始时间:
2023-11-09 13:49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鲁芳
联系电话:
02225800301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25号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中国海油2023-2026年度钻井液用矿物白油一级集采框架协议(舟山、塘沽、龙口、北港)
标段/包编号:
23-CNCCC-HW-GK-6489/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3-11-08 0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15 23:59:59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12-06 09:00:00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2023-12-06 09:00:00
开标形式:
/
开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项目概况:
根据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中海油物装采购中心作为招标人牵头组织钻井液用矿物白油一级集采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同签订模式为浮动单价/费率合同模式。协议期限:拟定1+1+1,最长3年。在协议有效期内,中国海油下属各单位将对协议范围内的产品采用订单的方式进行采购。授标原则:(1)有效投标人≥4家,授标一主一辅。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主选供应商,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辅选供应商;主协议执行金额不低于该标段执行金额60%,辅协议执行金额不高于该标段执行金额40%。具体执行金额以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发出的通知为准。(2)有效投标人=3家,授标一主(执行金额100%);(3)有效投标人<3家,由评标委员会视竞争充分性确定是否授标:竞争性充分,授标一主(执行金额100%);如竞争性不足重新招标;(4)重新招标后,投标人数量<3家,授标一主(执行金额100%)。
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1)接受制造商、贸易商投标。(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且成立时间满一年。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近三年净利润不能连续为负(如成立不满三年,至少一年净利为正),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至少1项白油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和到货验收材料为业绩证明文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合同:合同首页、合同签章页,能够体现签订时间、合同供货名称等;②与合同相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1)员工情况:自有社保人数≥1人,其中针对本项目委派一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属本公司员工,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他员工人数≥4人,须提供劳动合同。 (2)获取产品的渠道能力:同类产品购买合同,或提供同类产品采购发票。合同应具有合同首页、产品信息、盖章和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页;发票应显示发票号、开票时间和开票内容。 (3)客户情况: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提供至少1项已完成的中海油系统以外的供货合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和到货验收材料为业绩证明文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合同:合同首页、合同签章页,能够体现签订时间、合同买方名称等;②与合同相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本条不限定白油业务。 (4)提供厂家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或质检证书,检测报告应覆盖关键技术要求:1、外观(无色透明液体);2、20℃密度(≤0.810g/cm3);3、40℃运动粘度(2.5-3.6mm2/s);4、倾点(≤-15℃);5、开口闪点(≥120℃)。 (5)样品检测:①在公开招标期间,招标人检测机构对投标人送样进行盲测。招标人检测机构在收到样品日起预计20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由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件单独发送给各所属投标人,并作为技术评审的依据。样品检测不合格和未寄送样品检测的投标人,技术评审不合格,不参与后续评审。②送样要求:投标人需于购买标书日起10日内递交两份招标物资样品(重量>1000g/份)(以揽件日期或专人送达日期为准)。两份样品分别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试剂瓶进行密封包装(试剂瓶规格要求:广口、2000ml规格、半透明),试剂瓶外包装不可添加任何标识,将两份样品放置于PE样品自封袋(白边封口)中进行密封,自封袋外包装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并附带出厂检测报告。具体送样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五大街51号中海油物装采购中心天津业务部,接收人:斯文,联系方式:18920937167,邮箱地址:siwen@cnooc.com.cn。样品是否收到要和接收人书面或邮件联系确认,如因样品丢失、样品包装损毁等原因接收人未能妥善收到样品,责任由投标人承担。(PF-MO仅为中国海油自用产品代号,投标人样品以满足产品技术指标为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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