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水湖镇垃圾分类投放站试点(第二批)
金额
13.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acchz00412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乐0551-6272198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任务书信息
项目名称: 水湖镇垃圾分类投放站试点(第二批)
采购人名称: 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址: 市级·长丰县
财政委托编号: FS34012120221823号 交易平台: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机构: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立时间: 2022-10-19 15:16:38
公告正文

水湖镇垃圾分类投放站试点(第二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水湖镇垃圾分类投放站试点(第二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ACCHZ00412

项目名称:水湖镇垃圾分类投放站试点(第二批)

预算金额:150万元

最高限价:150万元

采购需求:水湖镇垃圾分类投放站试点(第二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2.验收合格后,运维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1日9:00至2022年10月27日17:30。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81、62721970。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6、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中段

联系方式:0551-66660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 0551-62721981、0551-62721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乐

电话:0551-62721981、0551-62721970

附件:
采购需求.docx 水湖镇垃圾分类投放站试点(第二批)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水湖镇垃圾分类投放站试点(第二批)

原项目编号:2022ACCHZ00412

原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ACCHZ004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水湖镇垃圾分类投放站试点(第二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11月23日10:00;开标地点变更为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7号开标室。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详细审查表中

★号项技术参数响应性

根据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所投产品全部参数及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中“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基础分5分:

如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中标注“★”的条款要求,每一项负偏离扣2.5分,扣完为止;

注:以投标响应表及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0-5分

修改为

★号项技术参数响应性

根据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所投产品全部参数及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中“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基础分8分:

如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中标注“★”的条款要求,每一项负偏离扣4分,扣完为止;

注:以投标响应表及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0-8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详细审查表中

企业实力

1、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

(1)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最高得2分;

(2)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最高得2分;

(3)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最高得2分。

注:满分6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为评审依据。

2、投标人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部)监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注:满分2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为评审依据。

3、投标人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AA级及以上企业的,得2分。

注:满分2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为评审依据。

4、投标人具有垃圾分类设备相关专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的3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为评审依据。

5、投标人参加过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环卫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编制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标准文件中标明的起草单位名单为评审依据。

“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0- 16

修改为

企业实力

1、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

(1)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最高得2分;

(2)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最高得2分;

(3)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最高得2分。

注:满分6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为评审依据。

2、所投智能四分类垃圾分类房(或所投AI智控数据平台)生产商或投标人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部)监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注:满分2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为评审依据。

3、投标人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AA级及以上企业的,得2分。

注:满分2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为评审依据。

4、投标人具有垃圾分类设备相关专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为评审依据。

0- 13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7日 

答1:见更正内容。

答2:见更正内容。

问3: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具有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

事实依据:招标人以特定资质作为加分项,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3: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主要包括垃圾分类设施的供货、安装及后期运维,项目经理宜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技能,文件设置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不予修改。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中段

联系方式:0551-66660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1981、0551-62721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乐

电话:0551-62721981、0551-62721970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3分25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2-11-07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2-11-07
    0天0小时3分

附件:
水湖镇垃圾分类投放站试点(第二批)变更公告.pdf

水湖镇垃圾分类投放站试点(第二批)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ACCHZ00412

二、项目名称:水湖镇垃圾分类投放站试点(第二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标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金阳路1号

中标金额:壹佰肆拾肆万叁仟元整(¥144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智能四分类垃

圾分类房

标科牌

BK-LJF-B01 型

6 套

135000元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利利,汪晓梅,谷元强,刘晓菊,刘灵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2.金额:1.589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2725069【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水湖镇垃圾分类投放站试点(第二批)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中段

联系方式:0551-66660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1981、62721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乐

电话:055162721981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36分21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2-11-23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2-11-23
    0天0小时36分

附件:
公示信息.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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