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海南-东方终端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采购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东方终端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采购采办计划相关内容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东方终端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采购 |
采购一套燃气轮机发电机组,为东方终端处理厂供电。 主要技术指标: 1. 供应商提供燃气轮机发电机橇,现场条件下燃气轮机发电机组的净输出功率应不小于6000kWe@35℃。 2. 发电机的铭牌容量大于或等于7000kVA,额定功率因数0.8。 3. 发电机:6.3kV,3Ph,50Hz,4wire,发电机的防护等级IP56;绝缘和温升:至少满足F级绝缘B级温升。冷却方式:IC6A1A6(CACA)。 4. 发电机及其励磁装置在发电机负载为零至额定功率之间的任一负载值时,发电机的稳态电压调整率应不超过±2.5%。 5. 配备脱硝装置,尾气排放满足氮氧化物小于50mg/m3 的环保要求。 |
2022年12月 |
供应商提供的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包含在中国海油“三新三化”技术产品推广清单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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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 供应商成立时间满3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 集团公司内部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以及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的供应商除外); 3. 依法缴纳税收,且近3年内(不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企业运营无违法犯罪记录,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不在政府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4. 供应商不在受控供应商及人员名单范围内。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应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意向供应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如我方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澄清和补充,意向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回复,过期无回复视为维持原材料不变。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2022年12月2日
附件2: 采办计划公告-东方终端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采购.docx 采办计划公告-东方终端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采购.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