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易县粮食和应急物资仓储设施改扩建、加固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易县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即本项目代建单位)易县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易县军粮供应中心、易县国有粮食购销一库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易县军粮供应中心院内拆除破旧仓房约1573.45㎡,新建1#库为原粮散装平房仓,建筑面积2068.08㎡;新建2#库为成品粮及应急物资库,建筑面积1519.52㎡;机械罩棚1座,建筑面积396.94㎡;门卫1座,建筑面积45.36㎡;厨房1座,建筑面积59.64㎡;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1座,建筑面积274.88㎡;将围墙大门进行更换、地面硬化约6715.81㎡,购置粮食储备设备、检验监测设备等,进行粮食储存智能化升级改造;原办公楼、原储备仓、设备用房外墙粉刷改造。 易县国有粮食购销一库对现有1-2号仓、10-12号仓、13-16号仓、17号仓、附属用房1、附属用房2、柴发、消防控制室进行房屋修复,包括外墙和仓顶保温隔热改造、门窗更换、主体加固、地面防水、内墙粉刷、大门改造、室外地面硬化以及购置粮仓储备设备等。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附证明材料)。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11 09:00:00 至 2024-04-17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1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