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评审会议室无纸化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9.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210q181
预算金额39.2万元
招标联系人芦晴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超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0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评审会议室无纸化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3 17:55:48 打印
公告
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评审会议室无纸化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10Q18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评审会议室无纸化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10Q18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自治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39.2万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
3、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必须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03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2月09日11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3日8时至2021年12月9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网址: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获取支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11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11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南区8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的委托,对“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评审会议室无纸化系统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评审会议室无纸化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TC210Q181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9.2万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完成项目交付验收工作。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磋商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评审会议室无纸化系统项目

1

该项目主要用于替换原有系统,同时新建一套音视频扩声系统,会议室主要由音频扩声系统、无纸化会务系统、桌面终端系统、移动交互设备以及相关改造工程组成。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

3.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

3.3 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供应商必须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3日8时至2021年12月9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网址: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获取支持。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供应商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1时(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1时(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南区8楼)。

在以上截止时间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该文件将被拒收。

6.最后报价提交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预计为2021年12月14日12(北京时间),具体时间待磋商后另行通知。

地 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7.凡对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新疆分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南区8楼

联系人:廖超、谭洁

联系电话:18999825252 0991-2316230

采 购 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地 址:乌鲁木齐天山区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32-38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进出口银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自治区分行

地址: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南区8楼)

联系人:芦晴

电话:180991776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廖超

电话:1990991809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11130180944434524356319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