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阳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3座移动装配式公厕(环卫行业)采购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金额
81.6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068
预算金额86.12万元
招标公司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汇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易女士028-89162566
中标公司四川城盛公用设施有限公司81.6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阳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3座移动装配式公厕(环卫行业)采购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06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3座移动装配式公厕(环卫行业)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原结果公告:主要标的信息中单价27226(元)现更正为:主要标的信息中单价272260(元)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8522210200000691[2022]00140),预算品目:A9999其他货物,预算金额:861200元,最高限价:835300元。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共有11家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5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5、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 电话:028-27224330。联系地址:简阳市人民路90号
6、成交日期:2022年9月30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简阳市射洪路南段561号
联系方式:028-27219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汇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一段194号2楼
联系方式:028-89162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女士
电话:028-89162566
四川汇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2日
相关附件:
2022年3座移动装配式公厕(环卫行业)采购招标文件(2022082901).pdf 2022年3座移动装配式公厕(环卫行业)采购招标文件(2022082901).pdf 中小企业.jpg 中小企业.jpg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2022年年3座移动装配式公厕(环卫行业)采购座移动装配式公厕(环卫行业)采购
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068,项目编号:
2022-09-30
序序号号 | 供应商名供应商名称称 | 是否通是否通过资格过资格性审查性审查 | 是否通是否通过符合过符合性审查性审查 | 未通过未通过原因原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进行价格扣除 | 技术技术环节环节(49分分) | 商务商务环节环节(21分分) | 价格价格环节环节(30分分) | 附加附加分环分环节节(0分分) | 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汇总得分汇总((100分)分) |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 |
1 | 四川城盛公用设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44.45 | 15.16 | 29.2 | 0 | 88.810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城盛公用设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816780(元)(捌拾壹万陆仟柒佰捌拾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创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95000(元)(柒拾玖万伍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路路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834600(元)(捌拾叁万肆仟陆佰元整)。 |
2 | 四川创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42.95 | 10.8 | 30 | 0 | 83.750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城盛公用设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816780(元)(捌拾壹万陆仟柒佰捌拾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创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95000(元)(柒拾玖万伍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路路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834600(元)(捌拾叁万肆仟陆佰元整)。 |
3 | 四川路路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42.85 | 10.8 | 28.58 | 0 | 82.230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城盛公用设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816780(元)(捌拾壹万陆仟柒佰捌拾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创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95000(元)(柒拾玖万伍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路路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834600(元)(捌拾叁万肆仟陆佰元整)。 |
4 | 四川绿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42.2 | 10.8 | 28.8 | 0 | 81.8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城盛公用设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816780(元)(捌拾壹万陆仟柒佰捌拾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创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95000(元)(柒拾玖万伍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路路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834600(元)(捌拾叁万肆仟陆佰元整)。 |
5 | 西安思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否 | 未提供完整的财务报表 | 否 | / | / | /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城盛公用设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816780(元)(捌拾壹万陆仟柒佰捌拾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创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95000(元)(柒拾玖万伍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路路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834600(元)(捌拾叁万肆仟陆佰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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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非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非联
合体)参加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名称的简阳市综合行政
执法局2022年3座移动装配式公厕(环卫行业)采购项目(项
且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装配式移动公厕(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城盛公用设施
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
1472.931323万元,资产总额为1239.056028万元,属于小型
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
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
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
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四川城盛公用设施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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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3座移动
装配式公厕(环卫行业)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068
招标文件
中国·四川(成都)
四川汇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编制
2022年8月
标书编号:HYZB-20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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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书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汇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行为,为采购人、供应商
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四川汇益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在代理政府采购事务过程中承诺:
一、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法律制度规定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
办理政府采购事宜,规范代理行为,恪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
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
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杜绝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和
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防止规定特定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或歧视待遇等行为发生,防止泄露标底或透露对供应商的评审有关情况、中标(中
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有关商业秘密、与供应商或采购单位恶意串通等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发生。
四、公司员工不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在供应商报销
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
赂。不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
五、公司员工不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与供应商不存在商业上的利害关
系,不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在正常的业务交往中,不故意刁难供应商,
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
四川汇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正独立客观诚信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
第六章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59
第七章评标办法
第八章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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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投标邀请
四川汇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采
购人)委托,拟对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3座移动装配式公厕(环卫行
业)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
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068
二、招标项目: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3座移动装配式公厕(环卫
行业)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计划备案号:51018522210200000691[2022]001
40)。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计1包,拟确定1名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标的名称:装配式移动公厕,对应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 □工业 | □建筑业 | □批发业 |
□零售业 | □交通运输业 | □仓储业 | □邮政业 |
□住宿业 | □餐饮业 | □信息传输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物业管理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自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9月5日每天上午00:00:00-
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
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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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2022年9月19日9时30分-10时00分(北
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一段194号2楼四川
汇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9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一段194号2楼四川汇益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通讯地址:成都市简阳市射洪路南段561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2721957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汇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一段194号2楼四川汇益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邮编:610200
联系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028-89162566
电子邮件:31386171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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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及限价(实质性要求) | 1、采购预算:86.12万元(人民币);2、最高限价:83.53万元(人民币);3、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
2 |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 |
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4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5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6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7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8 | 评标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9 | 投标文件数 | 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实质性要求);若正本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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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量 | 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2、单独提供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3、提供电子文档1份(U盘)。 | |
10 | 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 本次采购不组织踏勘项目现场。 |
1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2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计算方式如下: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服务费交纳账户:收款单位:四川汇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117218196469开户行:中国银行天府新区海昌支行 |
14 | 采购文件咨询 | 联系人:易女士。联系电话:028-89162566 |
15 |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 联系人:易女士。联系电话:028-89162566 |
16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
17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及相关资料到四川汇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疫情期间,可选择邮寄等非现场方式)联系人:易女士。联系电话:028-89162566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一段194号2楼四川汇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18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汇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共同负责答复。(疫情期间,可选择邮件、传真、 |
服务类型费率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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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供应商询问 | 邮寄等非现场方式)联系人:易女士联系电话:028-89162566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一段194号2楼四川汇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编:610200。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 |
19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四川汇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共同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四川汇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四川汇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共同负责答复。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疫情期间,可选择邮件、传真、邮寄等非现场方式)联系部门:四川汇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易女士联系电话:028-89162566通讯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一段194号2楼四川汇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编:6102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在法定质疑期内,仅限一次性提出。 |
20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7224330。联系地址:简阳市人民路90号。 |
21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省级为四川省财政厅,市州级为各市州财政局,区县为各区县财政局备案。 |
22 | 特别提醒 | 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凡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财政部门,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23 | 联合体(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24 | 品牌或者供应商(如涉及) | 若采购文件涉及品牌或者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准备清楚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品牌或者供应商,其品牌或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 |
25 | 备注 | 若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须知前附表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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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
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汇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
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照采购公告规定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
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
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由投标人代表在本项目监督下现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
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
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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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独立客观诚信
5.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
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5.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5.5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
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5.6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
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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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独立客观诚信
采购人不执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或不正当千预供应商
选择合作融资机构,或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财政部门视
情节进行约谈、通报直至暂停拨付财政资金。
第十九条(融资机构监管)
融资机构违反规定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对政府采购
造成负面影响的,财政部门视情节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的业务权限。
第二十条(供应商监管)
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按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的,融资机构依法追
究相关责任。财政部门将其纳入“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予以
公示。
第二十一条(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监管)
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存在溢用职权、玩忽
职守、狗私舞整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
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解释相关)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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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独立客观诚信
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施行相关)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2013年12
月9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试点
工作的通知》(成财采[2013]200号)同时废止。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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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独立客观诚信
附件2
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
信用融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精
神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以下简
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
展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持续
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机构扩大对政府采
购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融资规模,
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成都市本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政采搭台、市场运作,市财
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牵头组织并指导市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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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独立客观诚信
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但不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业务。融
资机构和供应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
作。
(二)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融资机构自愿选择是否开展政府
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享受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政策,并自由选择信用融资合作方。融资机构与供应商自行承担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风险。
(三)诚实信用、互惠共赢。引导供应商树立“诚信创造价值”
的理念,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利
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在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基础上,
促进供应商与融资机构实现良性互动、合作共赢。
四、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暂行办法》和《实
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融资机构主管部门、采购人、融资机构
等职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
用融资工作有序推进。
(二)融资机构选择
1.报名。有意向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由其在蓉最高机构或在蓉最高
机构指定的分支机构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名。报名
需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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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独立客观诚信
(1)融资机构基本情况;
(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包括授信政策、融资产品、
贷款利率及其它优惠措施、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联系方
式等);
(3)关于遵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
用融资业务的承诺;
(4)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风险及系统对接研发费用自
行承担的承诺。
2.系统对接。融资机构成功报名后,须按要求完成政府采
购信用融资业务与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的技术对接。
3,确定融资机构。市财政局将完成系统对接的融资机构确
定为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并在成都市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为供应商开展融资提供指引。
(三)其他事项
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通过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系统实行全流程在线管理。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启
用前或升级维护期间,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按照《暂行办
法》相关规定进行离线办理,并在系统正常运行后上传相关信息。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
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
举措。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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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独立客观诚信
意义,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全面、有序、科学推进政府采购信用
融资工作。
(二)注重协调配合。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
管理部及采购人等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
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帮助有融资需求、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实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
快发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不断优化工作机制,
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扩大政府
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知晓度。加强跟踪问效,让政府采购信用融
资惠及更多中小企业,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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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都市财政局2019年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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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财政局文件
成财采发【2020]20号
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
相关工作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
各部门、单位,各有关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
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和成都市中
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及其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充
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
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营造政府采购领域优质营商环境,前期,
我局在省财政厅确定的四川省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
上,结合实际征集了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
根据银行报名情况,现增补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招商银行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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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独立客观诚信
分行、广发银行成都分行、重庆银行成都分行、海银行成都分
行等5家银行作为我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合作银行,请相关
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为更好推进政策落实和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现
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统一命名为“蓉采贷”,作为
成都市政府采购项目享受“政采贷”政策支持的统一标识,请各区
(市)县财政部门,市级各部门、单位,相关银行规范使用。
二、“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详见附件)以及设在各区(市)
县的支行,默认进入各区(市)县“蓉采贷”合作银行名单,无需
重复征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
做好“蓉采贷”政策的宣传和推进落实工作,为相关银行开展“蓉采
贷”业务提供便利,积极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高效融资。
三、请市级各部门、单位积极支持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供应商享受“蓉采贷”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合同公开及备案、账
户确认、资金支付等环节的支持和配合工作。
四、请相关银行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蓉采贷”业务数据(含
各区(市)县支行)统一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吴昊联系电话:
61882598;电子邮箱:cdsczjcgc@163.com
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
成都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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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
银行名称 | 联系部门 | 联系电话 |
成都银行 | 中小企业部 | 028-87793283028-86627320 |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六支行 | 小企业部 | 028-84521961 |
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 普惠金融事业部 | 028-86525254 |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天府新区分行 | 公司业务部 | 028-63168277 |
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分行 | 普惠金融事业部 | 028-65193380 |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 | 普惠金融部 | 028-69598953 |
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公司业务部 | 028-86029074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 公司金融部 | 028-85599425 |
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 公司业务部 | 028-85102180 |
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 | 普惠部 | 028-8661512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分行 | 小企业金融部 | 028-65008905 |
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 普惠金融事业部 | 028-86402100 |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 | 小企业金融部 | 028-87086226 |
广发银行成都分行 | 东大街支行 | 028-83318935 |
重庆银行成都分行 | 小微企业银行部 | 028-85341647 |
潮海银行成都分行 | 普惠金融事业部 | 028-86772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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