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青锋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油菜全程机械化农机设备推广试点和高粱产业复合肥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2 16:49:21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青锋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油菜全程机械化农机设备推广试点和高粱产业复合肥料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春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青锋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青锋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油菜全程机械化农机设备推广试点和高粱产业复合肥料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CL (2023) L004
2.项目名称: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青锋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油菜全程机械化农机设备推广试点和高粱产业复合肥料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机械化农机设备推广试点: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高粱产业复合肥料: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红黑榜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为支持做好泸州市江阳区油菜轮作、大豆复合种植、高粱产业发展、园区建设、水稻抗旱保春耕等相关工作,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青锋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采购开沟旋耕机2台;圆盘耙(重耙)1BZ-3.0一台;国4收割机1台;油菜、玉米、高粱、小麦一体化收割台1台;东方红履带拖拉机1台;北斗导航机械改装机器4台;大豆玉米耕种机2台;高粱产业复合肥75吨。(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其他交易专区(https://www.lzsggzy.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方式
1.1现场获取:在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佳乐世纪城12号楼1101号(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1.2网上获取:各供应商可通过邮箱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将单位介绍信(体现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发送至512801767@qq.com在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18308324179、0830-6661189,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2. 发售磋商文件时间:磋商文件自2023年4月13日9:00至2023年4月19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4月2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佳乐世纪城12号楼1101号开标室。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青锋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181957165
代理机构:四川春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佳乐世纪城12号楼1101号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 0830-6661189
二〇二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