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yjzfcg(p)-2022-4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平湖市博物馆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XYJZFCG(P)-2022-46

二、项目名称:平湖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杭州淘艺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6,8号405室            

被投诉人:平湖市博物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南路372号、平湖市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座22楼            

序号相关供应商供应商地址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杭州淘艺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因对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代理平湖市博物馆关于平湖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JXYJZFCG(P)-2022-46)的质疑回复不满意,于2022年9月2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2年9月27日邮寄送达“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编号:202203),本机关于2022年9月29日收到投诉单位补正资料,本机关于2022年9月29日予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诉称:
投诉事项:项目编号JXYJZFCG(P)-2022-46的平湖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认为被投诉人没有对质疑有实质性的答复,认为其中的第五章评标办法具有明显不合理性,并且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情形及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情形。
事实依据:第五章评标办法第二点评标内容及标准的条款,(1)技术部分评分中实施团队项目负责人第②项具有高级项目管理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得4分,具备其中2项得2分,具备其中1项得1分。技术负责人具有②测绘地理信息、博物馆、考古等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证书得2分。(2)商务部分评分中企业资质第⑦点具备“乙级测绘资质”的,得1分。针对(1)(2)项,认为本项目采购内容“文物三维数据采集扫描”“古字画高清图像扫描”与传统测绘无必然联系,应属不同类别,本项目中的文物书画的数字化采集、图像扫描无需作业人员及企业拥有测绘资质及证书。“高级工程师”“测绘地理信息硕士研究生(或以上)”“乙级测绘资质”,显然与文物的数字化采集拍摄、图像扫描毫无关系,采集、拍摄、扫描过程中不涉及测绘工程技术、地理信息相关内容。被投诉人就上述加分项的设立,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故意。被投诉人在质疑答复中对“乙级测绘资质”是加分项未作出说明解释。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的和社会保障厅职称类别查询可知与文物保护相关专业人员职称为管理员、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与工程技术相关的职称才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其中工程类别包含地质勘查、测绘地理信息等,与本项目文物数字化采集保护标段不符。综上所述,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相应条款均不应作为评标加分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测绘,是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表述,以及对获取的数据、信息、成果进行处理和提供的活动;《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诉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规定。
投诉请求:被投诉人修改平湖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中不合理的评分项后重新发布开标公告。
被投诉人申辩: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平湖市博物馆对投诉事项申辩:无。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一)项目采购公告情况
关于平湖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JXYJZFCG(P)-2022-46)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受平湖市博物馆委托,于2022年9月6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下午9:00时。本项目还没有开标。
(二)质疑处理情况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平湖市博物馆于2022年9月13日收到“杭州淘艺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质疑函,于9月21日作出质疑回复,并送达。
(三)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调查
“平湖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规定本项目采购内容是文物三维数据扫描采集(共76件)及文物二维图像采集(古字画高清图像扫描,共120件),文物三维数据扫描采集是进行高精度三维模型数据采集与处理,获取文物表面完整的三维点云、网格模型、纹理映射,精度到以微米为单位的模型数据,真实再现每件文物表面高清纹理,与三维数据互为补充。每件文物所得数据可利用在各个领域,包括内部管理系统、公众服务应用等。古字画高清图像扫描选取馆内清末民国书画名家作品、状元书画作品及海派书画作品等120 件馆藏书画类文物进行二维高清图像扫描,以备日后文物修复、学术研究等用途。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本机关认为,关于投诉事项,该采购项目的评分标准企业资质设置具有“乙级测绘资质”评分、实施团队设置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地理信息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证书”评分,其中测绘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不相符;评分标准实施团队设置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评分,“高级工程师”专业种类较多,不是所有高级工程师都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履行合同有关。该采购项目评分设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
2、处理结果:综上所述,本机关认为,投诉人“杭州淘艺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对平湖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JXYJZFCG(P)-2022-46)投诉事项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责令调整评分标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日期:2022年10月21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平湖市财政局
2、联 系 人:陆卫忠
3、联系电话:0573-85620831



附件信息:

  • 投诉处理决定书(平财采监投处字[2022]3号)(正式稿).pdf

    3.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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