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迁市果园高级中学勘察设计项目的招标公告(E3213010313107468001001)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746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壮0527-8439602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晓娜0527-812380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6
公告正文
宿迁市果园高级中学勘察设计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7468 | 项目名称 | 宿迁市果园高级中学勘察设计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7468001001 | 标段名称 | 宿迁市果园高级中学勘察设计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5月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5月11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宿迁市果园高级中学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7468001001 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宿迁市果园高级中学勘察设计项目已经宿发改便笺发[2023]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迁市果园高级中学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宿城区果园片区,北至规划水系、东至炎黄大道、南至敬业路、西至华夏大道 1.2 工程规模: 学校规划总占地面积 111333平方米,折合约167亩, 总建筑面积 90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0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0000 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风雨操场、报告厅、地下停车场等。配套建设相关水电气、绿化、道路广场、运动场、设施设备、附属及其他等,同步配建应急避难场所。 1.3 设计周期:90日历天,不含方案审查时间;其中节点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0 日历天内提交建筑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及初步设计概算。主体施工图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20 日历天内提交装饰装修及综合配套设施等方案,装饰装修及综合配套设施等方案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20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 1.4 质量要求: 符合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10%的预付款保函或保险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建筑方案设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30%(同时扣除预付款),完成合同内的设计内容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97%,余款待项目备案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6.1 方案设计、地质勘察,主体(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外装等专业)初步设计,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1.6.2 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绿色建筑专项设计,装饰装修、智能化(含智慧化校园等)及综合配套设施等施工图设计(除主体施工图外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内容)。 1.6.3 本项目为设计总承包,包含立项范围内所有项目设计内容,具体范围如下(包含但不限于): 1.6.3.1 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土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雨污水工程、10KV 正式用电(含电源点至配电房)工程、强弱电工程、公建用电、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等; 1.6.3.2 工程项目配套设施;校园文化策划及设计(含文化理念设计、文化实践体系设计、楼道命名深化设计、学校标识 VI 系统设计、校导视 S 系统设计、校园空间文化装修设计等)、配套景观、绿化、道路、亮化、室外雨污管网、室外运动场地及运动设施、围墙、大门、传达室、水、电、消防、弱电通信、技防、智能化(含智慧化校园等)、交通标志标线、教学信息化、地下室网络覆盖等。 1.6.3.3 编制完整详细的《建设标准说明》深度能够满足主体EPC 总承包招标要求。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3.1投标报价(10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 C=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2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3.2人员配备10分。 3.3投标人业绩、奖项、资信(6分):投标人业绩5分,信用报告1分。 3.4技术部分74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0年04月0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5.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仅以投标人上传至诚信库里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说明:1、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内容。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2、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3、同一个项目业绩不重复计分。4、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不包含酒店式公寓),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拘留所)等。 4.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5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6.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 处于被贵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 暂停期内; 4.6.7 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 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6.8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06日 09:00至2023年05月11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 项 目 采 用 网 上 开 标 , 需 登 录 宿 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7.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0527-84396031。 7.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2023年05月05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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