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高碑店市
分公司房屋日常维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第三章 磋商办法
磋商办法前附表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封皮格式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七、维修人员及设备配置情况
八、技术文件
九、其他资料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高碑店市分公司房屋日常维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高碑店市分公司房屋日常维修服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高碑店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对高碑店分公司所有办公楼(含寄递)、邮政营业、金融网点、各支局所等进行房屋日常维修服务。服务范围:负责房屋、暖气、桌椅、门窗及上下水设备运行及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
项目实施地点:高碑店分公司所有办公楼(含寄递)、邮政营业、金融网点、各支局所等。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项目预算:28万元。
招标范围:对高碑店分公司所有办公楼(含寄递)、邮政营业、金融网点、各支局所等进行房屋日常维修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其他要求: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4 月 24日9时至2024年 4 月 29 日17时(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金融港2号楼2112室持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报名费转账凭证;
(5)以上资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用A4单面复印(打印)。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报名费请对公转账到代理机构账户:
开户名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广安支行
账号:91300401003145894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5 月 9 日当天14时30分,地点为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金融港2号楼2112室(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63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刘欢 |
联系人: |
李震 |
电话: |
15631203210 |
电话: |
0312-590026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rhahpm@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http://www.ruihepm.com/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广安支行 |
账号: |
/ |
帐号: |
913004010031458947 |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补充与细化,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之处,以前附表中内容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采购人 |
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631号 联系人:刘欢 电话:15631203210 |
1.1.2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名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12-5900266 |
1.1.5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高碑店市分公司房屋日常维修服务项目 |
1.1.6 |
项目实施地点 |
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全部为自筹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已落实 |
1.3.1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
1.3.3 |
质量要求 |
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
1.4.2 |
联合体供应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
1.5 |
费用承担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固定价29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单位。 |
1.9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1.10 |
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 |
2.2 |
竞争性磋商文件 澄清与修改的通知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 |
3.2.2 |
最高限价 |
※详见采购需求附表,供应商应根据相应服务进行报价,在最高限价基础上要求供应商报出统一的费率,不得超过100%。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服务内容,据实结算。 |
3.3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天 |
3.4.1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汇、转账、网银形式提交到以下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交磋商保证金,投标按无效处理。 开户名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广安支行 账号:913004010031458947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4000元(肆仟元整) ★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账户一次性足额汇至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以及汇款事由“磋商保证金”,可简写),对因未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
3.4.4 |
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
供应商不按本须知1.5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的。 |
3.5.4 |
响应文件份数 |
副本一份,电子版(签字盖章完成后响应文件正本PDF扫描件,载体为U盘)一份。 |
4.1.2 |
响应文件密封标记 |
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电子版) 供应商名称: |
4.2.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
4.2.2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
6.2 |
磋商小组的组成 |
磋商小组构成:3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 |
6.3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
8.2 |
成交公告发布媒体 |
同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
8.3.2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 |
11.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1.2.1 |
开标时需提供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说明:以上资料仅供开标会核验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的真实性。如未携带以上资料,则在响应文件开启后,根据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进行身份核验。 |
|
11.2.2 |
中标人的确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采购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备选中标人。如果中标人不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将从后续的候选人或供应商中按照排名顺序递补或者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
|
11.2.3 |
合同期内单价及数量的执行: 合同期内单价执行成交单价、数量按采购人(或直属单位)书面供货通知为准。 |
|
11.2.4 |
供应商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进行必要的核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成交人取消成交资格。 |
|
11.2.5 |
供应商(供应商)对招标(采购)文件、图纸、清单等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履行合同和监管部门要求外,供应商(供应商)未经采购人(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相关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供应商(供应商)违反本保密条款的,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相关要求已通知代理。 |
|
11.2.6 |
一、在采购活动中,采购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回避后,不参与或不继续参与现时采购活动的调研、讨论、审核、决策等,不履行预期或当下职责,不从事相关活动,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采购相关人员,包括评审委员会(或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等。 二、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情形包括五种。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
1. 总则
1.1采购项目概况
1.1.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1.5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6本项目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内容、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
1.3.1本次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本采购项目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本采购项目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应当具备采购公告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对联合体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需要承担的其他费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由供应商自行根据需要对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及条件进行考察。
1.10标前答疑会:本采购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2. 竞争性磋商文件
2.1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组成: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磋商办法
(4)采购合同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2.2磋商文件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2响应文件报价
3.2.1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按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报价,最终报价应按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最后报价的格式填报,最后报价在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最后报价后,在磋商小组或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前提交。
3.2.2供应商最后报价不得超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超出采购人支付能力,其响应文件无效。
3.3响应文件有效期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有效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具体天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磋商保证金
3.4.1供应商应该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3.4.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响应文件的编制
3.5.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5.2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供货期限、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5.3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响应文件格式签字盖章。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5.4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响应文件电子版、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 递交响应文件
4.1响应文件密封
4.1.1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并包装在一个封套里,响应文件电子文件单独密封在一个封套里。
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它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响应文件封套封口处应加贴密封条并在骑逢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进行密封。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重新递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时间: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具体时间根据磋商情况由磋商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酌情安排。
4.3响应文件的补充与修改
4.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4.3.2补充、修改内容应当密封提交,封套封口骑逢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进行密封。并标明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补充文件”或“修改文件”字样,未按要求密封的补充修改内容,采购人不予接收 。
4.3.3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5.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接收与开启
5.1响应文件接收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5.2响应文件开启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对所有接收到的响应文件进行开启,开启程序如下:
- 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并宣读会场纪律;
- 介绍参会人员及响应文件递交情况;
- 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 开启供应商响应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并对开启情况进行记录。
- 供应商在开启记录表上签字。
5.2最后报价的提交与宣读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前所有参加最后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提交完毕,或规定的提交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到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公开宣读所有提交的最后报价,并制作最后报价记录表,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已经宣读的最后报价不可撤回,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修改与补正。
6. 磋商与评审
6.1磋商小组
6.1.1磋商事务由磋商小组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
(1)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5)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2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本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建。
6.3磋商评审办法
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三章中规定的磋商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7. 评审结果
7.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8. 合同授予
8.1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8.2成交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采购公告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3日的成交结果公示。公示结束后,履行采购结果确认决策程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其他供应商。
8.3合同签订
8.3.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供货期限和质量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3.2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担保金额,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3.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供货期限、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8.3.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9.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与采购活动终止、取消
9.1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
9.2 采购活动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9.3 采购任务取消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
10. 纪律和监督
10.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1)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10.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10.3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效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2)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10.4采购人员回避
10.4.1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0.4.2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11.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供应商联系信息
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1.2其它需要补充的内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标办法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 |
成交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对其响应文件进行签署,并盖章。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
在响应文件中承诺 |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开标时现场查询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在响应文件中承诺 |
||
其他要求 |
在响应文件中承诺 |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响应报价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服务期限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项目实施地点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质量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投标保证金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5分 技术部分:55分 投标报价:40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1 |
商务部分(5分) |
类似业绩(5分) |
供应商2021年4月1日至今每具备一项类似业绩,得1分,满分5分。 供应商应在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以及相应合同所开具的发票。(发票单位必须对应无误,金额可是合同总金额或其中部分金额) |
2 |
技术部分(55分) |
维修实施方案(20分) |
根据供应商维修实施方案、服务流程,进行打分。科学合理15-20分;可行7-15分;欠合理0-7分。 |
质量管理制度及保证措施(10分) |
科学合理7-10分;可行3-7分;欠合理0-3分。 |
||
零配件供应及保障措施(10分) |
科学合理7-10分;可行3-7分;欠合理0-3分。 |
||
维修人员及维修能力(5分) |
科学合理3-5分;可行1-3分;欠合理0-1分。 |
||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5分) |
科学合理3-5分;可行1-3分;欠合理0-1分。 |
||
应急处置方案(5分) |
科学合理3-5分;可行1-3分;欠合理0-1分。 |
||
3 |
投标报价(40分) |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有效投标报价)*40 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和“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0.95”之间数值较高者。 如果根据以上公式进行计算超出本项目报价分值,则得满分。 |
1.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本项目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得分高的优先,综合评分和报价得分相等时,以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3.评审程序
3.1形式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形式审查标准,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
3.2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资格审查标准,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
3.3 响应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符合性审查标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3.4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文件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争性磋商响应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5响应文件的澄清补正
3.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5.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6磋商
3.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6.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7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3.7.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7.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7.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3.7.4如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8综合评分
3.8.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本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8.2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3.8.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各项评分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其中用于本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措施、样品、施工组织设计最终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分值的平均值。
3.8.4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最终报价表中投标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表中金额不一致的以投标总价金额为准,并按比例调整单价。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表中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4.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及评审报告
4.1推荐成交候选人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推荐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推荐。
4.2评审报告
4.2.1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4.2.2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仅供参考,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主)
房屋日常维修合同
发 包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
承 包 人:
工程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高碑店市分公司房屋日常维修服务项目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房屋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高碑店市分公司房屋日常维修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高碑店市局所有办公楼(含寄递)、全市范围内营业储蓄网点等。
3、服务范围:负责房屋、暖气、桌椅、门窗及上下水设备运行及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严禁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年。
二、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
三、工程价款
服务单价为 4647 元(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值为准)。
四、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就需要维修部位及工程量,进行技术联系单形式会签,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的技术联系单内容为基准,确定工程总造价。维修工作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维修工程款。
五、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施工记录单》为准。在竣工验收时,对于甲方确认的尚未修复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继续维修,并承担逾期责任。
六、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工程施工要求说明,由于甲方变更图纸或施工错误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无偿提供乙方用水、用电,材料堆放场地的使用。
(3)协调乙方与其它单位配合问题,负责审定施工进度方案和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的统一领导和调度。
(2)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属乙方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条件返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负。
(3)确保工程用材的质量,并提供有关技术文件,所用材料入场前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检测资料。
(4)确保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安装现场做到场清料清,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时由乙方负责。
(5)施工期间,现场材料由乙方管理保护。如有损失乙方自负。
(6)保证现场的管理和技术力量。
(7)严格按照施工说明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认真履行。否则,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或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对高碑店分公司所有办公楼(含寄递)、邮政营业、金融网点、各支局所等进行房屋日常维修服务。服务范围:负责房屋、暖气、桌椅、门窗及上下水设备运行及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
2、项目实施地点:高碑店分公司所有办公楼(含寄递)、邮政营业、金融网点、各支局所等。
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5、项目预算:28万元。
6、招标范围:对高碑店分公司所有办公楼(含寄递)、邮政营业、金融网点、各支局所等进行房屋日常维修服务。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商务要求
1、熟悉高碑店邮政分公司各网点的地理位置,了解邮政工作流程及作业规律。
2、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28万元,中标1家单位,根据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服务期限1年。
3、付款方式:每个维修项目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票30日内付款。
三、技术标准
1、日常维修:上下水、暖气、门窗、房屋、地面、建筑物主体等日常维护及维修工作。
2、维修时限:
(1)县公司接报后半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2)农村支局网点接报后2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四、检验标准
满足采购人检验要求
报价表 |
||||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高碑店市分公司房屋日常维修服务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1 |
内墙面粉刷 |
铲除残损涂料皮、基层清理、新做2遍防水腻子、2遍乳胶漆、垃圾清理 |
平米 |
25 |
2 |
外墙面粉刷 |
铲除残损涂料皮、基层清理、新做2遍防水腻子、3遍乳胶漆、垃圾清理 |
平米 |
30 |
3 |
屋面防水 |
聚乙烯丙纶多层分子复合防水卷材 |
平米 |
21 |
4 |
屋面防水 |
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3mm,-25度 |
平米 |
75 |
5 |
屋面水泥砂浆找平 |
基层清理、20-30mm厚水泥砂浆找平层,垃圾外运 |
平米 |
25 |
6 |
室外砼地面 |
3-7灰土垫层20cm,c20砼面层15cm |
平米 |
145 |
7 |
拆除破损地砖 |
拆除破损地砖,垃圾外运 |
平米 |
15 |
8 |
室内粘贴地砖 |
主材价格:600mm*600mm瓷砖约50元/平米,地面水泥砂浆找平,铺贴瓷砖 |
平米 |
110 |
9 |
室内粘贴墙砖 |
主材价格:300mm*400mm瓷砖约50元/平米,地面水泥砂浆找平,铺贴瓷砖 |
平米 |
115 |
10 |
安装复合木地板 |
地面水泥砂浆找平、铺装复合木地板 |
平米 |
110 |
11 |
安装防盗门 |
普通防盗门,含五金 |
樘 |
1300 |
12 |
卫生间粘贴瓷砖 |
主材价格:300mm*300mm瓷砖约40元/平米,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卫生间防水,粘贴300mm*300mm瓷砖 |
平米 |
135 |
13 |
安装PVC护墙板 |
主材PVC护墙板:约20元/平米,墙面基层处理。PVC面层安装,垃圾外运 |
平米 |
58 |
14 |
石膏板吊顶 |
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面层 |
平米 |
100 |
15 |
矿棉吸音板吊顶 |
轻钢龙骨,矿棉吸音板面层 |
平米 |
90 |
16 |
集成吊顶 |
轻钢龙骨及铝扣板300mm*300mm |
平米 |
115 |
17 |
安装塑钢门 |
平开塑钢门,含拆除旧门,破损门口处修复 |
平米 |
260 |
18 |
安装塑钢窗 |
推拉塑钢窗,含纱窗、拆除旧窗,破损窗口处修复 |
平米 |
260 |
19 |
安装小便器 |
挂斗式小便器,普通式,安装含管件 |
个 |
260 |
20 |
安装蹲便器 |
蹲式,普通阀冲洗,安装含管件 |
个 |
260 |
21 |
安装洗水盆 |
陶瓷柱盆,安装含管件、普通冷水龙头 |
个 |
320 |
22 |
卫生间隔断 |
三聚氰胺隔断,含五金 |
平米 |
110 |
23 |
石膏板隔断 |
轻钢龙骨,双面石膏板面层,腻子2遍,乳胶漆2遍 |
平米 |
105 |
24 |
安装格栅灯 |
LED格栅灯,暗装 |
个 |
100 |
25 |
安装吸顶灯 |
圆球吸顶灯,灯罩直径(300mm以内) |
个 |
55 |
26 |
砌筑围墙 |
240mm厚,20高,双面抹灰、刮腻子及喷刷涂料 |
米 |
240 |
27 |
安装车棚 |
彩钢板顶棚,钢屋架、钢柱、防锈漆、防火涂料、地面夯实找平 |
平米 |
200 |
28 |
修理上下水及电路改造 |
1工日=8小时,施工总工日=(施工人数*施工小时)/8,主材甲方指点,费用另计 |
工日 |
200 |
29 |
暖气片 |
碳钢炼漆 |
片 |
45 |
30 |
疏通下水 |
疏通下水(不含拆除安装) |
次 |
150 |
31 |
维修冷热水嘴 |
维修冷热水嘴 |
次 |
160 |
32 |
维修水嘴 |
维修水嘴 |
次 |
110 |
33 |
维修地漏 |
维修地漏 |
次 |
105 |
34 |
维修冲洗阀 |
维修冲洗阀 |
次 |
150 |
35 |
维修阀门 |
维修阀门(15/25/32含八字阀) |
次 |
160 |
36 |
维修锁具 |
维修锁具(不含防盗门锁) |
把 |
150 |
37 |
维修防盗门锁 |
维修防盗门锁 |
把 |
200 |
38 |
维修上下水软管 |
维修上下水软管 |
根 |
60 |
39 |
维修水箱 |
维修水箱 |
次 |
150 |
40 |
维修门、窗 |
维修门、窗 |
次 |
150 |
41 |
维修桌、椅 |
维修桌、椅 |
次 |
155 |
42 |
修补粉刷(墙面) |
修补粉刷(墙面)(2㎡以内) |
处 |
100 |
43 |
修补地砖、墙砖 |
修补地砖、墙砖(1㎡以内) |
处 |
190 |
44 |
维修屋顶(室内) |
维修屋顶(室内) |
次 |
200 |
45 |
维修蹲便器 |
维修蹲便器 |
个 |
200 |
46 |
维修屋顶防水、找漏 |
维修屋顶防水、找漏(5㎡以内) |
处 |
340 |
47 |
抽化粪池 |
抽化粪池 |
车 |
150 |
48 |
疏通主管道 |
疏通主管道 |
米 |
50 |
49 |
维修水管 |
维修水管(5m以内) |
处 |
240 |
50 |
电气焊接(含氩弧焊) |
电气焊接(含氩弧焊) |
处 |
300 |
51 |
暖气维修 |
暖气维修 |
组 |
350 |
52 |
电路维修 |
电路维修 |
次 |
200 |
合计 |
8904 |
注:以上报价为含税价格(服务范围为邮政高碑店分公司全部网点),县城区以外维修费上浮20%),此报价还包含人工费、工具费、交通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不含主材及辅料。
-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封皮格式
正本(或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七、维修人员及设备配置情况
八、技术文件
九、其他资料
附件:最后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贵方 (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副本份数。并同时承诺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 承认和愿意按照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响应报价费率: (百分比);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 。
-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并同意其规定,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3、愿意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等相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方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6、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规定。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8、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9、随同本响应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需另外手持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的,则不用填写此项。
2、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开标时需另外手持一份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 |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 |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 |
偏差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偏差表如未添加内容则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网 址 |
传 真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注:供应商在后附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和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承诺函
我单位做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列入黑名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我单位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情况说明。
1、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有: (如有请据实填写,如无此处填“无”);
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时, (存在/不存在)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2021年4月1日至今)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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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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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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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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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备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类似项目是指2021年4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
3、本表后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以及相应合同所开具的发票。(发票单位必须对应无误,金额可是合同总金额或其中部分金额)
4、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1、维修人员配置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姓名 |
资格证书 |
工作年限 |
备注 |
备注:后附拟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如有)、身份证复印件。
2、维修设备配置情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备注 |
包含但不局限与下列内容
- 维修实施方案;
- 质量管理制度及保证措施;
- 零配件供应及保障措施;
- 维修人员及能力;
-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
- 应急处置方案
九、其他资料
1、廉洁自律承诺书;
廉洁自律承诺书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
为保障采购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开展,推进廉洁诚信建设,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保障采购中各方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在参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保定分公司) (项目名称) 应答工作时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廉洁、诚信的原则,恪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并抵制不廉洁、不诚信行为。
二、严格杜绝以下行为:
(一)给予或以借用等名义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其它评审人员提供财物或其它财产性权利;
(二)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其它评审人员提供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其它评审人员赠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支付、报销应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其它评审人员负担的费用、票据;
(五)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资质证明、资信证明、财务证明等材料;或进行虚假承诺、夸大产品或服务性能和质量等指标;泄露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商业秘密;或与其他单位相互勾结、串通,用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竞争者,干扰公平竞争;
(六)其他影响采购活动依法、公正开展及损害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经济利益、形象和声誉的不廉洁、不诚信行为。
三、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单位自愿接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公司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供应商资格、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并赔偿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全部损失。任何第三方因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而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索赔或主张权利的,所有责任及后果均由我单位独自承担。
四、如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其它评审人员发生不廉洁、不诚信行为,我单位有义务及时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监督检查部门举报或投诉。
五、本廉洁诚信承诺书为我单位应答此次采购项目正式文件的附件,经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我单位公章后生效。
监督检查部门举报渠道
电子邮箱:sjzyzjjjc@sina.com
举报电话:0311-85185226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附件:最后报价函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高碑店市分公司房屋日常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 |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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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报价 (费率) |
最后报价: |
备注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或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须自备最终报价函,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