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纪委公务出行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153482861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3
公告正文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纪委

公务出行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服务项目

询价公告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纪委(采购人)现对公务出行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服务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本次询价采购采取单次询价(一次性报价)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共广安市广安区纪委公务出行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3.最高限价:

年最高限额结算费用:60000/

日单车最高限额结算费用:300/

单次计费最高限额结算费用:100/2小时

注:超过报价最高限额作废标处理

4.中标条件:以单次计费结算费用最低者中标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报价表

6.服务地点:本项目采购人指定地点。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询价方式及要求

1.本次现场询价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汽车租赁服务资质;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设备及其他物质设施状况;

5)本次现场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报名参与本次询价的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3.供应商须将报价表密封包装,密封袋封面及报价表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日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须在规定截止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表送至指定地点,由采购人在截止时间后逐一随机拆封各供应商报价表并宣读报价;报价表上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接受除此之外的其他报价(所报价格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安装、车辆运输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费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4.投标人按附件提供的报价表进行报价,有效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有效报价最低的有两家及以上的,进行现场报价请携带好公章,以此类推

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1)出影响本次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询价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三、其他要求

以《广安市广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的通知》为准。

四、验收及付款方式

1.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以及参照《广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广市财采〔2021275号)的要求组织验收。

2.付款方式:按车辆实际产生费用按季度支付。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41218日至122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中共广安市广安区纪委(广安市广安区浓洄街道北仓路178号广安区纪委306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则不需提供此授权委托书);

4)满足本次询价资格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本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   发布。

七、报价表递交时间、地点

1.报价表递交时间:202412239:00-10:00(北京时间);报价表递交截止时间:2024122310:00(北京时间)宣读报价时间:2024122310:00(北京时间)。

2.报价表递交地点(宣读报价地点):广安区纪委楼会议室。

八、特别说明

1.凡现场递交报价表的供应商,均视为其完全响应和满足本公告所有要求,成交后须按本公告所有要求实施本项目,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本次采购不收取报名费。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广安市广安区纪委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浓洄街道北仓路178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5348286127

 

附件:报价表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纪委

20241218


附件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纪委

公务出行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服务项目报价表

 

单位:元

车辆

配置

规格

年最高限额

日单车最高

限额

单次计费费用

(以2小时为例

品牌及车型

越野车

SUV

1

纯电动汽车车身尺寸≧4600mm*1850mm*1640mm

轴距≧2760mm动力参数:电机最大功率≧170kw,电机最大扭矩(N.m≧310;续航里程:NEDC工况续航里程(km≧600

以上数据以车企或官方披露为准。

中标企业负责安装充电桩。

 





备注:超过报价最高限额作废标处理。

注:本项目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采购单位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