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三和集镇与拂晓乡区域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四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定远县三和集镇与拂晓乡区域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四次)
项目编号:czcg2011901-04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11日
开标日期:2019年2月15日9时0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工业园区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 巨方银、李志奎、王青、徐昌定、章霞
采购人名称:定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定远县建设大厦
联系人:邓凡瑞
联系方式:0550-42882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定远县上东城25栋1单元102室
项目负责人:高勤香 联系电话:0550-4656111
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以及专家评审费均由中标单位支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代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和《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计取,专家评委费按实际发生的支付。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将以上费用支付给代理公司。
收费金额:41200.00元
公告期限: 2019年 2 月 18 日至 2019 年 2 月 20 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定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定远县建设大厦,联系电话:0550-4288200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定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代理人:安徽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8日
附件:
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