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站少荃湖环湖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施工一期工程澄清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afxgz0128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祥坤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柯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站少荃湖环湖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施工一期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4AFXGZ01285
原公告日期:2024-06-14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少荃湖环湖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施工一期工程补疑2
项目编号:2024AFXGZ01285
 
各投标人:
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要求:“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桩基工程施工或支护土方工程施工业绩。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每个业绩得 2.5 分,本小项满分 2.5 分。”
问:我单位有一个业绩,是某地块桩基与基坑支护业绩,该业绩是总包单位分包给我单位施工,且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分包直接发包结果公示网上查询截图、合同,竣工报告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完全符合招标文件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第二类业绩资料要求,请问我单位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竣工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3500 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1)园林(景观)绿化工程不含市政道路绿化、高速公路绿化和和防护林绿化;
(2)满足上述要求的 PPP 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予以认可。
问:我公司承建的XXX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景观铺装、绿化工程、附属构筑物、景观建筑物、水电安装,是否认可?
答:认可,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问:我单位在近期在变更注册地址,部分证书未变更完成(如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都在办理变更过程中,导致部分证书注册地址不一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认可,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承接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自 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问:我单位承建的“XXX园林绿化工程”被XXX评为的“XXX年度园林绿化优质工程”,没有带“XXX杯字样”是否认可?
答:认可,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竣工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1)园林(景观)绿化工程不含市政道路绿化、高速公路绿化和和防护林绿化;
(2)满足上述要求的PPP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予以认可。
 
问:满足上述要求的PPP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金额是指项目合同总金额还是指专项施工内容金额?
答:投标人提供的PPP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部分的金额须不低于3500万元。
6、投标人业绩要求: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每个业绩得2.5分,本小项满分2.5分。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桩基工程施工或支护土方工程施工业绩。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每个业绩得2.5分,本小项满分2.5分。
注:(1)园林(景观)绿化工程不含市政道路绿化、高速公路绿化和和防护林绿化;
(2)满足上述要求的 PPP 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予以认可。
问:满足上述要求的PPP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金额是指项目合同总金额还是指专项施工内容金额?
答:投标人提供的PPP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部分的金额须不低于3500万元;桩基工程施工或土方支护工程施工部分的金额须不低于1000万元。
7、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标准
投标人业绩
5分
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每个业绩得2.5分,本小项满分2.5分。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桩基工程施工或支护土方工程施工业绩。
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每个业绩得2.5分,本小项满分2.5分。
注:(1)园林(景观)绿化工程不含市政道路绿化、高速公路绿化和防护林绿化;
(2)满足上述要求的 PPP 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予以认可;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修改为:
投标人业绩
5分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每个业绩得2.5分,本小项满分2.5分。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桩基工程施工或土方支护工程施工业绩。
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每个业绩得2.5分,本小项满分2.5分。
注:(1)园林(景观)绿化工程不含市政道路绿化、高速公路绿化和防护林绿化;
(2)满足上述要求的 PPP 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予以认可;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8、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修改为:
人员岗位
数量
说明
项目副经理
1
负责本项目地基基础处理施工,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 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副经理由承担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任务一方提供。
生产经理
1
全面负责本项目生产管理工作
造价工程师
1
负责本项目过程造价管理
岩土工程师
1
负责本项目地形、基础工程等工作
结构工程师
1
负责本项目驳岸、结构工程等工作
植物工程师
1
风景园林、园艺等园林相关专业,参与本项目地形整理、土壤改良、苗木栽植、养护管理等工作,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水环境专家
1
参与本项目河道、护坡、渗塘等水生态系统构建等工作
景观工程师
2
风景园林、园艺等园林相关专业,参与本项目地形整理、土壤改良、苗木栽植、养护管理等工作,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土建工程师
2
负责本项目驿站、景观亭、绿道等建(构)筑物等工作
给排水工程师
1
负责本项目给水、排水、喷灌、铺装、水处理设施等配套工程现场管理工作
安装工程师
1
负责本项目供电、照明、亮化、设备安装等配套工程现场管理工作
智能化工程师
1
在智慧园区领域具备丰富经验,负责本项目智慧设备、智能化设施等配套工程现场管理工作,具备计算机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测量员
2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在此表中明确投标人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
造价员/预算员
1
质量员/质检员
1
安全员
2
资料员
2
劳资专管员
执行《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治欠发〔2021〕6号文件)

9、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经监理单位和招标人同意后允许分包的工程,如智能化工程。
对分包人的要求:须经招标人和监理方同意,分包内容及分包项须得到业主及监理单位的认可。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资质规定要求;
(2)智能化工程需由中标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共同参与的方案比选最终确定分包单位,中标人需组织建设、设计和监理等单位对类似项目进行调研比对,深化智慧公园数字化设计;
(3)分包单位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智能化(或信息化)项目业绩,需具备本地开发、运营管理的能力;
(4)分包单位根据建设要求、调研实际情况向建设方提出建设及运营方案,方案须全面满足设计及技术规格说明书要求,通过建设方认可;
(5)智慧公园数字化及运营分包建设费用中包含交付后三年的智慧公园运营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修改为:
分包
☑不允许

 
注:1.本附表2为招标人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
2.项目实施时,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人员配置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联系人:胡祥坤
联系方式:0551-62679823  
招标代理: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杨柯
联系方式:0551-65777671
 2024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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