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706-hccg-t2023-0094
预算金额123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18-8106179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江苏省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海州区2023 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706-HCCG-T2023-0094
本谈判文件的项目需求、技术参数、评分标准等经我单位审核,完全符合我单位要求,同意按此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采   购   人: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12月
总 目 录
总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0
第四章 项目需求25
第五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28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海州区 2023 年小麦 “一喷三防” 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完成签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6-HCCG-T2023-0094
项目名称:海州区 2023 年小麦 “一喷三防”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123万元;其中(氰烯·戊唑醇悬浮剂最高单价限价:10.5元/瓶;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最高单价限价:10.5元/瓶;丙唑·戊唑醇悬浮剂预算最高单价限价:7元/瓶;咪鲜胺·噻霉酮悬浮剂最高单价限价:9.5元/袋;戊唑·百菌清悬浮剂最高单价限价:6.4元/瓶),报价超过预算金额及最高单价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利用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采购小麦赤霉病防治药剂(氰烯·戊唑醇悬浮剂、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丙唑·戊唑醇悬浮剂、咪鲜胺·噻霉酮悬浮剂、戊唑·百菌清悬浮剂),免费发放给海州区辖区内小麦种植户及主体(不含岗埠农场、云台农场),用于赤霉病防控。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日历天内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连财购(2023)9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谈判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 2017 年第 5 号)第十九条 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 ”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18:00:00 止(北京时间)
2.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上午09:00:00(北京时间)
2.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上午09:00:00(北京时间)
3.开启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2.本谈判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应商必须逐条做出满足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
联系方式:18854271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209室
联系方式:李工 0518-81061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主任
电  话 :18854271967
八、其他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连云港市财政局(海州区海连中路66号)西门向南约20米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谈判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1.2 本项目采购采用电子化方式,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和成交结果发布全
程电子化。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3.1 满足本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谈判费用
4.2 本次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以下费用:
(1)代理费按实结算,最终合同价100万元以下按中标价1%计取;100万元以上按中标价的0.5%计取,按实结算;
(2)涉及本采购的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人支付,供应商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得单列。
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依法获取了本谈判文件并决定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谈判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按“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个工作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谈判文件的解释
7.1 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1 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
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谈判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1.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
位。
2、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2.1 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
2.2 谈判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2.3 谈判供应商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请按第五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并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电子件。谈判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谈判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3、谈判首次报价表
3.1 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谈判首次报价表”(含“谈判首次报价明细表”)。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2 标的物
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3.3 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谈判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3.4 其它费用处理
谈判文件未列明,而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3.5 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6 谈判首次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填写。
4、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4.1 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4.2 对谈判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4.3 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5、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6、响应文件制作工具
6.1 系统操作流程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请及时关注版本更新。
7、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审因素所需材料和其他材料等内容,相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可提供扫描件。特别提醒供应商,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谈判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
7.1 响应文件格式:
填写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等内容。
7.2 商务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有关材料可选提交;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他文件必须提交,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响应函: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
(2)开标一览表(谈判首次报价表):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
(3)报价明细表(谈判首次报价明细表):请按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谈判首次报价明细表”格式及要求填写。
(4)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填报要求详见“七、 政策功能”。
(5)资格审查材料
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报告可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税收证明、社保证明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请按谈判文件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其他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根据连财购〔2023〕4号、连财购(2023)9号文件精神,财务状况报告、税收证明、社保证明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请按谈判文件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的无需重复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
(7)商务条款偏离表: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并根据供应商响应承诺的商务条件与“合同条款”“项目需求”等的差异填写
7.3 技术文件:(以下文件必须提交,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技术标:可以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等,格式自定。
(2)项目需求响应:格式自定。
7.4 其他材料:
如有,请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
8、生成响应文件
8.1 响应文件应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相关内容可以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件)或使用电子签章, 本谈判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刻有谈判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8.2 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
8.3 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内容相同、加密与未加密两个版本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版本用于提交上传,未加密版本用于特殊情况处理。
三、响应文件及样品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上传、修改和撤回
1.1 谈判供应商应当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迟于截止时间的不予接收。
1.2 谈判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或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
1.3 如需对电子响应文件修改,谈判供应商可以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撤回文件,并上传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
1.4 谈判供应商不得在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文件,也不得在截止时间起至谈判有效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
2、谈判响应有效期
2.1 谈判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谈判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谈判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谈判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3、提交样品截止时间和地点
3.1 采购项目需要提交样品的,供应商应当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并登记完毕,否则不予接收。
3.2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保管,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在成交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
四、谈判与评审
1、谈判开始仪式
1.1 代理机构将在本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或方式)组织谈判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
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再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线下交易的,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开启)会场,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准备CA数字证书。超过截止时间的代理机构有权拒绝,视为供应商放弃谈判和放弃对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供应商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不见面交易的,供应商须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如未按时加入开启会议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系统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谈判和放弃对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供应商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未参加谈判采购的,视同认可谈判结果。
1.2 1.2  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后,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供应商名称和投标价格。
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和商务技术审查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谈判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2、谈判小组
2.1 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审、谈判。
2.2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3 谈判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谈判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2.4 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4)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 谈判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3.2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 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4.2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从评标系统发起)。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作出,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3 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
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 在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其余非实质性技术及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或重要的商务条款或除上述以外的多项指标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保留或给予纠正这些偏离的机会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谈判小组 2/3 及以上成 员的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和符合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
(4)供应商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和条件的(本谈判文件成交注★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6)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或者电子响应文件未能解密(指谈判供应商自身原因)且按照谈判文件明确的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后补救方案(仅响应文件现场开启适用)补救不成功的;
(7)谈判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备份 U 盘(仅响应文件现场开启适用) 均因其自身原因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电子评审的;
(8)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属于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谈判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6、谈判程序及成交原则
6.1 谈判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从评标系统发起)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
6.1.2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 家。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1.3 谈判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谈判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作出,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6.2 成交原则
6.2.1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谈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任何调整,详见“七、政策功能”。
6.2.2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相同,根据项目属性按如下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项目属性为货物则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若均非“环境标志产品” 或“节能产品”,则将优先采购质保期长者;若质保期均一致,则优先采购交货期短者;若交 货期均一致,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 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项目属性为服务则直接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6.2.3 本项目各分项最终结算价按照谈判首次报价与最后报价同比例变动。
6.3 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谈判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7、响应文件现场开启特殊情况处理(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采购的本条款不适用)
7.1 因“开评标系统”自身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将使用响应文件备份 U 盘继续进行响应文件开启。
“开评标系统”自身故障是指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对于不同载体的响应文件,开启、评审及认定顺序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 U 盘,前项不能读取的可按后项评审。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根据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
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必须提供五份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文件。
1.2 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
(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6)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政策功能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1、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
2、根据《办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根据《通知》规定,该划型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企业,也不适用《办法》。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材料:
3.1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4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八、支持绿色发展
1、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集采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2、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
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须执行国家和我省 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 VOCs 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九、质疑和投诉
1、质疑的提出
1.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1.3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1.4 质疑函应当使用范本(详见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必要的证明材料;
(8)采购文件(交易文件)获取回执;
(9)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
2.1 质疑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出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
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原件形式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工作
2.2 对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并登记《质疑函登记表》。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供应商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2.3 对不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其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质
疑供应商未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2.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及相关材料提供给评审委员
会协助答复,并将答复意见回复质疑供应商。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供应商转发《质疑函》及相关材料。被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
3、质疑处理
3.1 质疑供应商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
3.2 质疑供应商不配合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
3.3 质疑供应商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
3.4 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
3.5 质疑供应商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6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投诉
投诉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卖方)_________
见 证 方: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结果,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标的
1.1 货物内容:                。
1.2 交货期限:                。
1.3 补充条款:                。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人民币。
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包含各式税费、运输费、二次搬运费、安装费等),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技术资料
3.1 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予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转包或分包
7.1 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 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质保期
8.1 质保期       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9.1 交 货 期:           。  
9.2 交货方式:           。
9.3 交货地点:           。
十、合同款支付
10.1 付款方式:           。
10.2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产品和服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十一、税费
11.1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
12.2 乙方提供的产品质保期内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及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
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验收
13.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或服务依据谈判文件上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13.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或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一起提交甲方。
13.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谈判文件规定以外的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
十四、合同内容的交付
14.1 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一并提交甲方。
14.3 乙方在合同标的交付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准备接收。
14.4 合同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 合同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 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4 乙方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6.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争议解决
17.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连云港市。法院起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含甲方的律师费等)由乙方承担。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
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见 证 方: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章 项目需求
说明: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本项目需求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一、项目概况
利用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采购小麦赤霉病防治药剂,免费发放给海州区辖区内小麦种植户及主体(不含岗埠农场、云台农场),用于赤霉病防控。
二、货物(标的)采购清单和规格型号
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限价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氰烯·戊唑醇悬浮剂
480克升,50g/瓶
19048瓶
10.5元/瓶
工业
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
40%,40g/瓶
19048瓶
10.5元/瓶
工业
丙唑·戊唑醇悬浮剂
15%,60克/瓶
45000瓶
7元/瓶
工业
咪鲜胺·噻霉酮悬浮剂
36%,20ml/0+袋含伴侣
21053瓶
9.5元/袋
工业
戊唑·百菌清悬浮剂
50%,50克/瓶
49219瓶
6.4元/瓶
工业

三、商务条款
1.本项目包含的各项内容均须上门服务,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交货期、交货方式、生产日期及交货地点与质保期。
3.1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15个日历天内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3.2 交货方式:免费送货上门。
3.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4生产日期:所投产品的生产日期必须为2023年5月1日以后
3.4 免费质保期限:2年。
★4.付款方式:供货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5、验收要求:按合同约定对成交供应商履约及供货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货币:本次采购文件所涉及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8.所提供的农药应具有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执行标准,加盖公章。
五、其他
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供应商必须明确所投产品的厂家、品牌、型号、包装规格(每瓶净重、形状)和一
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
2、提供的每瓶(袋)药剂须配使用说明,供应商需对使用方进行技术指导,须对使用方式、用量、方法、详细说明,并进行指导。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24 小时间内响应,48 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3、所提供产品须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产品的特殊要求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内外包装的标志编号清晰,标签内容完整(包括产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说明、商标、注意事项、生产企业名称、电话等)。包装质量要求不得低于谈判时提交包装质量标准。包装规格与成交时包装规格一致,不得更改。
3、验收标准及要求:
(1)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谈判文件要求。
(2)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人的供货及实际使用情况,随时抽查,同时将中标产品送至权威检测部门,若送检产品达不到现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包括出现送检产品的各项指标低于合同要求的),视作假冒伪劣产品),所有检测费用及造成的相关后果均由中标人一并承担。
(3)验收时间:供货完毕后由采购单位组织审计、验收等。如项目区用户使用过程中提出异议或举报有质量问题应重新验收,包括产品质量抽检。采购人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售后服务:
提供的货物在保质期内因货物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供应商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退货处理:无条件退货,并退还用户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贷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用户和采购人不承担发生的任何费用。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接到用户或采购人通知后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5、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供货期间,供应商要积极配合采购人及其委托机构、各镇(街道)农业工作局组织的核查。其供货质量存在问题,将中止本次合同。若供货不足,存在弄虚作假,第一次发现按供货所缺数量占核查数量的相关比例,财政结报时扣除已供货的货款;第二次发现则终止合同,企业列入本区同类项目招标黑名单。
第五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谈判供应商名称:
谈判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填写)            
     日      期:
格式1、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格式自定)
谈判响应函
谈判首次报价表
谈判首次报价明细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可选)
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售后服务承诺
……
格式2、谈判响应函
谈判响应函
致:
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     )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格式3、谈判首次报价表
首次谈判报价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报价
(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期)
               

谈判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4、首次谈判报价明细表
首次谈判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项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单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



















































谈判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全部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货物全部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提供的货物由监狱企业制造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享受扶持政策。
2、以上总价包含货物费用、运杂费、安装施工费、集成费、税金和其他费用。
3、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
4、本表中事项填写不得有缺失,请如实填写,行数或事项不够,可自行增加。
格式5、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货物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货物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2021或2022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填写须与报价明细表一致,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
格式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由本单位提供全部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填写须与报价明细表一致,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
格式7、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连财购〔2023〕9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
格式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注:须附证明材料。
声明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谈判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10、授权委托书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委托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               项目(项目编号:            )的谈判采购及合同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说明:
1.委托书内容填写应当明确、文字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买卖。
3.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单位
兹证明,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格式11、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请逐条对应谈判文件中“项目需求”中要求的商务条件,认真填写该表。
项号
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注:“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谈判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12、技术规格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请按所响应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填写该表,该表不能作为所响应产品的技术文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技术文件。
项号
采购文件需求
响应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
偏离说明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要求
货物名称
数量
品牌、厂家、型号规格
技术参数









































































谈判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响应货物设备实际参数应与谈判文件中“项目需求”要求一一对应,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2、“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格式13、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格式自定)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谈判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14、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
(谈判供应商按“项目需求”要求自行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谈判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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