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税务总局张北县税务局后勤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RGJ-2024-001(招标文件编号:HRGJ-2024-00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张北县税务局后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张家口勤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北京新城小区 B区D6幢1-2层1-101号房底商
中标(成交)金额:78.803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张家口勤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张北县税务局后勤服务项目 | 保洁服务、后勤餐饮服务等 | 1.保洁服务要求: (1)地面无污渍、痰迹,无纸屑杂质; (2)天花板、墙面、墙角无蜘蛛网,灯具光亮清洁; (3)室内外所有灯具开关、装饰品、标识标牌、宣传栏等无污迹、灰尘; (4)台面、栏杆、椅子、整洁无灰尘,无蟑螂、蟑迹; (5)玻璃门、窗光亮、清洁,无污迹、水迹、灰尘及明显手印; (6)卫生间无异味、臭味,地面无积水、污渍,墙壁、天棚无蜘蛛网,卫生洁具清洁、镜子明净无灰尘、污痕; (7)垃圾箱内垃圾不高出垃圾箱平面,表面干燥,外表干净,无积垢、臭味; (8)保洁设施、用具堆放整洁有序。 2.后勤餐饮服务要求: (1)后勤餐饮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身体健康,工作主动,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按保证单位职工对饭菜菜品和口味均能接受和认可。由采购人结合食堂服务考核和相关单位反馈意见等相关内容来验收工作完成情况。 (3)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炊具厨具卫生,食堂所有用具均应摆放整齐、干净, 清洗责任分类落实到人,用后立即清洗和凉干,不得外借他用。 (4)所有的不锈钢器具,均应保持内外光洁。 (5)工作台、架柜上摆放的东西整齐有序。 (6)冰柜、电饼档、蒸饭车、炉头、炉台、水池、消毒柜等固定用具,每天最少要清 洗两次,即,餐前、餐后各清洗一次,保持无油迹、无杂物、无异味。 (7)铰肉机、刹菜机、和面机、各类刀具等,每次用后,均应从内到外彻底清洗一次, 不留残物。 (8)餐具,清净后要放入消毒柜内,第二天开饭前十分钟取出放在取菜窗口前的台板上。 (9)各个用火、用电、用气、用水部位的清洗,均要在关闭的状态下进行。油、气、电、水、火各个部位用后要立即关闭,下班前食堂负责人要复查一次,确保关闭。 (10)食堂厨房每天必须保持整洁,地面保持干燥、无垃圾杂物;操作间地面无垃圾、要物,保持干燥整洁,保管室食品陈列有序,不乱摆放,池盖等无灰尘,保持干净明亮。 (11)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坚持每天一小扫,做到四壁无灰,无蜘蛛网;每周一大扫,彻底整理墙面、地面、厨具、案板等厨房设施。 (12)食品生熟要分开,保证生熟食品不交叉污染或串味。 (13)食品卫生要求 ①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生食与熟食、海鲜与肉类,必须分开加工、分开清洗、分开存放。 ②易腐食物或原料,应贮藏在摄氏零度以下冷藏柜内。 ③蔬菜类必须先剔除腐烂、变质或杂草部分,然后清洗加工,用流动清水漂洗时间不 少于20分钟。加工完毕后需再清洗干净方可进入蒸、炒、煮等环节烹饪程序。 ④肉类必须先漂洗,带皮肉还要先烙皮(烙至金黄色),洗净后方可加工切好后,该漂 洗的先漂洗,该出水的先出水,然后再进行蒸、炒、煮、爆等。 ⑤调味品放在专用调味车内,用后应随即加盖。 3.其他服务要求: (1)中标人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无违纪、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后勤餐饮服务人员需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 (2)在服务过程中,因中标人工作人员失误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3)如在服务当中出现安全事故的,中标人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整改不到位的可以终止服务合同。如服务中出现保密事故的,按照规定对相关服务人员进行处理,性质严重的可以终止服务合同。 (4)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劳动、劳务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发生争议和纠纷,其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5)聘用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伤、残、病、亡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与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之间、聘用人员与其他人员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做好采购人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期间如遇特殊情况,服务期限另行由税务机关与服务公司双方协商确定。 | 达到采购人指定的标准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斌、朱丽君、刘嘉琪(甲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8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张北县税务局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张北县税务局
联系方式:刘股长 0313-5398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中央大道南门底商B区5幢16号房
联系方式:董志伟 13722313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志伟
电 话: 1372231327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