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阳朔县新城区停车场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期)工程Ⅲ标段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528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阳朔县新城区停车场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期)工程Ⅲ标段  
二、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528001001 
三、澄清内容:
1、原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因平台原因暂不能进行不见面开标,所以本项目必须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规定的开标地点到现场参加开标。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更正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3.1.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5%。
更正为:R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5%。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七)企业财务状况:提供 2019 年至 2022 年度(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每年得 3.3 分,提供全部 3 年的财务报表的,得 10 分,满分 10分。(注:如上一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 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更正为:提供 2019 年至 2021年度(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每年得 3.3 分,提供全部 3 年的财务报表的,得 10 分,满分 10分。(注:如上一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 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变更内容的均作相应变更,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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