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武宿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武宿综合保税区新增功能)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一般纳税人信息化系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制度第三方信息化监理检测系统平台软件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计划项目人员配备部署方案信息系统售后服务方案运维服务制度售后服务流程应急预案质量保障响应时间培训计划本地化服务需求分析调研技术开发安装集成服务调试JAVA编程语言实现服务器端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中间件消息中间件B/S架构模式应用软件冷链货物统计报表冷链存储运输冷链产品冷链库临时货物监管采用缓存多个送货单冷链核放单数据查询多维度统计分析可穿透查询冷链业务维护打印功能审核打印操作冷链送货单跨境冰鲜核放单冷链货物核放单送货单查询冰鲜跨境核放单冰鲜跨境业务临时货物出区小件物流监管临时货物查验临时货物入区物流车小件物流核放单卡口登记核放单劳保物品办公用品人工放行对企业出区核放单进行统计抽查抽核卡口发生故障补录单进出区业务补充录入应急处置提前录单单据复制自动生成应急方案免费升级功能完善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软硬件设备空车核放单远程和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模块开发测试技术指导计算机软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0/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1712022CCS00104
二、项目名称:武宿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武宿综合保税区新增功能)项目
三、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武宿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武宿综合保税区新增功能)项目 | 本系统自2020年9月正式投入运行以来,新入区重点企业总体单证申报数量大幅增加,企业新增许多个性化的需求,企业新功能要求的增加和武宿综保区新业务的开展都需完善一般纳税人信息化系统,为企业提供出入区的便利化并满足海关监管要求。 | 1 | 项 | 457900 | 457900 | 山西企友软件有限公司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振兴街11号1幢19层1901号 | 91140100751525588X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武宿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武宿综合保税区新增功能)项目 | 武宿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武宿综合保税区新增功能)项目 | 本系统自2020年9月正式投入运行以来,新入区重点企业总体单证申报数量大幅增加,企业新增许多个性化的需求,企业新功能要求的增加和武宿综保区新业务的开展都需完善一般纳税人信息化系统,为企业提供出入区的便利化并满足海关监管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志鹏,李雪连,申刚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8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武宿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
地 址:庆云街19号
联系方式:0351-2772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华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西路288号茂业天地小区6号楼1504
联系方式:0351-2522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伟光 曲晓虎 魏巍 田笑
电 话:0351-2522107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10.12(fa).doc磋商文件10.12(fa).doc
324.0K
第五章合同原则23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21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1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目录
1.项目编号:1401712022CCS00104一、项目基本情况武宿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武宿综合保税区新增功能)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8
6.采购需求:本系统自2020年9月正式投入运行以来,新入区重点企业总体单证申报数量大幅增加,企业新增许多个性化的需求,企业新功能要求的增加和武宿综保区新业务的开展都需完善一般纳税人信息化系统,为企业提供出入区的便利化并满足海关监管要求。最高限价:462468.84元5.预算金额:462468.84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项目名称:武宿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武宿综合保税区新增功能)项目2.采购计划文号:ZFCG-140171-2022-6-000305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1.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其他要求:
五、开启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交)。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1.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1.时间:2022年10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庆云街19号名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武宿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本项目采用线上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场),各供应商应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线上磋商活动顺利进行。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1-2522107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西路288号茂业天地6号楼1504室名称:山西华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1-2772979
一、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351-2522107项目联系人:牛伟光曲晓虎魏巍田笑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2 | 采购人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武宿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 |
2.3 | 采购代理机构 | 山西华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4 | 项目名称 | 武宿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武宿综合保税区新增功能)项目 |
2.5 | 预算金额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2.6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3.3 | 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其他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3.4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接受,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
3.5(7) | 其他情形 | / |
6.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但建议供应商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6.3 | 磋商前会议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踏勘完毕后召开地点:现场通知 |
8.2(1) | 报价要求部分 | *(一)报价一览表 |
8.2(2) | 资格部分 | 主要资格部分*(一)磋商函*(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三)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五)近年财务状况*(六)专业技术能力*(七)纳税证明*(八)社保凭证*(九)信用记录*(十)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
8.2(3) | 商务技术部分 | 商务部分(一)近年类似项目业绩(二)服务机构配备情况表(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部分*(一)服务方案*(二)服务规范偏离表(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8.5(1)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 |
13.1 | 磋商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
13.1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交) |
15.1 | 开启时间 | 同磋商截止时间 |
15.1 | 开启地点 | 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16.1 | 磋商小组 | 组成人数: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专家产生方式:从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17.4.4(6) |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7.4.4(7) | 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 | 15% |
19.3 | 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 | 通过审查并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均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
20.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否 |
25.1 | 成交结果公示 | 公示媒体: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
26.1 | 成交服务费 | 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收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标准计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 |
27.1 | 履约保证金 | □要求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形式:■不要求 |
33.1 | 是否采用电子平台 | □否■是,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形式。具体要求:详见磋商公告和平台等有关规定[必须在开启时间后在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解密(同一CA证书加密和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响应文件]注: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CA,签字可为手签),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34.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质疑函 | 方式:书面送达部门: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磋商公告 | |
…… | …… | …… |
2.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定义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2.6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3.3条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4)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3.5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之一:(4)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磋商文件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3.6如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须持有《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3)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第四章服务、商务要求;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磋商公告;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5.磋商文件的构成
6.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合同原则;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6.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磋商前会议。如果召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能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应服务等的文件。资格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其中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为政府采购政策性评审认定内容,若不适用,可不提供或空白。报价要求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8.1响应文件分为报价要求部分、资格部分和商务技术部分。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图纸可为A3),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扫描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3)商务技术部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格部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报价要求部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报价要求部分、资格部分和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4)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3)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2)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供应商须在磋商前提交磋商保证金,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8.5磋商保证金(不适用)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制作。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8.6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不适用)(5)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按相应条款的规定延长了响应文件有效期,则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9.响应文件填写说明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7报价
(1)响应文件以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文件为准。11.4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2.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1.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开启1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3.1响应文件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政采云平台拒绝接收。13.磋商截止时间12.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或有权予以拒绝接收。
1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组成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16.组建磋商小组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5.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15.1项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应当准时在线参加。15.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5.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7.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17.1开启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等。17.初步审核16.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如磋商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17.4.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17.4.3报价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7.4.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17.4.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7.4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不适用可不提供或空白)
(6)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5)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大型企业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在本项目中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7.4.4(7)规定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7.4.5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7)本次采购价格扣除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18.磋商17.5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在本项目中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7.4.4(7)规定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7.4.6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8.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8.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对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18.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补充文件,并由其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0.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0.确定成交供应商19.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符合18.4条的,可推荐2家)。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9.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9.评审
23.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文件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2.1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评审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2.评审过程保密21.1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相应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且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所有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1.评审过程质疑
24.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18.4条规定除外)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4.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
26.成交服务费25.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和期限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成交通知七、签订合同
28.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签订合同27.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2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7.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27.履约保证金26.1成交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0.披露29.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参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保密八、保密和披露28.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8.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1.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1.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九、询问和质疑30.2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1.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1.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1.5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1.4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1.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所有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质疑函没有单位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函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单位负责人特别授权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1.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1.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函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7)质疑函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5)质疑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2.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32.违约处罚十、违约处罚31.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1.10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3.是否采用电子平台十一、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等。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评审方法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34.1需要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需要补充的内容33.1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平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符合性审查注: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响应。开启响应文件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标准如下:2.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根据采购人要求,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1 | 磋商函 | 有效 |
2 |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有效 |
3 | 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有效 |
4 |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符合第六章要求 |
5 | 近年财务状况 | 符合第六章要求 |
6 | 专业技术能力 | 符合第六章要求 |
7 | 纳税证明 | 符合第六章要求 |
8 | 社保凭证 | 符合第六章要求 |
9 | 信用记录 | 符合第六章要求 |
10 | 特定资格要求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11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序号 | 审核因素 | 审核标准 |
1 | 报价 | 未超过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2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3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4 | 其他 | 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4 | 其他 |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3)服务部分评审标准(20分)(评委会共同认定)(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40分)(评委会独立认定)(1)商务部分评审标准(10分)(评委会共同认定)4.详细评审标准
1、供应商业绩(2分)同类合同已完成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原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合同案例得0.5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2分。 |
2、企业实力(8分)a.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得2分;b.企业获得有效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得2分;c.企业获得过税务申报的著作权或专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 |
1、对原有项目的理解(10分)a.供应商对原有系统的的建设背景、业务需求、技术方案、系统架构及模块设计,充分理解和应用得 7-10 分;b.供应商对原有系统的的建设背景、业务需求、技术方案、系统架构及模块设计,有初步理解,但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出入得 3-7 分;c.供应商对原有系统的的建设背景、业务需求、技术方案、系统架构及模块设计,不太理解,与实际情况较大出入得 1-3 分; |
2、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理解、定位(10分) a.供应商对本系统平台的建设背景充分理解,技术方案思路清晰,内容详细,充分考虑系统架构及模块设计,符合招标人需求得 7-10 分; b.供应商对本系统平台的建设背景有一定的了解,技术方案、思路系统架构及模块设计有一定想法,与招标人需求有一定出入得 3-7 分; c.供应商对本系统平台的项目建设背景不够了解,技术方案、思路系统架构及模块设计的构想不全面,与招标人需求有较大出入得 1-3 分; |
3、软件技术方案 (10分) (1)方案内容需包括所提供开发的软件详细技术指标、参数、软件功能的安全可靠性、兼容性,实用性、可定制性、可扩展性等。对方案内容的完备性、方案内容的科学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 a.方案完整性好,可行性强的得5-7分; b.方案完整性较好、有一定可行性的3-5分; c.方案不完整、可行性差或未提供实施方案的,得0-3分。 (2)满足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得3分。 |
4、项目实施方案(10分) (1)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涵盖项目管理制度、实施计划、项目人员配备、部署方案等,对方案内容的完备性、科学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 a.方案完整性好,可行性强的得5分; b.方案完整性较好、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4分; c.方案不完整、可行性差或未提供实施方案的,得0-2分。 (2)提供项目实施人员本地社保证明,得2分; (3)项目实施人员拥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资质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3分。 |
1、售后服务方案(10分) 方案内容需包括运维服务制度、售后服务流程、应急预案、质量保障、响应时间及培训计划等。对方案内容的完备性、响应时间的及时性进行综合评分。 a.方案完备性非常好、及时性强的得7-10分; b.方案完备性较好、及时性较强的得4-7分 c.方案完备性一般、及时性一般的得0-4分。 |
2、本地化服务(10分): (1)供应商在本地有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可以提供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得5分。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供应商自己组建本地服务团队,提供技术人员运维保障服务,并提供社保证明,每人得1分,最多得5分。 |
3、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如适用)。2、小、微型等企业给予15%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如适用)。注:1、上述计算过程中,涉及金额、比例均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位。价格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作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4)报价部分评审标准(30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1)以最终报价为准;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5.报价修正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6.其他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需求分析、调研、开发、安装、集成、调试、培训,达验收标准。一、商务要求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2、系统平台全部采用JAVA编程语言实现,保证服务器端能够在各种常见的操作系统运行。1、系统平台要求实现国产化环境,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中间件和消息中间件均使用国产化产品,平台使用B/S架构模式,支持兼容各种常见的浏览器。二、技术要求4、要求项目实施全过程接受第三方的信息化监理。3、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投标人所投及交付产品中的应用软件系统应为投标人自主或合作开发的正版软件,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并追究中标人虚假中标、给采购人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2、交货地点: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武宿综合保税区事业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应对新冠疫情下,货物出入区的监管要求,系统中建立一套冷链货物数据库,数据库中包含海关税则表中涉及冷链存储、运输、加工要求的货物,例如货物名称中带有“冷”、“肉”、“冰鲜”、“虾”、“鱼”、“海鲜”、“鸡”、“冻”等字样的货物均为冷链产品。在日常业务使用中,不断完善该冷链库,达到冷链货物的全面覆盖。3.1.1冷链库管理3.1冷链货物监管业务需求三、功能明细表5、采用的密码技术和密码算法必须符合密码管理局标准,本项目密码算法使用SM系列密码算法。3、系统平台能够保证安全稳定,支持多任务、大数据量并发,采用缓存、负载均衡等技术提高系统访问性能。
对企业的冷链进、出区送货单、核放单进行数据查询,可按时间、货物名称进行查询、排序;进行多维度统计分析,可穿透查询3.1.4冷链业务查询统计当企业维护提交送货单,并在审核通过后,可以创建进、出区核放单,企业端冷链货物进、出区核放单的维护,包括增、删、改、查、提交审批、打印功能。海关端冷链货物进、出区核放单的审核、打印操作。核放单与多个送货单关联,支持一车多单、多车一单等。核放单支持整张送货单关联、多张送货单货物组合关联,多张核放单组合关联多张送货单货物;当核放单关联送货单后,可以在该核放单查看关联的送货单、关联的送货单货物信息;也可以在送货单页面中查看该送货单关联的核放单信息,实现双向关联,双向查看功能。3.1.3冷链核放单管理冷链货物进出区时,企业需要维护提交送货单,海关人员审批,当审批通过后,该送货单可以用于后续业务操作。企业端冷链货物进、出区送货单的维护,包括增、删、改、查、提交审批、打印功能。海关端冷链货物进、出区送货单的审核、打印操作。3.1.2冷链送货单管理
跨境冰鲜企业可以创建跨境冰鲜进、出区核放单,该类型核放单只有表头部分,企业端跨境冰鲜进、出区核放单的维护包括增、删、改、查、提交审批、打印功能。海关端跨境冰鲜进、出区核放单的查验、打印操作。3.2.1跨境冰鲜核放单3.29610冰鲜跨境业务需求冷链货物统计报表:对企业的进、出区送货单、核放单进行多维度统计分析,可穿透查询;对企业出区送货单、核放单进行统计,展示进、出区送货单、核放单数量、展示明细列表,查看详情。冷链货物核放单查询:查询一般纳税人的核放单信息,查询放行状态。系统可通过核放单号、关联送货单号、过卡日期、流向、放行状态等条件组合查询,查询结果信息包括核放单表头信息、表体信息。冷链货物送货单查询:查询一般纳税人的送货单信息。系统可通过送货单号、关联核放单号、创建日期、流向、审核状态等条件组合查询,查询结果信息包括送货单表头信息、表体信息。
核放单列表中某条的提交打印按钮,可以展示出该条核放单打印预览页面,点击打印按钮则会将该页面打印成纸质文件。3.2.4跨境冰鲜核放单打印冰鲜跨境车辆通过主卡口进入园区后,会驶入内卡口,内卡口会进行核放单类型验证。当跨境冰鲜车辆通过主卡口后,会到达园区内卡口,当内卡口识别该核放单为冰鲜跨境核放单后,会抬杆放行,当识别不是冰鲜跨境核放单时,会显示核放单类型不正确,不能通过。3.2.3跨境冰鲜核放单内卡口冰鲜跨境业务在园区共有两道卡口,主卡口与内卡口,核放单进入园区,首先需要通过主卡口,主卡口不进行查验。企业维护完成冰鲜跨境核放单后,车辆驶入卡口,卡口会根据识别车牌号与ic卡口验证该核放单是否为冰鲜跨境核放单,如果是,则抬杆放行,否则按一般核放单业务处理。3.2.2跨境冰鲜核放单主卡口
3.3.1临时货物出区3.3临时货物监管跨境冰鲜核放单统计报表:对企业的进、出区核放单进行多维度统计分析,可穿透查询;对企业出区核放单进行统计,展示进、出区核放单数量、展示明细列表,查看详情。跨境冰鲜核放单查询:查询一般纳税人的核放单信息,查询放行状态。系统可通过核放单号、关联送货单号、过卡日期、流向、放行状态等条件组合查询,查询结果信息包括核放单表头信息、表体信息。对企业的跨境冰鲜核放单进行数据查询,可按时间、货物名称进行查询、排序;进行多维度统计分析,可穿透查询3.2.5跨境冰鲜业务查询统计
3.4小件物流监管海关端可以根据核放单是否包含临时货物信息,决定是否要进行查验已确定临时货物是否存在违规情况。3.3.3临时货物查验在实际物流运送过程中,一辆物流车中会承载多家企业的货物,当承载其他企业的货物进入园区时,会涉及到账册货物以外货物的临时入区问题,与生产运输的安全息息相关,因此需要对临时货物的入区进行监管。3.3.2临时货物入区在实际物流运送过程中,一辆物流车中会承载多家企业的货物,当承载其他企业的货物运输出园区时,会涉及到账册货物以外货物的临时出区问题,与生产运输的安全息息相关,因此需要对临时货物的出区进行监管。
核放单列表中某条的提交打印按钮,可以展示出该条核放单打印预览页面,点击打印按钮则会将该页面打印成纸质文件。3.4.3小件物流核放单打印小件物流核放单虽然不能通过卡口识别,但一样要进行系统查验验证。物流车到达卡口后,海关人员需强制查验货物,并且联系货物接收人来卡口接收货物,如果需要物流车进入园区,需要海关人员手动抬杆放行。当货物接收完成后,需要在系统中填写查验结果,并执行人工放行操作进行账册库存的核增核减。3.4.2小件物流核放单过卡查验当运送货物车辆为物流快递车时,该种车辆没有车牌号,即不能通过车牌识别进入园区,该类型货物单需填写货物的接收人姓名、接收人电话3.4.1小件物流核放单进出区管理
3.5.1卡口登记核放单进出区管理3.5卡口登记核放单小件物流核放单统计报表:对企业的进、出区核放单进行多维度统计分析,可穿透查询;对企业出区核放单进行统计,展示进、出区核放单数量、展示明细列表,查看详情。小件物流核放单查询:查询一般纳税人的核放单信息,查询放行状态。系统可通过核放单号、关联送货单号、过卡日期、流向、放行状态等条件组合查询,查询结果信息包括核放单表头信息、表体信息。对企业的小件物流核放单进行数据查询,可按时间、货物名称进行查询、排序;进行多维度统计分析,可穿透查询。3.4.4小件物流核放单查询统计
卡口登记核放单查询:查询一般纳税人的核放单信息,查询放行状态。系统可通过核放单号、关联送货单号、过卡日期、流向、放行状态等条件组合查询,查询结果信息包括核放单表头信息、表体信息。对企业的卡口登记核放单进行数据查询,可按时间、货物名称进行查询、排序;进行多维度统计分析,可穿透查询。3.5.3卡口登记核放单查询统计卡口登记核放单列表中某条的提交打印按钮,可以展示出该条核放单打印预览页面,点击打印按钮则会将该页面打印成纸质文件。3.5.2卡口登记核放单打印日常进出区业务中,除了用于生产的货物,还有劳保物品、办公用品等物资,这类物资不用于直接的生产活动,统一归类为卡口登记货物。该类货物进出区需要受到监管,但不在账册查验范围内。
当人工放行操作结束后,该条核放单需要按正常业务进出区记录结果。当人工放行操作结束后,会自动按核放单货物进出区方向,货物种类,数量进行账册的核增、核减;自动增加车辆进出的日志记录;人员操作的日志记录,保证车辆下次的正常进出。3.6.2人工放行业务同步当车辆驶入识别卡口,卡口出现故障或不能正确识别车牌时,海关人员可以使用人工放行操作,手动抬杆放行车辆。3.6.1人工放行3.6人工放行核放单卡口登记核放单统计报表:对企业的进、出区核放单进行多维度统计分析,可穿透查询;对企业出区核放单进行统计,展示进、出区核放单数量、展示明细列表,查看详情。
当车辆过卡口命中查验时,海关人员进行查验操作,当查验完成后,需要填写查验结果,查验人员,查验时间。3.8.1抽查抽核3.8查验抽查抽核当卡口发生故障、系统故障、网络故障等原因致使进出区业务无法正常进行时,可以填报补录单,当故障解除后,可以根据补录单进行进出区业务补充录入。3.7.1补录单3.7应急处置
3.9.3提前录单由于大企业进出区业务数量大,需要频繁申报进出区核放单,车辆进出区货物效率受到影响,因此新增核放单的复制功能,支持核放单的多次复制,大幅减少了维护人员的操作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3.9.2核放单复制由于大企业运送的货物种类固定但数量多、运送批次频繁,多次维护送货单频繁增加了维护人员的工作量,新增送货单的复制功能,支持送货单的一次维护、多次复制,大幅减少了维护人员的操作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3.9.1送货单复制3.9单据复制及自动生成
2、考虑到海关通关业务的实效性和监管需求,要求出现故障后能及时响应处理,确保企业车辆和人员的正常出入、业务的正常开展、海关的正常监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故障解决处理完毕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1.5个小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和应急方案,对本系统平台中所有产品和集成服务,承诺提供自正式验收报告签署之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之日)起计算不少于2年的免费质保期服务,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期内所有产品提供免费升级、功能完善、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服务,确保所有软硬件设备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四、服务要求车辆运送货物时,通常情况下为单方向运送货单,另一方向空车驶入、驶出。业务人员在每次业务发生时,都需要创建两条核放单,且有一条是空车核放单,为了减少业务人员的工作量,可以自动选择是否生成对应的空车核放单,提供业务效率。3.9.4自动生成空车核放单企业业务人员会一次性录入当天所有的进出区核放单,但是车牌号存在重复的现象,即一辆车会进行多次多条核放单的运输,而卡口识别的依据是根据车牌号识别对应核放单,因此需要一套提前录单,即时绑定车牌号的业务处理机制。
8、软件系统在试运行期间或正式验收后,中标人应积极主动的配合采购人开展第三方软件评测及等级保护评测工作,并无条件的积极按评测结果进行整改和优化。7、在非工作时间,如涉及本项目的业务需要,投标人应承诺积极的配合采购人需求,免费提供非工作时间的远程和现场技术支持服务。6、验收时及时无偿提供涉及本项目所需的项目资料及第三方信息化监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5、在非工作时间,如涉及本项目的业务需要,投标人应承诺积极的配合采购人需求,免费提供非工作时间的远程和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的质保金。4、如中标人派驻工作现场(或指定远程技术服务)的管理与维护技术人员不具备胜任本项目的工作,不能很好提供合格的技术服务,给采购人造成业务延误或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的更换派驻工作现场(或指定远程技术服务)的管理与维护技术人员,中标人如拒绝更换或不进行人员调整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或扣除中标人的质保金。3、质保期内,维护内容包括技术支持,故障响应,系统巡检,确保所有故障的及时发现和修复;维护内容还包括涉及的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及系统的BUG修正、补丁升级、系统优化;确保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及系统所包含的各功能模块正常使用与整体系统的安全、稳定、7*24小时不间断运行;确保在服务器硬件平台发生故障不可恢复、需移植到新服务器时,负责并配合软件厂商技术维护人员进行移植,并保证新移植后的软件系统正常运行,数据安全完整;现场派驻资深硬件与基础软件维护保障技术人员,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熟悉项目涉及所有软硬件产品与集成服务的操作维护流程;及其它有关运行保障。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合同编号:(仅供参考,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第五章合同原则10、免费培训:中标供应商必须对采购方或入区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和操作培训,以满足本软件系统建成后,系统正常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的需要。培训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费用内。9、为了保证后期运维及升级服务,要求中标人在验收时提供与交付应用软件系统相匹配的源代码程序。
签订时间:受托方(乙方):委托方(甲方):项目名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方(甲方):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有效期限:签订地点:
地址:法定代表人:受托方(乙方):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子信箱:电话: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技术方法和路线:2、技术内容:1、技术目标:第一条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受甲方委托,****组织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招标工作,乙方中标。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三条付款方式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3、其他协作事项:2、提供时间和方式:1、技术资料清单: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合法合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符合条件的发票。帐号:开户银行: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为: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价款为(含税)******元,大写:******。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了供货、开发、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在内。甲方支付上述费用后,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3、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或取得在先权利,该风险由乙方承担。如有必要,乙方应当辅助甲方申请专利等权利。乙方应在知道上述情况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且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乙方义务。逾期未通知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发觉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或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甲方有权以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款项,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支付甲方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乙方应充分认识到本合同项下技术成果的技术难度,在本合同签订时自行开展技术可行性研究。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该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后续款项,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项。第四条风险责任4、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甲、乙、双)方所有。具体分配另行约定。3、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甲方有权以阶段性问询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乙方应当配合并报告工作进度。如甲方在问询中发现乙方的工作存在迟延或其他问题,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在***日内整改完毕。
3、不得将此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不得出于营利或非营利目的将专有信息透露给其它任何人。露。2、本协议的内容以及乙方从甲方处获得的所有信息和资料(无论是否标注类似“保密”字样)均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仅限于本次开发之用。乙方(包括其内部人员及其所聘请的中介机构人员)应对甲方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除因法律法规或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主管部门等要求以外,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1、软件技术资料及机密;乙方的所有人员应当遵守以下保密义务(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第五条保密条款
(2)需求调研、需求分析;(1)项目启动;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第六条成果交付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本合同总价的***%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有限期限为***年。
第七条成果验收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3、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2、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4)验收发布。(3)模块开发测试;
4、如初验、试运行或终验的过程中发现乙方的技术成果不符合验收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当在***日内整改完毕,并书面通知甲方二次验收。如乙方在***日内未整改完毕,则乙方在继续排除故障、进行修复的同时,应当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3、软件连续稳定试运行满***天(月、年),甲方进行终验,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证明。此时视为开发成果最终交付甲方。2、初步验收通过后进入试运行。软件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在***日内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软件开发完成并测试通过后,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参加初验,甲方组织人员按照验收标准进行初验。验收标准为本合同约定的开发要求。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第九条技术指导和培训4、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只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3、甲方有权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或改进,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2、乙方应当保证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软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此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由此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致使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1、甲方拥有开发成果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等)。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有关的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除本研发工作需要之外,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商业性或非商业性地利用本软件项目的信息、资料和技术。第八条知识产权
1、甲方签署终验验收证明之日为验收合格之日。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免费维修、排除故障;第十条质量保证期3、费用及支付方式:2、地点和方式: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并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因甲方原因造成开发进度拖延或推迟安装进程,乙方应取得甲方书面签证,履行期限可顺延。1、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开发工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迟延履行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扣除开发费用的***‰。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以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合同解除,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违约责任4、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故障通知后未按时到场,每迟延一日,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的***%。同时,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处理故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3、在技术成果的整个使用期间内,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内及时做出技术指导解决;如指导解决不了的,乙方在***内到达现场并解决和处理发生问题,保证系统正常使用和运行。2、乙方承诺质保期内所有产品提供免费升级、功能完善、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服务,确保所有软硬件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第十二条合同解除5、质保期满后,甲方要求变更软件功能时,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署开发协议,乙方进行开发。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者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甲方有权以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全部已付货款,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金额***%的违约责任。3、乙方未按合同第九条约定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技术培训的,除应当提供培训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研发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技术设计要求,致使产品无法正常投入使用,或者经二次验收仍然不合格,甲方有权以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款项,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支付甲方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第十三条争议解决甲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无权要求乙方返还预付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对甲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但应以书面文件为准。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投标文件;(1)招标文件;1、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以下内容:第十四条其他约定守约方为实现权益进行诉讼的所有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审计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合同附件。(4)中标通知书;(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甲方(章):乙方(章):(本页为***项目之签署页)(以下无正文)附件1:双方确认本合同首尾部双方的通讯联系地址与方式为本合同通知及法律文件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当***日内通知对方,否则自通知或文件交邮后第***日视为送达。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4、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2规定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武宿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信息化系统(武宿综合保税区新增功能)项目响应文件(格式)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要求报价日期:年月日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印鉴)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1401712022CCS00104
总报价:大写()小写()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一)报价一览表(格式)部分
日期: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备注:项目负责人: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供应商全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采购人):(一)磋商函(格式)资格部分部分资格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文件将被拒绝。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开启日起的有效期90个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9、如果在磋商开启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可不予退还。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磋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服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服务。
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未经磋商小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日期: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E-mail: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办公)(移动)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单位负责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采购人):(三)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日期: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附:2020年度或2021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五)近年财务状况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的扫描件。(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日期:
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单位负责人 | 姓 名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企业类型 |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
净资产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账号 | ||||
经营范围 | ||||
资质证书 | ||||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企业简介 | 可另页 | |||
备注 |
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单位现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六)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单位现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单位已经依法缴纳了相应的税费。(采购人):(七)纳税证明日期: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八)社保凭证日期: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我方可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完税凭证或已缴税的税收款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可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我方可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最近一次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相关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单位现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单位已经按规定交纳了相应的社保资金。(采购人):
贵方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证实。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九)信用记录日期: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十)特定资格要求日期: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针对供应商须知3.5条情况说明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一)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商务部分:部分技术商务注: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性质。
项目名称:(二)服务机构配备情况表附:合同(协议)等的扫描件。(序号:)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采购人名称 | |
联系人及电话 | |
签署的合同(协议)的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完成情况 | |
备注 |
技术部分:(三)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注:附以上人员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本项目所任何职 | 姓名 | 职业资格 | 学历/所学专业 | 职称 | 专业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保证:除上述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无论多么微小),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即使供应商不在此提出偏离项,而在其他地方提出,也一律都认定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按不偏离执行。如在评审时发现,则磋商小组有权按欺诈处理并拒绝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有异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二)服务规范偏离表(一)服务方案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服务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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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日期: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注:此表可不填,或写为“无”或划“/”,但不能删除。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性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监狱企业声明函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性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注: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性质。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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