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1011.0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师191882811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1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云南通海产业园区华宁片区盘溪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三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发布时间:2023-06-26 16: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云南通海产业园区华宁片区盘溪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三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通海产业园区华宁片区盘溪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三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141011.08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6-26 16: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0871-63113664)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华宁昇达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师
办公电话: 19188281169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师
办公电话: 19188281169 移动电话: 1918828116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400202300202001001
标段名称: 云南通海产业园区华宁片区盘溪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三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7-03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7-21 09:00
开标地点: 华宁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41011.0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二期工程: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46249.78㎡(369.37亩),总建筑面积为65173.71㎡,涉及标准厂房、数智低碳总部基地、污水厂一座、雨水收集池、绿色低碳新能源项目、安全生产基地、室外电气工程、配套道路、土石方及基础设施工程等。 (2)三期工程: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80997.00㎡(421.50亩),总建筑面积为30800.00㎡,涉及厂房、绿色低碳新能源项目、室外电气工程、配套道路、土石方及基础设施工程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及其对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2.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4.勘察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5.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数量配备标准不得低于后附“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表”要求,其中设计负责人与专业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有1项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总投资5亿元或以上),须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2)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有1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总投资5亿元或以上,含在建),须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3)勘察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有1项勘察业绩(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须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7-2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平竞争审查表.pdf2023-06-26 16:18:56
2公告.pdf2023-06-26 16:09:0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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