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崇仁县人防警报设施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2411274884978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宇 1917944****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28 10:01 - 2024-12-03 18:00
采购单位:崇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数字电声警报器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报警喇叭/警号; 投标需知:严格按照采购需求进行响应,未提供相应材料视为无效竞价;
次要参数要求:5台
140000.00
欧丽信大/oulixinda
科大天河
数字电声警报控制器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报警喇叭/警号; 投标需知:严格按照采购要求进行响应。;
次要参数要求:5台
100000.00
欧丽信大/oulixinda
科大天河
买家留言:-
附件: 崇仁县防空警报设施工程安装采购需求.doc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抚州市 崇仁县 巴山镇 人民防空办公室(活力大道延伸段)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竞价需知
1、本项目保证所投设备能够接入采购人现有数字化警报控制系统,与已建警报终端同步接收、执行现有中央站指令,实现警报系统的统一控制、同步执行和警报终端工作状态的统一回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需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改变采购人现有设备的软硬件、不新增控制平台堆叠控制系统层级,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赠与。 4、本项目为防止设备以次充好,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确认函加盖制造商公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有效报价。 5、报价要求:本项目预算金额240000元,投标人报价总价包含本项目人工费、设备费、服务费、安装费、调试、税费、管理费等与履约本项目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合同履约过程及结算时,采购人不再支付合同款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6、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试运行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确定,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方发票后七个工作日付合同的100%货款。 7、质量保证期: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需提供上门服务,4小时内到现场排除故障。合同质保期内更换配件免费,合同质保期外更换配件费用应不高于成交供应商报价的相应价格。质保期内如材料质量、施工问题造成整体或部分缺陷,中标人无条件接受上门服务,并排查故障原因,且免费修复直至满足产品性能及服务要求,或更换整体或部分有缺陷的组件和材料。 8、合同履行期限:设备安装、调试、交付使用须在30日内完成。 9、项目验收及售后 (1)中标人应根据按采购、响应文件、合同及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完成施工,采购人按此要求组织验收。 (2) 验收标准:根据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合格的,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共同签定验收材料。 (4) 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应在验收材料上注明原因,中标人予以确认。 (5) 对已验收的工程与货物,采购人如发现存在潜在的质量问题,应书面形式在质量保证期内向中标人提出异议,中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 10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10 日内不书面答复的视为中标人同意采购人异议) 。经确认存在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及时免费维修及更换,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验收。 10、本项目所有的承诺函以附件形式上传至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如上传的资料附件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如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中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上商务条款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