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SZCD2018-Y-G-011号唯亭学校保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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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采 购 合 同
采购编号:SZCD2018-Y-G-011号 资金核定表编号:X1802421 甲方(需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学校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葑亭路 联系人:陆惠男 联系电话:0512-67881300
乙方(供方):苏州工业园区舜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西路288号1幢217室 联系人:刘刚 联系电话:1801357388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龙西路256号四楼 电话:0512-68557251-820
备案机构:苏州市工业园区财政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1楼 联系电话:0512-66681170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编号 SZCD2018-Y-G-011号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为明确甲方和乙方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 保安服务 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学校 区域的保安服务。 2、服务期限:贰年,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进驻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撤场时间顺延。 3、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 中标通知书; ② 乙方的投标文件; ③ 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④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⑤ 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服务范围: 唯亭学校占地面积10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一期26000平方米),有一个主校门,2个副校门。现有师生4000余人,教学班84个,教职员工近300多人。 5、合同价格:
6、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叁万捌仟玖佰玖拾贰圆整(小写¥1138992.00元),包括乙方完成全部所列项目服务管理内容,以上费用包括承包期内保安、通讯器材、人员服装、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应急物资、各种税费、人工、管理、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7、乙方要充分考虑到学校工作的多样性、临时性,合同期内相关的适当的应急服务费用学校不单独支付,应包含在合同金额中。 8、关于试用期 乙方试用阶段(在标书有效期内,为进场后一个月),在此期间若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或其投标承诺,甲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有权单方无责解除合同。 二、乙方工作职责及服务要求: 1、工作职责 (1)保安负责校园全天24小时门卫管理和校园防火、防盗、治安巡逻,维持校园秩序,维护校园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服务期正值学校原地重建期间,要负责施工区和教学区24小时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2、服务要求 (1)人数:12人(其中含1名队长),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 (2)工作日白天每班在岗人员不得少于5人(可以由队长兼任),晚间不得少于3人,负责主门卫、副门卫、校园巡逻和晚间值班。 (3)学校正值基建期间,要配合学校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在施工区和教学区要增派保安人员,工作日不少于2-3人固定或流动,全天候负责安全工作。 (4)师生上下班(学)高峰期间(上午7:00-9:00,下午15:30-17:00)要增派不少于3人维护秩序。 (5)乙方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人员轮换岗比例。保安队伍主要管理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校方。其他保安队员更换要提前三天告知甲方。合同期限内轮换岗秩序维护人员人数不得超过合同编制的50%。秩序维护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学校备案,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3、保安人员素质与文明礼仪 (1)秩序维护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2)衣冠整洁,统一服装,胸佩工作卡,保安必须配备通信联络工具(对讲机、手机等)。 (3)上岗前后须经过专业培训,必须持保安证上岗,每班必须有两人具有“消防控制室值班上岗证”,了解学校整体布局以及保安要求。 (4)坚持工作岗位,礼貌接待,依法办事,文明执勤,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5)保安工作应在学校管理人员指导下进行。派驻人员应服从学校管理和指导,若不服从,乙方应在工作日内调换人员。 4、专用设备 乙方须提供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专用设备驻校使用并及时更新,以保证正常使用:对讲机(不少于6部)、防刺背心(不少于6件)、钢叉(不少于6把)、防割手套(不少于6副并定期更换)、辣椒水(不少于6瓶并定期更换)、盾牌(不少于6副)、武装带(不少于6套)、强光电筒(不少于2支)、巡更器(不少于2套)、岗台(不少于2套)、太阳伞(不少于3把)、汽车破胎器(不少于2套)等。 5、乙方如不符合或达不到学校的要求,学校书面告知乙方整改;若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学校要求,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无需支付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6、校方可以提供的物业办公休息所需的办公场所、生活设施等(如桌椅凳、橱柜、电扇、空调等),但故意损坏、恶意使用或丢失的乙方须全额赔偿。 7、必须按照《劳动法》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配置工作人员数量,并支付工资、国假加班费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不得安排工作人员超时限加班。 8、乙方当班人员可在学校食堂就餐,费用自理。 9、乙方为其配置的所有工作人员提供经甲方确认的统一工作服; 10、甲方要求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年内有效的体检证明; 11、学校委派专门部门负责中标方日常工作的监管、协调、考核。 12、学校与派驻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人员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和派驻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负,与学校无涉。 13、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秩序维护、服务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如遇甲方办公场所调整或迁移等重大情况,甲方将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直止终止。 14、其它临时性杂项应急服务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15、若乙方在秩序维护服务管理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综合服务合同,并扣除相应服务费。 (1)严禁将承包的秩序维护等综合服务转包他人; (2)出现重大责任问题。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为乙方管理部门提供办公用房及通讯设施;为乙方提供所需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及值勤、维修所需的工具,材料,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勾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 2、甲方因工作需要,遇双休日或节假日需乙方提供保障服务的,给予乙方员工一定的加班费补贴。 3、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对甲方人员因使用设备、器材、器械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从事保安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保安管理人员及其员工。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 3、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被盗等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办法于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三)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将承包的保安服务工作转包他人; (2)出现重大责任问题。 (3)乙方长期(连续两个月内)有人员不到位,影响保安服务质量的,经甲方要求乙方及时改正,乙方仍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甲方或乙方出现生命财产安全重大事故或重大治安事件或信访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如有人员伤亡医药费在5万元以上的或有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5)监守自盗造成甲方5000元以上财产损失的。 (6)弄虚作假,造成甲方财物损失达5000元的。 (7)若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有3次月度考核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及其投标承诺。 (8)乙方严禁将本保安服务经营权转包其它单位或个人,否则一律视作无效,校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无需支付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9)乙方服务如不符合或达不到学校的要求,学校书面告知乙方整改;若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学校要求,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无需支付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10)未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聘用保安人员; (11)保安的工资社保待遇低于苏州地区目前人均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标准。 (12)乙方出现违背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事项,或发生其它重大责任问题,或出现不可抗力,校方可终止合同,并无需支付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给予补偿和赔偿,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可从保安服务费中扣除并可提出索赔要求。 (2)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乙方需要分包的都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单位承担和承担单位的情况介绍。 (3)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4)乙方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5)乙方未能在甲方书面通知进场后三个工作日内进场(即人员全部配备到位);或者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或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6)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保安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景观等损坏或丢失的,由直接责任人照价赔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第一次损失时赔偿损失金额的30%;第二次损失时赔偿损失金额的50%;第三次损失出现即终止合同。 3、甲方违约责任 乙方按合同履约,甲方不按期付款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四偿付违约金。 四、费用及结算: 1、合同金额的支付及付款方式:保安服务费每个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 在每个结算周期后的第一个月甲方根据上季度考核情况支付上季度服务费扣除考核扣款后金额的95%,余款在当年度最后一个月底前结合考核情况,如果考核符合要求,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2、如乙方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金额中扣除。 3、对服务范围内发生的偷盗行为(1)当场捉住的视偷盗情况及偷盗价值酌情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当月保安服务金额的20%;(2)若没有捉住的视偷盗情况及偷盗价值酌情予以处罚,处罚金额不超过当月保安服务金额的30%。 每月月底前凭乙方发票付款,汇入乙方开户银行。 4、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 5、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如:安排服务人员(内部)临时加班。 6、若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基础工资,双方另行协商。 五、考核办法及考核细节详见合同附件:《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学校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六、其它 1、乙方除应为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外,还应为其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 2、乙方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必需品以供职工使用。 3、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一)合同的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合同(包括为此项目配备的人员),如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3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出现3次控规成果达不到要求或无法按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提供相应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均不得转让。 八、其它约定事项: 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2、生效的合同副本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备案。 3、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5、诉讼期间,除争议内容以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招标代理公司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学校 乙方(盖章):苏州工业园区舜龙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备案机构: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学校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学校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创建安全优美的校园环境,维护学校财物和师生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有效公平地对保安人员进行考核,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由物业(保安)公司委派在我校执行保安任务的保安人员。 三、考核方法 以抽查和发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校将指定总务、安保和校办进行每月不少于每周一次的抽查。依据考核细则进行扣分,下达书面扣分通知书,并可附带提供证言、照片、监控记录、刷卡记录等。扣分记录计入考核细则表中。每月保安总分为100分,直至扣减为零分为止。 四、考核细则 1、保安人员 保安在岗人员未按合同要求配齐,并且未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请假同意的,扣除10分/人。 在岗人员未按要求着装,着装不整齐的,扣除5分/起 报刊分发不及时,已签收的邮件、包裹发生丢失的。扣除5分/起。 在岗值班期间不得抽烟,不得睡觉、躺着、玩手机、电脑、听耳机、电话聊天等。违者扣除10分/起。 未按照合同要求配足配齐物防设备的,扣除10分/次。 保安人员损坏装备、破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5-20分/次。情节严重者,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扣除20-40分/次。 保安人员监守自盗者,解除当事人聘用,并按照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扣除30-40分/起。 不按时交接班,迟到、早退扣10分/次。保安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其他人员顶替,否则以脱岗处理,扣20分/次。 管理好工作环境,保持校门口、传达室及周边整洁卫生;劝止车辆停放校门口,保证校门口交通顺畅。不履行的扣5分/次。 学校上课期间及夜间,应该保证一人按时巡视校园。不按时按线路巡视的扣5-10分/次。 未使用礼貌用语,与师生、访客发生争执、肢体冲突,给学校声誉造成影响的,扣除10-30分/起。后果严重的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承担相关经济与法律责任,扣除30-50分/起。 认真热情接待来访人员,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执行通报制度,不通报或不登记致使校外人员进入校内,扣5分/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50分/次。 严格登记进出车辆,审查带物品出门的车辆和人员,违者扣5分/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50分/次。 保安人员应登记迟到、晚归学生姓名、学号,若遇学生强行进出校门,应及时向学校报告,未报告的扣10分/起。因失职造成学生出走,情节严重的30-50分/起。 学校大门开放期间,不得坐在传达室内,必须到室外值勤,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未能做到者,扣5分/起。 保安人员应服从安保处在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不执行扣10分/次。 保安人员了解必要的110报警常识,抽查发现不懂得使用周界、紧急报警的使用方法的。扣除5分/人次。 不了解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不懂得防火灭火常识的。扣除5分/人次。 值班台帐不全混乱的,字迹潦草的。如不执行扣10分/次。 消防器材每月检查记录台帐缺失的。如不执行扣10分/次。 泄露进驻学校内部事务或其他秘密情况、资料的,视情况扣除20-50分/起。 不执行工作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扣除5-10分/起。造成严重后果者,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按照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扣除20-30分/起 履行工作职责范围以内工作时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的。扣10分/次。 值勤时遇到紧急情况 ( 如发生案件、事故等 ) 处置不力、甚至临阵退缩的。按照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并扣除20-50分/起。 没有提前通知校方而更换人员的,扣10分/每起 工作时间没有督促学校人员进出校门进行刷卡而放行的。扣5分/每起。 五、处罚办法 1、因保安人员违反上述条例,当月得分不满95分,但大于90分(含90分)以上的,对人员及所在公司提出书面批评,责令其改正错误,并要求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 2、当月得分不满90分,但大于80分(含80分)以上的;或者连续两个月得分为80分的,除了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之外。应扣除当月保安费用的10%。 3、当月得分不满80分,但大于70分(含70分)以上的;或者连续两个月得分为80分的,除了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之外。应扣除当月保安费用的30%。 4、当月得分不满70分,除了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之外。应扣除当月保安费用的50%。 5、连续两个月得分不满70分的,校方可解除保安公司合同。 (二)考核细则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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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SZCD2018-Y-G-011号唯亭学校保安服务--备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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